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相关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跟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方面论文范文检索

此文是一篇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

今天许多人对于传统司法的想象,大概都是以“包青天”之类的民间文艺作品为基准.在明代弋阳腔包公戏《高文举珍珠记》中,包青天是带着一身法宝上场的:“(皇上)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条御棍,……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判人间事不平.”一件法宝对应一项御赐的权力:“金剑”即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铜铡”是“三口铡刀”的原型:“龙头铡”专杀皇亲国戚,“虎头铡”专杀贪官污吏,“狗头铡”专杀犯罪奸民.都是十分可怕的进攻型法宝.

有意思的是,包公要对付的坏人,也拥有非常厉害的防御型法宝———同为御赐的“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比如根据元杂剧《包待制智斩鲁斋郎》改编的潮剧《包公智斩鲁斋郎》、川剧《破铁券》,剧中的鲁斋郎出生于开国元勋之家,是一名无恶不作的花花太岁,但官府却奈何不了他,因为他有祖传的“铁券丹书”护身.

这样的包公戏“人设”,让我忍不住脑补出一个画面:如果《高文举珍珠记》里的包青天遇上了《破铁券》里的鲁斋郎,一方祭出尚方宝剑,另一方祭出丹书铁券,到底谁能克制住谁呢?这画风,很像《封神榜》中阐教门人与截教弟子的对决.谁胜谁负,并非取决于谁是谁非,而是看谁的法宝代表了更高的权力.有反传统习惯的朋友也许会据此提出批判:你看,中国的司法传统就是这样,没有法治,只有人治与特权.

尚方宝剑与丹书铁券的对决画面,又仿佛是司法版的“鬻矛与盾”故事:“楚人有鬻矛与盾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从法理上说,尚方宝剑与丹书铁券确实是自相矛盾的.

大概编写包公案的文人也想不出尚方宝剑与丹书铁券到底哪家强吧,所以不敢让这两件超级大法宝同时出现在公堂之上.《破铁券》的那个包公,手里是没有尚方宝剑的.那他又是怎么“破铁券”的呢?

包公用了下三滥的诡计.他在奏报皇帝的文书上写道:今有一人叫鱼齐即,苦害良民,强夺人家妻女,犯法百端……皇帝看了大怒,批了一个“斩”字.包公收到御笔批复的文书,马上在“鱼”字下边添了个“日”字,“齐”字下边添个“小”字(齐字繁体为齊,斋字繁体为齋)“,即”字上边添上一点,于是“鱼齐即”变成了“鲁斋郎”.然后立即斩了鲁斋郎.编写《包待制智斩鲁斋郎》的元朝文人,是将包拯这一诡计捧为除暴安良之大智慧的.然而,倘若司法可以如此胡来,那包公一定是比鲁斋郎更可怕的恶棍.幸亏这样的包青天只存在于民间文人的想象中,而非出现在真实的历史中.

包公戏中必不可少的司法道具———三口铡刀与尚方宝剑,其实也出自元明清落魄文人的想象,绝无可能现身于宋朝法庭.虽然宋代有“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的做法,这里的“御剑”很像是尚方宝剑.其实宋朝的“给御剑”有点像汉晋时期的“假节钺”,但权力要小得多:只授予将帅处斩违犯军法之士兵的特权,属于战时的特别举措,并不适用于文官系统,更不可能应用于司法系统的刑事审判.

明代后期开始形成“赐尚方剑”的制度,兵部尚书、总督、巡抚常获皇帝御赐尚方剑,有专杀之特权.但总的来说,晚明的“赐尚方剑”也是类似于“假节钺”的战时举措,不适用于一般的刑事司法.不过,明代的“赐尚方剑”制度可能启发了当时落魄文人的想象力,于是他们在编撰包公戏时便给包拯加了一把尚方宝剑.

丹书铁券也不可能出现在宋朝的法庭上,因为宋王朝并没有丹书铁券的制度,虽然北宋初与南宋初,赵宋皇帝为安抚地方军阀,曾赐给李重进、苗傅、刘正彦等将领铁券,但随着李重进、苗傅、刘正彦叛变事败,其人或被诛,铁券亦被销毁,铁券之制遂不复存.宋真宗时,宋臣王曾出使辽国,接待的辽臣邢祥炫耀“其国中亲贤赐铁券”,王曾告诉他:“铁券者,衰世以宠权臣,用安反侧,岂所以待亲贤耶?”可知此时宋朝已没有赐铁券之制.南宋前期,学者程大昌考据历代典章,说及丹书铁券:“今世遂无其制,亦古事之缺者也.”

要等到朱明王朝立国,赐丹书铁券才成为常制:“功臣则给铁券,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曰奉天翊卫推诚.”这些功臣均赐铁券.铁券的形状如同瓦片,“外刻履历、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如宰相李善长所持之券,本人可“免二死,子免一死”.讽刺的是,洪武初年所有获得铁券的功臣中,只有汤和与华高得善终,其余的全都死于非命.

其实按宋人的司法观念,所谓的丹书铁券只会导致严重的司法不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北宋大学者李觏的话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也,如使同族犯之而不刑杀,是为君者私其亲也,有爵者犯之而不刑杀,是为臣者私其身也,君私其亲、臣私其身,君臣皆自私,则五刑之属三千止为民也,庆赏则贵者先得,刑罚则贱者独当,上不愧于下,下不平于上,岂适治之道耶?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论文范文结:

关于对写作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1、杂志书

2、毕业论文任务书模板

3、高铁论文题目

4、毕业论文任务书怎么写

5、书刊号

6、论文的任务书怎么写

热门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