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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新墨西哥去!

张让,现居美国加州.著有小说集《并不很久以前》、《感情游戏》、《出走》,长篇小说《回旋》,散文集《当风吹过想像的平原》、《断水的人》、《装一瓶鼠尾草香》,儿童传记《邱吉尔》,并译有童书《爸爸真棒》等数十种.曾获首届台湾联合文学中篇小说新人奖、联合报长篇小说推荐奖、中国时报散文奖,作品多次入选各家年度散文或小说选集.

作者_ 张让(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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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新墨西哥.这回是第四次了.

为什么这么喜欢,一来再来?

第一次到新墨西哥,只为了看那片让许多艺术家惊叹,甚至因此定居下来的天光.而确实,我们惊叹了.我带了那片天光回家,然后试图将满腹浩荡和狂喜化成文字,写了《吞咽大地和天空》.说吞咽天地是倒反了,其实是那片天地吞咽了我.不过这也不对,那天空土地快快乐乐自生自灭,哪在乎我!是我自觉狭小,贪图那空广,想要将它据为己有;也就是,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先试想蛇吞象,再试想跳蚤吞日.所以终归没说错:我要吞咽天空和大地.

回到家后,就像以前每次,觉得自己太大而屋子太小.似乎我已像空气和沙漠那样扩散无形,再没法收回来塞进世俗和常规里面.每晚梦里总又回到空旷野外,在一片神奇的天空下冶游,醒来依旧在屋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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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本没打算到新墨西哥的.每年规划旅游,明里暗里,新墨西哥总在名单上.今年原要去欧洲,后来因种种因素,改成了蒙大拿.然而暗里有个声音: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去新墨西哥?一时在两地间来回拉锯,最后实在烦不过了一刀斩下:新墨西哥!决定作成,只觉一股欣喜上冲.不只是我,B 和友筝也有同感.

搭夜机半夜才到,就近在机场边的旅馆过夜.第二天早餐后开了租车上高速公路,我暗自担心:会不会看一眼就腻了?毕竟看过许多次了,而且记忆鲜明.等到把漆了粉彩边的交叉高架公路抛在背后,大片景观迎面而来,立刻,那熟悉的,仿佛里面什么重担忽然卸下了的欢欣酣然涌出.

啊,这就是了!这一望无际的视野,这澄澈好像可以清洗心灵的天光,这红褐蓝绿的色调,多亲切熟悉!

我根本不须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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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字能确切形容那景观:空!

只有一个字能确切形容那感觉:好!

当太多事越来越复杂难解,也许潜意识要将一切简化,到辽阔空荡一目了然.像这极目无遮的沙漠和远山,稀落散布的杜松和鼠尾草,感觉上十分接近空白,如洛夫《水墨微笑》里的诗句:“所幸世上还留有一大片空白……”

在这里,放眼可见天地尽头.当然,那尽头不是尽头,只是让人心胸开放的地平线.而那地平线也不真是一条线,只是人观念上的建构,有如几何上的直线.

十九世纪,西来的美国东部旅人看见这一片空空如也,嘲弄说:“除了这里,还有什么地方人能望得这么远却看见得这么少?”

而我说:“停,我要照相!”有时飞车路上,我会突然喊出.次数不多,因为知道最好就是看,放情去感受,沉浸其中,而不是端了相机可憎地咔嚓咔嚓.即使紧急刹车跳出去照相,我也明白:空是无法照的,就好像闲无法匆忙享受.

我要摄的正是我和地平线间,那一大片的空空荡荡.

果然,我摄了许多看来单调同一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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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西斜,已经过了五点.

终于,棕色路标出现:比斯提恶地,30 英里.

是这条路吗?从这里转进去吗?上次我们走的是另一条……

颠簸了一阵后,景观开始不同.我们欢呼:比斯提!

这趟来,没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只除了:到比斯提去.此外想在陶斯附近看夕阳,还有就是逛圣塔非的峡谷街.若说我们专为比斯提而来,也不全错.

比斯提是一片将近四千英亩的沙漠,但在古老地质年代以前却是一汪碧海,正是所谓的沧海桑田,因此处处是水蚀风蚀的奇异地形.我们在土路尽头的“停车场”停车,正在换球鞋拿背包时,竟又来了一辆车停下——我们以前来从没碰到过别人.一对中年男女下车,我们含笑互打招呼:“天色真美!”便各奔东西.确实,天色真美.

阳光刺目, 风不断掀走我的帽子.有时照相我把帽子取下踩在脚底,有时让B 或友筝按住我的脑袋.我们在有趣的沙漠和石丘间游荡,直到夕阳西斜才离去.第二天黄昏又来了,这次从头一次走的那条路进去,上上下下,几乎不停地走了三个多钟头,直到天快黑了才离开,还没兴尽——时间不够.永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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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到了新墨西哥以后,重又燃起对当地,以及整个美国历史的好奇.而历史是读书时不断恍然点头,回头就忘记大半的东西.究竟美国怎么从当初小小十三个殖民地,在短短两百多年间,成了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世界大国?原来那些遍地的印第安人哪里去了?

一八四六年,一队美国士兵奉第十一任总统波克之命,在基尔尼上校率领下从密苏里河畔出发远征,准备先拿下新墨西哥,然后一路西进,“顺便”拿下亚利桑那、科罗拉多、犹他、内华达,最终冠冕是太平洋沿岸的加利福尼亚.他们必须远离绿树和城镇,横越将近一千英里的大草原和沙漠,才能到达圣塔非.这不过一千六百人马的军队,就叫西军.

那时美国疆土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然而全国上下意气风发,充满了扩张的雄心,从总统、国会议员到诗人(如惠特曼)、小说家(梅尔维尔),都觉得放眼西望无非美国之土,是老天赐给他们的,只等信手拈来,名正而言顺.所以名正,因为他们相信:为了宣扬自由,美国必须“恣意扩展”.换句话说,是“天命”(manifestdestiny), 责无旁贷, 类似史上中国皇帝的奉天承运、欧洲君王的君权神授.这种自以为是的天命思想,或可说饰词美化的侵略主义,不但经由美国政府以种种巧言自圆其说,后来更假借通俗小说和西部片加以神话,塑造了如凯特·卡森(KitCarson)和约翰·韦恩一类的西部英雄.直到今天,绝大多数美国人仍奉行这套思想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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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们不再东奔西跑看印第安废墟,只参观了艾可玛部落的天空城.然而废墟也好,现存古村落也好,站在遍地的鼠尾草间,顶上蓝天白云,远近红色巨岩矗立有如高台、城堡或是烟囱、棋子,风挟带沙土不断吹袭,很难不感受到:是的,这里不是白人的国土,而是印第安人的天地;这里人不是主角,天地才是.以前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在这片浩荡庄严的天地间,我可以理解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和思想,为什么他们不同于白人.因为他们属于这天地,而不像白人以为的,天地属于他们.所以印第安人拒绝成为奴隶,拒绝同化.也就是,可以迫害、杀戮和放逐,但无法征服.他们表面的原始和落后,其实自有深意.白人口口声声自由,不知自己正如陶渊明所说,掉在“役于物”的陷阱中.或许,拥有阳光、大漠、野牛、玉米的印第安人才真懂得自由.

《血与雷:凯特·卡森一生和美国西部开拓史》里提到纳瓦荷族人有个奇特的观念,认为一件事完成,或做到十全十美,便封死了.因此总不把事情做完做绝,器物上一定有点瑕疵,譬如毛毡边缘常有一根松线,是给神灵保留的出路.

多像中国人做事要留余地,以及水墨画上的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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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来,我们总梦想有一天住到新墨西哥去.如果可能,这时马上便在陶斯或圣塔非买一栋圆角土色的阿堵壁小屋搬进去.然而终究不能一时就抛下一切——所谓潇洒谈何容易!等友筝上完大学,起码得再四五年.

第二晚离开比斯提前,我们一边朝停车处赶路,一边大声梦想:

下次应该来露营,可以看沙漠里的月光和星光……

秋冬季来应该也好玩.看沙漠雪景……不知会有多冷……

远山在地平线尽头变成了一长条黑影,而我们已经一步跨到下一次,下下一次,再下一次.

像纳瓦荷人毛毡上那条活线,新墨西哥是我们意想中的出路.

我们总要再来的.

(选自台湾联合文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旅人的眼睛》)

责任编辑 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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