管理制度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和英国足球协会司法管理制度探析与有关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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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足球协会司法管理制度探析与

摘 要:中国足协于2017年1月正式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同年3月“秦升事件”的处罚争议,暴露出我国足协司法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英足总司法管理制度,将其与我国足球纪律委员会制度进行比较,认识到英足总司法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构架层级分明,每个部门领导的任命、成员的构成、职责及资格取消等各方面均有详细规定,并公开作为操作准则,这为我国足球司法管理制度设计及完善提供了借鉴.关键词:国外体育;英国足球协会;司法管理制度;监管;申诉;委员会中图分类号:G80-05;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7)05-0007-03

Judicial Management System of British Football Association

I,I Leilei

(Economic Management Dept., Shanghai Inst. of P.E., Shanghai 200438, China)Abstract: The 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has become the independent corporation legal person since January, 2017. Thedisputes about QIN Shen event in March 2017 has exposed the management problcms of the Chinese Iootball association.The paper analyses the judicial management system of FA and compares with the Chincse football committee and pointsout that FA has a complete set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 clear managemenr structure and clear regulations about the as-signment of department leader, components of members, duty and qualification canceling and their regulations are openKey words: foreign sport; FA; judicial management system;supervision; appeal; committee

2017年3月11日中超联赛上海申花主场迎战天津权健中,发生了上海申花球员秦升在比赛中恶意踩踏比利时球星维特塞尔的事件.中国足协纪委会对秦升的处罚方案原本是停赛6场,但在上级部门的指令下不得不改为停赛半年.上级干预是否合适暂不讨论,但足协为何如此容易被干预?《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虽有中国国情,但足协自身管理机制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从微观层面人手,足协自治理念下的纪律委员会又是如何管理及运行的?如何体现其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着这些问题分析英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英足总”)内部司法管理与我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区别,以期为中国足协完善管理提供借鉴.

在具体的论述之前,先对文中涉及到的几个概念做一个简要的说明.主席小组,是指任何一个从理事小组成员名单或足球小组成员名单中挑选出被任命的一个监管委员会主席.小组成员,是对司法委员会内的理事小组成员、足球小组成员和专家小组成员的统称.足球小组成员,是指那些有合适的协会足球经验的,根据相关条款,不时被理事小组成员任命为小组成员的人.监管委员会,是指为了案子和来自FRA或其他的审前事务,时不时从司法委员会抽取的任何监管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是指由7年标准以上的大律师或法务官组成的小组,每个申诉委员会主席都是在符合相关条款下从这些小组成员中抽取的.生效期,是指2013年7月1日.l英足总司法管理制度1.1 英足总司法管理构架

英足总理事会有25个委员会成员,司法委员会和足球管理机构( FRA)是英足总委员会其中两成员,均由理事会建立.申诉委员会和监管委员会是从司法委员会中抽取的两个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JPMG)由FRA建立并任命.1.2 司法委员会的建立、目的及职责

司法委员会作为一个个体小组由理事会建立,司法委员会主席或他的被提名者将从司法委员会抽取监管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去有关纪律的案子或申诉和协会的其他管理程序.理事会授权给司法委员会去承担下列职责:建立和任命个人列席监管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必要时,任命一些成员,授予适当的权力,去协调和控制一些附属委员会和部门或人员的经营;任何在生效期内进行的、申诉、商议或各种诉讼应依照协会章程和规则的运行方式进行,那些先于生效期被协会授权去的诉讼应继续在充分讨论中完成,并在此之后使用协会章程和规则中的申请使之先于生效期前立即有效.1.3 司法委员会构成及任命要求

司法委员会由四类小组成员组成:(1)理事会小组成员,包括司法委员会主席;(2)被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任命的足球小组成员;(3)监管委员会主席小组成员,包括司法委员会主席,他们被足协管理机构任命代表监管委员会主席的成员;(4)专家小组成员,他不应是理事会成员,包括任何时候的最近三年.

每个理事会成员应担任公职一年,每个足球小组和专家小组成员应有担任任期三年的公职和有资格担任更长时间,小组成员不受因轮换而退休的管制;委员会任命小组应在每个理事会夏季会议任命理事小组成员;当因为在理事会夏季会议之间,提前退休、免职或其他情况出现空岗时,理事会小组成员可在任何时候任命一个理事会成员担任理事会小组成员,并要担任公职到下一个理事会夏季会议;JPMG为了填补因提前退休、免职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空岗时,可在任何合适的时候任命一个人作为足球小组成员或专家小组成员,当足球小组成员或专家小组成员各自岗位有已经退休但适合重新任命的人员时,这种任命的足球小组成员或专家小组成员应退职.如果他是被重新任命的,他的第一个公职担任期应从重新任命的时间算起.未满18岁及不符合小组成员条件的不能被任命为小组成员[2].1.4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构成、任命及任命终止

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应由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的成员组成;第一批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成员应由足球协会管理机构任命,之后出现的空缺,由申诉委员会主席的小组成员在与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商议后填补.在先前5年之内参加过董事会、理事会或是董事会成员或是理事会成员,都是不能胜任的.只有司法成员或之前的司法成员、女王的辩护律师、高级律师或有十年从业资历的律师被认为是合适的;申诉委员会主席的小组成员将每4年重新选举.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诉委员会主席的小组成员的任命将停止:通过书面通知司法委员会主席,从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辞职;他变得腐败或与他的债权人做了任何协定或组成;作为一名管理者,在修定的1986年公司管理者不合格行为法案下,命令其停止作为任何公司管理者去担任公职的;如果作为一个执业律师,不管什么原因,他被取消律师资格或被律师纪律法庭暂停从事,或被理事会法庭取消资格或暂停的;他死亡或因为智力紊乱、疾病或受伤而不具备管理和实施他自己事务的能力;他涉及到“合适而恰当的人”应随时有效遵守相关规则时,不再遵守协会的任何管理条款;他的一些犯罪违法行为被证明是有罪的,除了那些尚不足以损害协会或司法委员会名誉的小的驾驶或类似过错行为.1.5监管委员会建立、权力、构成、任命及相关规则

每个监管委员会都是由司法委员会主席(或他缺席时,他的被提名者)所建立,协会章程和规则中的权利是为了实施惩罚和对不端行为的其他命令,在指控之前实施临时停职命令的权利依照规则E16,有可能错误地被指控或调查的行为,应被监管委员会运用这些权利,理事会有权决定保留处罚的实施或不端行为的其他命令,或协会章程和规则认为一些事项为FRA保留.

任何为而建立的监管委员会的构成应由司法委员会主席和FRA建立的选举政策来确定,条件是:任何组织想参加监管委员会之前,可以给司法委员会主席申请,这个负责人将在7天内发布和通知给相关组织,因为有项规定是监管委员会主席应是专家委员会成员,从事法务或律师7年以上.只有主席小组成员可以被司法委员会主席(或在他缺席,被提名者)任命去代理作为监管委员会主席.如果被任命的主席在15分钟内不出席来主持这个会,司法委员会主席应任命另外的监管委员会成员来担任.如果他在作为监管委员会成员的一件事或决定被其他小组成员建议申诉委员会关注时,这个人不应被认为供职于申诉委员会是合格的.如果一个监管委员会成员怀疑他行事能力的公正性,或相信在这个过程中有实质上利益冲突,他应尽快申明,除非所有人宣布放弃和要求这个成员去行事,否则这个成员应从这个过程中完全退出.司法委员会主席应任命其他人来填补任何在监管委员会之前出现的空缺.当监管委员会的空缺发生在开始之后,这个应停止和在监管委员会新组建之前安排一个新的,除非当事方愿意保持原有人员继续.1.6 申诉委员会建立、构成、任命及任命终止

在协会章程和H规则里案子或申诉的权力应被一个申诉委员会来行使,每个申诉委员会应被司法委员会主席在遵守上面条款的情况下建立.任何申诉委员会组成的建立和授权申诉由司法委员会主席和FRA建立的在生效期的三个月内选举政策所决定,条件是所有申诉委员会应由两个非理事小组成员组成,包括一个独立成员(除了申诉委员会主席).来自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的人员将被司法委员会主席任命为申诉委员会主席.如果一个人在作为监管委员会成员的一件事或决定被其他小组成员建议申诉委员会关注时,这个人不应被认为供职于申诉委员会是合格的.如果一个监管委员会成员怀疑他行事能力的公正性,或相信在这个过程中有实质上的利益冲突,他应尽快申明,除非所有人宣布放弃和要求这个成员去行事,否则这个成员应从这个过程中完全退出.司法委员会主席应任命其他人来填补任何在申诉委员会之前出现的空缺.当监管委员会的空缺发生在开始之后,这个应停止和在监管委员会新组建之前安排一个新的,除非当事方愿意保持原有人员继续.1.7 小组成员资格取消

小组成员的任命应终止的情况如下:通过书面通知司法委员会主席,从司法委员会辞职(但只有当在他的部属里至少有两个小组成员还在职的时候,辞职信才能生效);作为一个专家小组成员,在司法委员会条款下,他接受的岗位使他的任命变得没有资格;作为一个FRA委员,他被任命作为一个合规监督小组成员;作为一个理事小组成员,他结束作为一个理事小组成员;如果作为一个法务员或大律师,不管什么原因,他被取消律师资格或被律师纪律法庭暂停从事,或被理事会法庭取消资格或暂停;他变得腐败或与他的债权人做了任何协定或组成;作为一名管理者,在修定的1986年公司管理者不合格行为法案下,命令其停止作为任何公司管理者去担任公职的;他死亡或因为智力紊乱、疾病或受伤而不具备管理和实施他自己事务的能力;他涉及到“合适而恰当的人”应随时有效遵守相关规则时,不再遵守协会的任何管理条款;他正受到协会、UEFA或FIFA决议的管制,永久性地暂停或特殊时期离开足球的管理或足球的执行或足球相关活动,依照任何UEFA或FIFA下的章程或规则中可适用的惩罚条款;他的一些犯罪违法行为被证明是有罪的,除了那些尚不足以损害协会或司法委员会名誉的小的驾驶或类似过错行为.

当剩下的两个在申诉委员会或监管委员会的小组成员高度一致地同意他不应停止作为一个小组成员直到或申诉得出结论这一情况时,小组成员资格取消条款,对一个在申诉委员会或监管委员会任职的小组成员变得适用.1.8司法委员会主席的任命

在与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商议后,由理事会任命司法委员会主席并且主席是来自理事小组成员,任期3年,除非他辞去主席职位或终止作为一个理事小组成员.在他的第一个任期到期时,任何司法委员会主席都应有资格被重新任命下一个三年.他重新选举成为一个理事小组成员应确认他作为司法委员会主席的任命以平衡三年任期的问题.

在与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商议后,理事小组成员可以在司法委员会主席提前退休、免除或其他情况的任何时间任命其他人来担任此职位.任何这种根据这一条款任命的司法委员会主席应该在这个空缺的司法委员会主席退休的时间退职,服从上一条款.1.9 司法委员会财务方面

司法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的开支由FRA支付,为避免怀疑,条款里不能有对监管委员会或申诉委员会开支决定的权利有偏见.依照FRA的预算,每个监管委员会或申诉委员会成员在出席监管委员会或申诉委员会问题时会得到出席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也包括合理花费的补偿.对于供职于申诉委员会或监管委员会的主席和专家小组成员给予合理的报酬,标准由董事会决定.1.10修订与解散

这些条款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修改,除非有理事会的书面同意.任何修订要依照此条款对小组成员、所有协会的雇员、司法委员会成员和司法委员会其他任何有职位的人形成约束,并立即生效.司法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主席小组可在任何时候被理事会解散.2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设置及其职责

有关中国足协在纪律机构的内容,在《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第四十五条专项委员会可以了解到,纪律委员会是16个专项委员会之一,专项委员会为中国足协常设委员会,是其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工作规范协助执委会处理本会专项事务.除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外,各专项委员会的主任应由执委会的成员担任.专项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1人.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

在职责方面,只有章程中第四十六条专项委员会的职责,是一个总的职责,未体现关于纪律委员会专门的职责.同时从第五章第四十九条阐述了纪律委员会是足协的纪律机构,委员会成员不得同时担任本会其他机构职务,两个委员会分别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及多数委员应拥有法律执业资格.3总结与建议

英足总司法委员会由理事会建立,理事会建立的足球管理机构( FRA)又建立了司法委员会监督小组(JPMG),理事会要在与JPMG商议后任命司法委员会主席(需来自理事小组成员),司法委员会由理事会小组成员、足球小组成员(由JPMG任命)、监管委员会主席小组成员和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同时司法委员会又建立了申诉委员会和监管委员会.每个部门领导的任命、成员的构成、职责及资格取消等各方面规定很细致,使之具有操作性,不会因领导变化而变化,制度健全详实而且公开.在任命权上有一定的交叉性,人员构成上专业性强与选取特定部门人员组合相结合,能有效保证专业、规范、协调与制约.相比较而言,我国足球司法管理方面还属初级阶段,现有的纪律委员会构架层级比较简单,成员构成及要求未明确规定,职责方面也需要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与监督.建议我国足协从以上方面对纪律委员会进行重构,不过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在做好顶层设计、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形成上下共同推动管理规范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黄正,秦升处罚本应停6场上级干预推翻纪委会决定[EB/0L].[ 2017-03-27]. http://sports. sina. com. cn/china/national/2017-0 3-2 7/doc-ifycstwwl 20395 7.shtml.

[2]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Association Season 2016-2017[EB/OL].[ 2017-04-10].http://www. thefa com/footballrules- governance/lawsandrules/rules-of- the- association

[3]徐飞,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矛盾焦点解析:基于公私法域的视角——兼与苏贵斌老师商榷[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6(6):7-15.

(收稿日期:2017-08-27)

管理制度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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