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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文 ■ 江亿凡 刘恩兰 编辑 ■ 周璇

我和老伴退休多年,膝下有两个儿子,现在也都成家立业了.刚退休那几年,我们老两口,身体很好,也不需要子女照顾,经常外出旅游,时不常还补贴一下两个儿子,所以儿子们也没什么压力.

去年,老伴突然脑溢血病倒了,我的身体也大不如以前.我们和两个儿子商量了一下,准备“分家”,并签订了一份“分家协议”:我们名下有两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套,两个儿子分别轮流照看我们,一个儿子值班一周,大儿子主要赡养老伴,小儿子主要赡养我.

于是,我们老两口就在大儿子家住一周,再去小儿子家住一周.前不久,老伴去世了.我和大儿媳关系处得不好,就去小儿子家住着.期间大儿子都没有来看望过我,更没有支付过一分抚养费.我跟大儿子要赡养费,大儿子说“分家协议”说得很明白,他赡养母亲,我由小儿子赡养,因此我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小儿子一看老大不交赡养费了,他也就不交了.

请问,我有权要求俩儿子支付赡养费吗?

莒县 李刚铁

李大爷 :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在多子女家庭中比较常见的分配赡养义务的分家协议,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只是一种双方之间达成合意的协议,不能对抗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关于你们家签订的这份“分家协议”,其内容免除了子女赡养义务的部分条款,比如只有一方负责赡养一个老人,违反了《新婚姻法》中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子女仍应继续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所以,既然这份“分家协议”无效,你是有权要求你的儿子们支付赡养费的.

易拉罐炸了,谁来负责

前阵子乔迁新居,我请了一些朋友到家里来温锅.朋友带来一箱易拉罐的啤酒.喝了几罐,都没什么问题.可是,儿子拿起一罐,一拔开易拉罐的拉环,只听见“嘣”一声,儿子满脸是血.易拉罐炸了!赶紧送孩子去医院,经过治疗,总算没有大碍,都是皮外伤,但也缝了几针,住了几天院,花了不少钱.

后来,我们越想越害怕,也很气愤,想讨个说法.随朋友来到那家售卖啤酒的超市,超市人员说这个问题需要找厂家,超市处理不了.无奈,我们又找到厂家,厂家避而不见.

请问,我们应该向谁索赔呢?

章丘 辛西

辛先生 :

我国《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对产品质量都有明确规定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产品质量最重要的一个要求就是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还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产品及其包装上也应当有明确标识 :使用不当,或者在何种情况下,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说不清产品来源的,销售者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消费者也就是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当然对于你来说,首先需要注意保存证据,像购、孩子的就医材料、病历、诊疗等,最好有当天发生意外时的现场照片和证人,有了充分的证据就可以向售卖超市或是啤酒销售商或是生产出品啤酒的厂家要求赔偿了.

同时,在这里提醒广大读者 :发生类似意外,除马上把受害者送医之外,要注意拍照保存现场情况,备日后索取赔偿使用.

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中专毕业后,我自己来到外地打工.期间,认识了一起在酒吧打工的秦强.相处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人不错,我们就同居了.同居期间,他对我很好.正当我为自己找到一个好归宿感到高兴时,秦强突然提出分手,说是要去别的城市打工.但那会儿,我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面对突发状况,我很伤心,多次联系要求结婚,秦强却一直予以回避.我舍不得打掉孩子,在父母的支持下,我坚持生下了孩子.

我辞去了工作,回到老家待产.孩子出生后,我陷入了经济困境,我多次联系秦强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可他不但置之不理,还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

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秦强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吗?

冠县 彦燕文

彦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是有权诉至法院要求秦强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孩子是无辜的,比起父母双全和婚姻,关怀、尊重、爱和经济的保证才是对孩子真正有帮助的,不应该让儿童在未婚生育、离异等问题上遭遇不平等.

丈夫瞒着我出资为别人购房,这种行为有效吗

我和丈夫是自由恋爱,婚后丈夫经营了一家海鲜贸易公司,专做海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所以,我们的生活一直不错.婚后第二年,儿子出生.如今,儿子已经十岁了,公司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最近几年,丈夫经常以应酬客户为由,很晚回家或是根本不回家.

有一天,我无意间看到了他包里有一张房产证,名字竟然是一个陌生人的.出于女人的敏感和直觉,我一再追问,最终他向我坦白.一年前,他喜欢上公司里一个刚来的女孩,并且已经同居,这房子就是买给这个女孩的.这次回来是给我协议离婚的,我瞬间傻了.我说需要一段时间考虑一下,丈夫答应了.可是,在此期间,那个女孩提出了辞职和分手.丈夫后悔莫及,也主动回家向我和孩子承认错误,看着痛哭流涕的丈夫,我和孩子原谅了他.现在他也很后悔,我们夫妻两人想把房子或是买房子的钱要回来,应该怎么办呢?

荣成 张芝

张女士 :

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丈夫给那个女孩购买房屋的出资,属于你与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在没有取得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是无效的.而且因为婚外情而购房产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应予返还.

步入婚姻殿堂,让爱情恒久保温天长地久,是每对夫妻的心愿.但是,伴侣不可能十全十美,当人对伴侣的某一缺陷感到不满时,就容易对具备伴侣所缺乏优点的异性产生猎奇的心理而步入“婚外情”.猎奇过后,一切如常,但在婚外恋期间,给予第三方的金钱、财物,往往会因二人关系的结束而被索要回来.因为这些金钱、财物,基本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房产究竟该如何继承呢父亲和母亲常年体弱多病,母亲还经常卧病在床,我作为大女儿一直以来都是悉心照顾.弟弟结婚后搬了出去,很少回来看望父母,就别说对二老尽赡养义务了.去年,父亲去世了,临终前对我说,没别的财产留给我,只有一套房子可以让我继承.之前自己也已经立好了遗嘱,叫我记得去过户.后来,因为忙于照顾母亲,我一直没有办理.

上个月,母亲也去世了.办完葬礼后,弟弟一家跑来要继承父母这套唯一的房子,并称自己是儿子,理应继承.我觉得特别心寒,父母在世时他没有尽到任何的赡养义务,现在二老都去世了,他就出来要房子.

但是,弟弟确实也应该和我一样,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我该怎么去绕过他过户?

潍坊 李婷

李女士 :

根据《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套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擅自处分了属于你母亲的那份,所以遗嘱属于部分无效.对于你父亲享有的这套房产的一半份额,你是有继承权的.另外一半房产份额,你母亲去世后,作为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的弟弟进行继承,一人享有一半.

离婚时,公司的股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前几年,公司效益不好.我与同事李晨一同辞职,并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服装有限公司.我们约定了各自占有的股份,并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今年年初,我和结婚十多年的妻子协议离婚,妻子提出要分割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最后,我们协议约定 :服装公司 10% 的股份归妻子.

很快,公司其他股东得知此事,他们认为股权未经他们同意就转让了,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大家纷纷表示不同意对股权变更进行决议.妻子觉得协议的内容仅是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不是有偿转让,没有侵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妻子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请问,当初这份离婚协议有效吗?妻子可以取得10% 的股权吗?青岛 张显伟

张先生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你与妻子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只是股权分配条款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李晨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不同意股权分配,他们可以优先购买这 10% 的股权.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股份被其他股东购买,没有转让与你妻子,你就需要把股份折合成分割与你妻子.

没有签发保险单,发生事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去年,我丈夫所在的公司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团体保险,提交了公司 40名职工的号等相关资料.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保险公司填写了团体保险单和投保交费清单,公司签字盖章后交回保险公司.双方约定保险期为三年.公司按照要求交清三年全部保费,但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出具保单.

当年下半年,我丈夫外出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公司和我达成协议,承担了有关丧葬费用并赔偿 5 万元,同时还约定我同意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以没有签发保险单为由拒绝赔付.多次索赔无望的情况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又找到我,让我归还当初赔付的款项.

请问,这笔款是否应该保险公司赔付啊?

济宁 秦春梅

秦女士 :

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你丈夫所在的公司已经按照要求交清保费,保险公司收款后给对方出具收据,并让对方在保险单上加盖印章.至此,公司已全部履行投保义务.所以,双方已经在事实上达成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意思合意.

保险公司在你丈夫也就是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时尚未签发保险单,但保险单只是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不能以保险单的签发作为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且公司投保的被保险人均符合承保条件,未签发保单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及业务员未及时对投保单作出处理所致,责任在其自身.因此,应认定双方的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根据《保险法》及团体人身保险合同有关规定,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现被保险人已死亡,你作为被保险人的家属协议将权利转让给公司,所以公司有权主张保险金,不应该再向你索要之前的赔付金.

作为继母,我有权继承房产吗

二十年前,我与老伴再婚,婚后没有再生育子女,我的大女儿跟随前夫常年在国外,如今已经成家立业.老伴带着两个儿子,我们结婚那会儿,他俩一个十岁,一个十五岁,我一直尽心尽力照顾着这两个孩子.期间,我和老伴通过房改,用工龄和多年的积蓄,共同取得现在所住的房产.去年年底,老伴病故.他的两个儿子先后来询问父亲的遗产,丝毫不顾忌我的感受,也对我不管不顾,想要均分我和老伴这套房产.

今年,我都 78 岁了,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我想通过法律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利.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自己与老伴的这套房产呢?

德州 李海华

李大娘 :

你老伴去世时并没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所以,关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应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你与老伴儿用工龄和婚后的积蓄通过房改共同购买所得的这套房产,是属于你们老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房产中,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被继承人也就是你老伴的合法个人财产,是属于遗产的范围,对于这份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也就是你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你与两个继子都是遗产继承人,都有权分得该房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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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位于泉城济南,是一家以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公益维权法律事务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现有 20 余名执业律师,他们出身国内外名牌大学法学院系,他们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承办过大量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法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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