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朝相关论文范文检索 与清朝官员的结拜之风相关论文范文

本论文为您写清朝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清朝官员的结拜之风

乾隆三十二年(1767),两江总督高晋告诉乾隆帝,江西巡抚吴绍诗与江西南昌镇总兵邱若龙互相结拜,互称“愚兄愚弟”,请求邱若龙调离.皇帝深以为然,便将其调走.

高晋还告诉乾隆帝一个细节,吴、邱二人是山东同乡,且彼此“换帖”.所换之“帖”即结拜仪式中产生的文书,用以证明二人的“结拜”关系,又称“兰谱”.

吴、邱“换帖”并非个案,而是普遍现象,清代尤其是中后期以来,官员们打着“同乡”、“同年”、“同官”等旗号,建立隐秘的“兄弟私谊”,构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网,严重损害了吏治与人事,对这一政治毒瘤,清廷很头疼.

“结拜”风刮到了官场

说清楚清代官场的“结拜”,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传统意义上的“结拜”.

结拜,又称“义结金兰”,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结为兄弟攻守同盟,很像《三国演义》中所述“桃园三结义”,“金兰文化”最早见于汉代晚期,及至唐代,结拜活动中的见证文书——“金兰簿”有了雏形.“金兰簿”,又称“金兰谱”、“兰谱”,据《云仙杂记》记载,“戴弘正每得密友一人,则书于编简,焚香告祖考,号为‘金兰簿’.”

迨至明清,结拜程式最终固定.相比此前歃血而盟的口头结拜,互换“兰谱”(即“换帖”)成为结拜仪式中的必需环节.“兰谱”之上,分列各人姓氏名字、生辰八字、籍贯住址,以及曾祖、祖父、父母、兄弟、妻室等的.然后互相换帖,各执一份,以为凭证.若诸人日后反目成仇,就要焚烧“兰谱”,举行“断义”仪式.

民间“换帖”结拜,有的是基于相同的经济利益,有的是基于共同的文化志趣,当然,还有的是基于共同的政治诉求,譬如反清.清廷尤其忌惮后者,《大清律例》对此明文禁绝,将之归入“谋叛”一节:

凡异姓人歃血订盟,焚表结拜弟兄,不分人数多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其无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结拜弟兄,为首者,杖一百;为从者,各减一等.

不过一纸条文显然是禁不了民间结拜,更令清廷没想到的是,“换帖”结拜之风,亦刮到了官场.

乾隆三十七年(1772),都察院左都御史张若溎说起“各省吏治之坏”时提到,“司道府及州县,各序齿兄弟相称,树彼此依倚之势,”且互相“换帖”.

清代文网甚密,就连民间结社也严厉禁止,官场朋党亦发现一起即打压一起,官员之间竟有“结拜”之举,兹事体大.

一次失败的自查自纠

张若溎请求皇帝治理这一歪风邪气,乾隆帝便决定,每年年终,各直省督抚等即将本省官员有无换帖、上省、宴会等事汇奏一次,即这项监察事务,依循“州县—道府—藩臬—督抚—皇帝”等程序,逐级上报.

目前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所见相关奏折数量即有474条之多(内有部分重复折件),以乾隆三十九年(1774)为例,谈及该项事务的24位具奏人中,除直省督抚外,还有漕运、东河、南河三位总督,两淮、河东两位盐政,以及盛京户部侍郎等人,涉及军政、民政、漕运、河务、盐务等系统.可见,这项制度在乾隆年间确有执行,且力度不小.

然而,让官员自己查自己,结果可想而知.

笔者翻阅了数百份“换帖”汇奏折件,结论都是“查无换帖等事”.这让奏折中提及吏治崩坏的张若溎很尴尬.

乾隆帝对这些粉饰太平的官样文章作出的结论,当然不信.

乾隆五十一年(1786),皇帝在山东巡抚明兴的年终汇奏折中朱批:

“汝诸事不认真,况此等刻板文章,可信乎?”

乾隆五十五年(1790),对于换帖汇奏,乾隆帝说贵州巡抚额勒春“恐汝不能详查耳!”

时间一久,乾隆帝总算明白:

即如换帖等事,久经查禁.该督抚于年终汇奏时,总以并无此事为词.而其实相沿积习,未必不阳奉阴违.是年终汇奏,竟成具文.殊属非是!

皇帝尽管不信官员之间没有“换帖”行为,但也毫无办法再继续查究下去,便废止此一年终汇奏之制.乾隆五十九年(1794)以后,馆藏档案再无汇奏之折.

“年终汇奏”注定是一次失败的制度尝试.

本来,督抚就负有监督州县之责,让他自己查自己,就不可能如实上报.报给朝廷的年终汇奏折件,是那些蜗居省垣的督抚及其下属来写的,其所依据的具体信息,又是由大小远近各府州县层层上报得来.经过这么多层级的过滤,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无从稽查.空言塞责、流为具文也就不足为奇.

官场“结拜”死灰复燃

尽管乾隆帝没有从年终汇奏制度中挖出换帖结拜案,但这项制度只要存在一天,大小官员就不得不有所收敛.

此制一停,官员之间“换帖”死灰复燃,愈演愈烈.

咸丰二年(1852),陕西汉中镇前总兵春福与署总兵祥瑞互相向皇帝告状,竟意外牵出了陕甘总督舒兴阿与春福的“换帖”旧事.

舒兴阿承认:

臣前在阿克苏办事大臣任内,总兵春福由汉中镇奉派喀什噶尔换防,道经阿克苏,接晤之次,愿与臣换帖.臣因换防总兵本系办事大臣所辖,又系同官一城,碍于情面,未能推却.

祥瑞之所以抖出舒兴阿与春福“换帖”,是因为他觉得舒兴阿偏袒春福,甚至直接入奏,讥讪二人为“朋党”.

须知,“结拜”与“结党”仅一步之遥,而后者是清代政治大忌.咸丰帝遂将舒兴阿“交部察议”.

失去监督机制后,官员“换帖”秘事,多只能凭藉“案中案”挖掘.

如道光十四年(1834),湖南湘潭县丞胡潆称,湖广总督讷尔经额在某案审理中有意偏袒胡鏻等人,因为他在任湖南布政使期间(1822—1823)曾与盐道胡鏻“换帖”.既然是哥们儿,当然要帮兄弟.

吏治败坏已极,竟有“一家”

清代官员“换帖”结拜当然并非基于“义”,而是一己之私的利益交换.清廷管不住官员“换帖”结拜,吏治深受其害.

道、咸年间的舒兴阿、讷尔经额两案中,主审官与涉案者之间“换帖”结拜,偏袒自然是应有之义.

咸丰年间,户部钱法堂主事书年与炉头等人“换帖”宴会,致使钞务钱法弊窦丛生.这种情况,在油水更多的盐务系统更是屡见不鲜.是故早在道光十年(1830),户部尚书王鼎在奏定《两淮盐务章程》中规定:“盐务之官,有与商人联姻、换帖者,俱令回避.”

更有甚者,某些基层官员竟与贼匪“换帖”结拜,如咸丰四年(1854),河南候补道员张维翰:

“与因案脱逃、现充勇目之刘老长(即刘玉纪)换帖,希图保卫身家.怀庆告警,该员首先逃出,徙居刘玉纪所居之黄山洞,以致卫辉居民迁徙一空.”

官、匪竟成一家.

(选自《华声》2017年第20期)

清朝论文范文结:

关于本文可作为清朝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清朝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