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跟没有硝烟的抗战方面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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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硝烟的抗战

邹金灿

1946年,日本侵略者给中国带来的硝烟已经散去,但在另一个地方,一场没有硝烟的抗日战争却激战正酣.这场特殊的抗战,就是审判.盟军在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审判战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战争结束后,中国本土也开庭审判其他级别的日本战犯.石美瑜出任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他主张处死侵华日司令冈村宁次.出人意料的是,国民党当局要求石美瑜无罪释放冈村宁次,最终冈村得以全身归国.在的法庭上,各国法律精英云集,利益交冲,个中形势比国内更为复杂.对于背负亿万人期望的中国法律人来说,审判日本战犯的结果如何,将关乎一生荣辱.

清清白白做人

一位名叫倪徵燠的苏州人,走进这段大历史.

倪徵燠是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东吴大学的总部在苏州,其法学院则设在上海.这是一个至今仍享有盛名的学院,曾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法律精英.从东吴大学毕业后,倪徵燠留学美国,在斯坦福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留学期间,倪徵燠与张凤桢结为连理,张凤桢的姐夫是罗家伦,因此他与罗家伦成了连襟.

博士毕业后,倪徵燠回到了上海,先是在东吴大学法学院等几所大学授课,其后进入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他在事业上的起步期,正是中国忧患丛生之时.“八一三事变”时,倪徵燠任上海特区法院法官.事变发生后,上海敌伪组织活跃起来,频频恐吓在租界的法院工作人员,逼迫他们下水.租界当局为了保护这些法律人士,曾想用“铁甲车”接送他们上下班——倪徵燠反对这个做法:如此一来,法官似乎成了犯人,而且由于目标明显,受特务攻击的概率也大幅度提升了.特务分子来函,要求他们去“报到”.倪徵燠与同事们没有理会.不久后,他的同事钱鸿业被人用炸弹炸死(钱鸿业之子钱思亮后曾出任台湾大学校长、“中研院”院长等职),郁华(郁达夫的哥哥)被人杀,其他的同事家里也遭到了袭击.

威胁无所不在.1942年春,倪徵燠决定到重庆去工作,同行的人里,有他的东吴同学查良鉴(金庸堂兄,后来曾任台湾“司法部长”).在后方,倪徵燠一度出任重庆地方法院院长一职.其时重庆权贵云集,不断有人向倪徵燠请托办事.譬如立法院有一个职员,拿着立法院长的信,屡次前来求见,说他的儿子被一名司机碾死,要求倪徵燠对司机判处死刑.倪徵燠告诉他:司机是过失杀人,况且你有事应该通过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请勿私下接触.这只是无数请托中的一例.对于这些诉求,倪徵燠的处理方式是:一概置之不理.

烦扰并不会因为他的不理会态度而主动消减.有时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家属纷争,都要找他处理.此外还有不少从前方逃难到重庆的人,通过各种关系找来,央请他帮忙谋一官半职.倪徵燠不胜其扰,提出了辞职,与查良鉴对调,由他接任重庆地方法院院长,自己则回到司法行政部任参事.

倪徵燠的女儿倪乃先说,父亲一生所坚持的,是“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工作”.

抗战胜利后,倪徵燠受命出访英美等国,考察那边的司法制度.差不多同时的1946年初,审判拉开帷幕,中国派出了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等人前往日本.是年冬天,检察官向哲浚回国述职,十万火急地向当局提出增派人员支援审判.

“如果不拿住两个元凶,我们只能集体跳海了”

在审判的初期,中国遭遇了极大挫折.

审判按照英美法系的程序进行,而当时中国遵行的是大陆法系.大陆法采取纠问制,主要由法官主持提问,而英美法采取对质制,由双方律师进行提问(刑事案件中的原告律师为检察官),律师或检察官起着重要作用.对于这一场审判,中国方面明显准备不足,只派出了名检察人员.相比之下,盟国各成员都派出了强大阵容来应对,即便是对日宣战只有一个星期的苏联,也拟派出70 人前往,经盟部劝说后改为30人.

向哲浚回国述职时,倪徵燠刚好回到国内.得知这位精通英美法系的老友回国,向哲浚马上向他发出邀请.临危受命,倪徵燠没有推托.他分析了形势后认为,中国在审判中遭遇困局,是因为“国民党政府对审判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估计,以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事实昭彰,审判不过是个形式,受害国毋须提出确切证据,就可以对受审战犯定罪,这已经是一个错觉,更没有料到美国派出一大批律师为被告辩护,造成了一个有利于被告的极不平衡局面”.

纽伦堡审判纳粹战犯时,被告的辩护律师都是德国籍.然而在审判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却有大量美国人.梅汝璈在审判中担任法官,他认为当时的审判程序,“对被告辩护方面是过分宽大的.在实践中,法庭竟批准每一被告得拥有美国辩护律师一名,而日本辩护律师的名额更漫无限制,有的被告如岛田繁太郎的辩护律师竟达8名之多,一般被告每人也有5名或5名以上.”

这些人数众多的辩护律师,组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集体,对法庭形成干扰.梅汝璈回忆,一些美国律师如布莱克尼,在法庭上不但诋毁苏联,甚至诋毁自己的祖国,“他们幻想当时苏美紧张关系可能会酿成第三次世界大战,因而他们认为只要能够使审判尽量地拖延下去,远东法庭或将不免有无形解散之一日.”中国人不熟悉英美法系,也是在审判中受窘的主要原因.卢沟桥事变发生时,秦德纯是第29军副军长,为华北最主要的军事负责人之一,同时也是北平市长.在审判中,秦德纯出庭作证,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结果是,秦德纯当庭就被认为是空言无据,几乎被赶了下去.

证据,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最有分量的东西.可是对于中国人来说,战争发生之时,自卫尚且不暇,谁会想到保存证据以待日后控诉战犯用?一些资料显示,日军投降前曾下令销毁战争罪证,即便是这些命令文件也要销毁.

向哲浚与倪徵燠商议,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顾问组,倪徵燠任组长、首席顾问.倪徵燠认为,在接受审判的战犯中,美国不会放过东条英机,然而其余的战犯,尤其是对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如果中方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指控他们,则有可能让他们逃过责罚.

一定要拿下这两个侵华元凶.这是倪徵燠的信念.倪乃先告诉记者,父亲晚年谈起审判仍很激动,“尤其谈到,‘如果不能拿住这两个元凶的话,我们只能集体跳海了,就没法回国见江东父老了!’”

按照程序,审判分3 个阶段,首先是检察官综合陈述和提证,其次是被告律师综合辩护和提证,再次是各被告为个人辩护和提证.最后是法官评议和宣判.倪徵燠受命之时,第一步已经走完,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找到更多有力证据,在接下来的被告答辩中进行盘问、反诘,见缝插针地举出新证据.

时不我待,倪徵燠马上在国内开始取证.他先是与同事鄂森到了北平,找到了几个收押在监狱里的汉奸,其中一人是原伪满洲国“立法院院长”赵欣伯,倪徵燠说服他写出日军侵华罪行的证据.刚开始时,赵欣伯满口答应了,不料写了一半,就将材料丢到火炉里.原来,赵欣伯始终不相信写了这些材料就能为自己减刑,并且听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将要爆发,日本可能再有“出头之日”,于是拒绝作证.

侵华期间,土肥原曾经策划让吴佩孚与唐绍仪合作,成立一个大规模的傀儡组织,事未遂而吴佩孚身死.想到这一节,倪徵燠遂与鄂森在北平找到了张夫人,告以来意.张夫人客气地招待他们吃了午饭,并详细告诉他们:在吴佩孚死亡当天,日本医生为吴佩孚治牙,向吴注射了一种毒物,她闻讯下楼的时候,吴佩孚已经死去.这个证据被倪徵燠采纳.

可是要让土肥原和板垣伏法,还需要更多力证.倪徵燠想到日军曾经长年盘踞的东北取证,然而彼时解放战争已经全面爆发,道路不通,第二阶段的审判又即将开始,他只得出发赶赴.

在国内取证,可谓收效甚微.剩下的寄望,就是在日本找到坚实的证据.然而在国内取证尚且如此艰难,在日本能有不一样的结果吗?

元凶伏法

在日本,中国检察组经过商议后,向盟部申请开放日本前陆军省档案库.盟部同意了这个请求.倪徵燠得以和同仁们就地取材,查看了大量的日本军政机密文件.由于材料多、时间紧,检察组的人都参与进来,好在同仁中的吴学义和刘子健懂日语,以及中日文字有相似之处,在辨别上省去了很多力气.

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个被盟军封存起来的档案库里,倪徵燠和同事们找到了大量的关于土肥原以及板垣的侵华罪证,此外还碰到一些与其他级别战犯相关的证据,他们将之发回国内的军事法庭供检方使用.

很快,审判的第二阶段开始了.作为中国检察组首席顾问的倪徵燠,走上前台直面被告集体.为何不是检察官向哲浚上去直接与对手对话?倪乃先说,“我为这个曾经问过高文彬先生(时为中国检察官办事处秘书).高文彬和我比较熟,他说:因为倪先生的思维各方面都跟得上,他诉讼的能力和技巧都摆在那儿的.他们俩(向哲浚和倪徵燠)配合得非常好,向先生也放手,我父亲也大胆地跑到第一线.

最后是集体完成了.”

土肥原出庭.他的证人之一,是他任关东军特务机关长时的新闻课长爱泽诚.爱泽诚说:土肥原所在的特务机关只是搜集情报,没有其他的秘密活动,并且土肥原本人“忠厚坦白”.

倪徵燠立即进行反诘,并举出了一份证据:1935 年,土肥原企图策划“华北五省自治”,此事被外国报纸报道,而爱泽诚当时曾把外国报纸报道一事,以文件的形式向上级报告并在上面签名.

在铁证面前,爱泽诚沮丧而退.倪徵燠乘胜追击,拿出一份关东军的《奉天特务机关报》所载的报告,内有“华南人士一闻土肥原和板垣之名,有谈虎色变之慨”的记录,在这份报纸的首页,盖着土肥原的名章.

土肥原的美国辩护律师认为,该文件说的是一只老虎,与案情无关,不能以此作为证据.倪徵燠解释说:谈虎色变是中国成语,意思是土肥原和板垣在中国人心目中就像猛虎一样凶恶.他进而解释,自己这个做法,是因证人说土肥原为人“忠厚坦白”而发,这在证据法里属于“品格证据”,自己的反诘完全符合这个要求:反诘时所提出的证据必须具有针对性.

其余的证人出庭,都被倪徵燠用有力的证据驳退.但出人意料的是,最后时刻的个人自我辩护中,土肥原放弃了这个权利.当时的日本新闻分析说:土肥原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自我辩护过程中,被中国检方拿出更多的证据来击破.

土肥原告一段落.1947 年10月,板垣出场了.第一个为板垣作证的证人,是“九一八事变”中的日军联队长岛本正一,他认为:事变是中国军队引起,日军是被动应对,并非板垣等军官所策划.岛本正一这番话还没有说完,倪徵燠就针对他的口供书里有当晚酒醉而归的叙述指出:一个醉酒的军官,不能对当时的事情提出有力的证据.第一个证人被倪徵燠一番话击退.

其后,板垣任陆相时候的副手山胁出庭作证,赞扬了板垣一番,说板垣“一贯整饬军纪,坚定主张撤退在华日军”.倪徵燠马上反问:“你身为陆军省次官,所经办的事情,是否也必须为陆相板垣所认可?”山胁说:“那是自然.”倪徵燠当即拿出山胁在1939年签发的一份通令,该通令详细谈到了日本军人在中国所犯下的杀人、、盗抢等暴行,文件禁止归国的日本军人传播这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掩盖暴行,但在审判中却成了中国方面的利器,也让其他日本战犯否认战争暴行的说法,遭到了有力的反驳.

与保持缄默的土肥原不同,板垣宣称要与中国人大战三百回合,他的自我辩护书长达48 页纸.仅仅是应对板垣一人,倪徵燠就花去了3天时间.深谙英美法的他越战越勇,针对板垣那48页纸上的内容进行盘问与反诘,以大量的事实将对方驳倒.

最终,土肥原与板垣这两个元凶,以破坏和平、参加制定并执行对中国的分裂阴谋和侵略战争等罪名,于1948年12月被执行绞刑.

抗战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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