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有关论文例文 跟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和稳定件的演变和分析方面论文范文例文

本论文主要论述了产品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和稳定件的演变和分析

凌冬梅 蔡志坚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210037)

摘 要:本文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HS四位编码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从贸易互补性和贸易稳定性两个方面对1992—2014年中国与美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中美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存在明显差异,中国和美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形成了双向的产业间互补;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初期波动剧烈,但随着出口种类的增加、结构的优化以及匹配性和互补性增强,后期整体比较稳定,而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则由于两国进出口结构的匹配性表现为非常稳定.

关键词:中美贸易;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互补性;稳定性

DOI:10.13856/j.cn111097/s.2016.05.022

基金项目:江苏省林业第二产业转型升级与林产品贸易的耦合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7900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快速增长.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额由1992年的0.88亿美元猛增到2014年的92.17亿美元,年均增速23.56%,占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7.89%增长到2014年的25.42%;中国从美国木质林产品进口也不断增长,进口额由1992年的4.79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80.06亿美元,年均增长13.66%,占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则由14.63%增长到18.53%.这表明在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对美国市场的扩张和依赖非常强烈.过于集中的市场结构导致中美间木质林产品的贸易摩擦增多,同时两国间贸易的波动性有所增加.因此,推动木质林产品贸易稳定发展,成为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经典贸易理论,只要中美双方存在比较优势差异,并且源于比较优势的差异建立了互补的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关系就会比较稳定.那么,在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稳定发展研究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不容回避,那就是中国和美国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问题.

随着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发展,关注两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的文献渐多.梳理近年来有关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文献,发现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木质林产品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中美之间的贸易水平、贸易摩擦以及碳储量和碳减排情况等.杨红强等利用构建的反倾销强度指数计算了中国木质林产品遭受美国反倾销的严重程度,发现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美国市场的份额强烈地受到美国反倾销行为的负面影响[Symbolq@@];戴永务等利用GL指数、Aquino指数等对中美木质林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进行测算,发现中美木质林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低,多以垂直型产业间贸易为主[2];张旭芳和杨红强对1961—2012年中美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和减排贡献进行了核算和分析,发现美国木质林产品碳储量总量高于中国而中国木质林产品的碳清除贡献均值大于美国[3].二是研究中美之间具体的某一类木质林产品贸易模式、贸易前景等.戴明辉和沈文星通过对中美木质家具与造纸业竞争态势的测算和分析,认为中国在木质林产品贸易上仍存在微弱比较优势,但现行的贸易模式使得中国面临着不小的生态压力[4];王连茂等指出,《雷斯法案》修正案使木质家具出口难度加大、出口成本提高和贸易保护主义加强,从而对中国木质家具对美国出口产生负面影响[5].韩晓璐和缪东玲对中美木质家具的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了分析,认为,中美木质家具的比较优势具有很大差异,中美木质家具贸易的互补性是单向的,而且中美木质家具在国际市场和德国市场产品相似度大且竞争激烈[6].由此看来,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研究文献较多,但全面研究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的变化以及稳定性的很少.鉴于贸易互补性和稳定性的发展演变是随着比较优势的变化而变化的长期过程,本文基于较长时期(1992—2014年)数据分析比较优势、贸易互补性和稳定性的演变,并据此提出维持和保有美国市场的建议.

1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特征和比较优势分析

1.1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特征

木质林产品是对森林资源进行加工而成的各种木质制成品,综合《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以及张寒Symbol[A@7Symbol]A@等观点,将木质林产品的范围界定为HS1992标准下的原木(HS4403)、其他原材(HS4401—4402、HS4404—4405)、锯材(HS4406—4407)、人造板(HS4408—4413)、木制品(HS4414—4421)、木质家具(HS没有唯一的对应编码,故采用SITC编码,编码为SITC8215)、木浆(HS4701—4706)以及纸和纸制品(HS4707、HS48、HS49,纸和纸制品参考姚昌恬的方法进行折算以扣除非木浆加工的纸制品金额).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整体呈增长态势,但是阶段性变化特征明显.如图1所示,除了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额出现小幅下降外,其余年份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额持续增长,但是1992—2000年,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以及从美国的进口都增长缓慢,而2001年后,由于中国加入WTO和中美贸易关系正常化,中美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由前期的平稳增长进入到快速增长的“大进大出”阶段,其中,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的出口额由2001年的13.14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92.17亿美元,增幅为7.01倍,进口额则由2001年的11.87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80.06亿美元,增加了6.74倍,而且进出口差额有缩小的趋势.

在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过程中,双边进出口贸易结构和种类多年来一直比较稳定地集中在少数几类产品上.如表1所示,1992—2014年,中国对美国出口的木质林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木质家具、木制品、人造板,其中木质家具的出口在1994年超过木制品后,一直是中国对美国出口额最大的木质林产品,出口比重高达46.40%,而原木、锯材、其他原材、木浆等其他产品出口较少;不过随着市场的调整,出口结构也有细微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木制品出口比重不断下调,人造板和纸制品由于加工贸易的发展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多出口比重有所增加.同期,中国从美国进口的木质林产品主要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纸制品、木浆和木材,纸制品、木浆和木材,年均进口额分别为16.14亿、5.21亿和5.11亿美元,特别是2001年后,随着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加大,以及中国传统木材进口国非法砍伐等问题的存在,美国品质优良且大部分通过森林、环保认证的木材在中国市场需求旺盛,中国从美国木材进口大幅增加,2014年中国从美国锯材、原木进口额分别增长了67.8%和24.3%,木材进口额总计23.31亿美元,占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总额的29.82%,而其他林产品进口规模很小.

1.2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

木质林产品贸易的重要基础是比较优势.中国和美国由于森林资源、劳动力资源以及技术等的差异,在不同类别的木质林产品上各有比较优势或劣势.本研究采用常用的显性比较优势(RCA)指数来量化中美两国各类别木质林产品的比较优势状况.

RCA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在资源型产品木材方面,由于美国森林资源丰富,同时木材品质优良,因而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原木出口比较优势显著,不过总体上美国木材的比较优势有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政府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门立法禁止某些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并限制锯材的出口,这使得美国木材类资源型产品出口比重下降引起的;而中国森林资源严重不足,木材类资源型产品主要依赖进口,所以原木、锯材、其他原材出口不具有任何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中国人造板、木制品、木质家具比较优势明显,不过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木材上涨,RCA指数有所下降,但仍保持了较高的比较优势;而美国在这3类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RCA指数都远小于1,比较优势明显不足.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方面,美国木浆和纸制品比较优势明显且稳定,RCA指数都大于1;而中国在木浆出口上不具备任何比较优势,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纸制品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加和出口规模的扩大,中国在纸制品上的RCA指数一直上升,比较劣势逐渐改善,竞争力有所提高.

由此看来,在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中国比较优势出现了动态转移,一方面劳动密集型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有所下降,但仍保持了明显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资本技术密集型本质林产品的比较劣势有所改善.而美国的比较优势虽然仍集中在资源型木质林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木质林产品上,但在政策的干预下原木的比较优势下降,锯材的比较优势上升.总体来说,中美两国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状况差异明显,贸易开展的空间很大.

2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如前所述,在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过程中,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已形成较强显性比较优势的木质家具、木制品及人造板等制成品和半制成品,进口的主要是缺乏比较优势的纸制品、木浆和木材类产品,而美国正好相反,中美两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结构与中美比较优势状况非常契合,这初步表明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存在明显的互补性.

目前,测算贸易互补性关系的方法有很多,考虑到数据和口径的一致性和便利性,参考于津平[8]及朱晶和陈晓燕[9]的做法,使用以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为计算基础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对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互补关系进行测算,计算公式为:

(1)在中国为出口国、美国为进口国的贸易过程中,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综合互补性指数在不断增强过程中最后趋于稳定.早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中国向世界出口的主要是木制品、木质家具及纸和纸板,而美国从世界进口的主要是纸和纸板、锯材以及木浆,中美之间贸易结构不是很一致,因此1992年时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并不明显,90年代末期随着双方贸易结构的调整,中美之间的互补性趋强,2002年互补性指数突破1,转为显著的互补性,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06年,2007年后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美国贸易政策的干预,互补性有所减弱,但总体上还比较稳定.同时,在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互补性存在明显的产品差异,具体来说分为3种情况[10],一是木质家具、木制品和人造板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美之间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其中木制品的贸易互补性在1992—2014年明显下降,不过2014年贸易互补性指数仍达1.65,具有显著的互补性.同期,中美在人造板和木质家具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增强特别明显,1992年人造板和木质家具互补性指数仅为0.10和0.30,可以说完全不具互补性,2014年互补性指数分别达到了1.69和3.87,表现出极强的互补性.二是原木、其他原材、锯材和木浆贸易互补性均较小.其中前3类资源密集型木质林产品互补性几乎不存在,这是因为中国本身森林资源就不丰富,再加上实行天然林资源保护以及人工林大量未成材,造成国内木材资源严重不足,主要依赖进口,出口量非常少,而美国木材资源丰富,存在较大比较优势,资源密集型的产品以出口为主导,而木浆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中国原料和技术的欠缺,也以进口为主,因此,以中国为出口国的这3类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小.三是纸制品互补性在缓慢上升中,正逐渐向1接近.这与中国造纸和纸制品业市场开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出口倾向的外资企业有关.

(2)在美国为出口国、中国为进口国的美中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双边贸易综合互补性指数较大,且在波动中有明显提高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以纸制品、原木和木浆为主,1992年这3类产品出口占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总额的66.6%;同期,中国对这3类产品的进口占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总额的71.4%.这表明,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结构与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结构吻合,贸易空间大,表现为较高的贸易互补性.在随后的双边贸易发展过程中,随着贸易结构的不断调整,美中木质林产品贸易综合互补性指数相应地经历了先升后降再升再降的曲折波动过程,但中国从世界大量进口的木质林产品始终是美国向世界大量出口的木质林产品,所以美中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持久稳定,且始终高于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度.从美中贸易的各类产品看,原木、木浆和纸制品贸易的互补性远远超过1,特别是原木的互补性指数2014年达到12.76,说明美国某些资源型木质林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本质林产品对中国的互补性非常强.其他原材和锯材,美中之间由以前的不具互补性转为近年的明显互补性,贸易互补性在不断增强,原因是虽然美国劳动力成本高,锯木厂的成本也高,出口商更倾向于直接出口原木,但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美国设立了严格的法律禁止在某些情况下将未加工的原木出口,于是,近年来美国锯材、其他原材出口比重增加,而这些木材也是中国需要进口的.人造板、木制品、木质家具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没有任何比较优势[11],出口很少,在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不足6%,因此,以美国为出口国的这3类产品互补性很小.

3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稳定性分析

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比较优势各不相同,贸易互补性较强,因此,中美之间木质林产品领域的合作有一个十分坚实的基础,但美国市场竞争激烈,而且经过多年的开发,市场逐渐饱和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衰退,特别是2008年美国《雷斯法案》重新修订后禁止非法来源的林产品,而中国当前合法认证的木材来源较少,因此,中美国木质林产品贸易过程中常面临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摩擦甚至处罚,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稳定持续发展有可能会受到影响.

贸易稳定性的计算方法有多种,目前国内外最流行的方法,是通过测算进出口的时间趋势值,并借助进出口时间趋势值与实际值的比较,计算贸易稳定性指数.在贸易稳定性指数的计算过程中,有些采用移动平均指数法,有些采用直线趋势指数法,也有采用指数趋势法,其中指数趋势法能消除极端情况,更适合于高增长国家和地区贸易稳定性的长期分析(刘卫江,2002),因此,考虑到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迅速,而且我们进行的是时间序列分析的事实,参照Love(1986)的方法用指数趋势指标衡量进出口稳定性指数:

EI值越大表示出口偏离长期趋势的幅度越大,出口波动越剧烈,不稳定性越强.一般认为,0<EI<10,表示出口非常稳定;10<EI<20,出口相对稳定;20<EI<30,出口相对不稳定;30<EI,出口非常不稳定.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从美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稳定性指数Ⅱ的计算,本文据此分别计算了中美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稳定性指数,结果如图3所示.

根据图3,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极度不稳定,这是因为当时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木质林产品不多,对美出口严重依赖木制品,木制品出口占比高达60%,产品出口单一而且质量和附加值低,同时中美之间人权和最惠国待遇之争使得木质林产品出口受到极大的抑制,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实际出口额严重低于正常值.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增多,出口美国木质林产品种类增加,附加值提升,而且两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结构的匹配性增强,因此出口的波动减轻,出口稳定性指数有所下降,但美国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频出,竞争激烈,加上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并没能一直保持非常稳定的增长态势,而是在非常稳定与相对稳定间不断重复,其中,1994—2001年,由于克林顿政府延长最惠国待遇和中美间达成的一系列贸易谈判和协定,中国对美国出口环境有所改善,再加上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实际出口额与正常值的偏离程度大大降低,出口稳定性指数低于10,表现为非常稳定;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木质林产品出口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大量木质林产品涌进美国市场,实际出口额大幅上升,甚至高于正常水平,出口稳定性指数随之上升,但幅度并不大,仍保持相对稳定;2007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美国需求减少,技术性贸易措施频出,再加上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有所下降,这些因素使得近年来中国对美国木质林产品实际出口额低于长期正常值,带来了出口稳定性指数的再次上升和波动.

中国的进口稳定性指数长期以来一直小于10,表现为非常稳定而且波动幅度很小.中国在木浆、木材和纸制品上的比较劣势一直没有出现根本性改变,中国从美国木质林产品进口始终以木浆、木材和纸制品为主,而这些产品又正是美国具有比较优势并一直大量向中国出口的产品,因此美国的出口和中国的进口匹配性非常强,所以中国从美国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非常稳定.同时,通过对比进出口稳定性指数发现,中美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比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更稳定.

4 结论和政策建议

中国和美国木质林产品比较优势具有明显差异,基于这种差异,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形成了较强的互补性,其中,以中国为出口国的贸易互补性主要体现在人造板、木制品、木质家具上与美国互补,以美国为出口国的贸易互补性主要体现在木浆、纸制品和木材类商品与中国互补,它说明中美两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形成了双向的产业间互补.稳定性指数表明,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虽有波动但总体仍属稳定,同时出口贸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摩擦和不利因素使得中美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远不如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稳定.

基于上述结论,就促进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互利共赢和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稳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增加美国木材进口比例,同时规范其他产地原料采购来源.《雷斯法案》要求,所有进入美国市场的木制品需提供名称、采伐地、价值等一切表明木材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中国企业可更多地从美国进口经过认证的合法木材,同时规范其他产地原料采购来源,这样既减少了争议,同时也满足了向美国加工再出口、贸易平衡甚至品质提升的需要.第二,提升木质林产品的品质,强化差异性、多样性.美国木质林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中国木质林产品既需面对越南的低竞争,又要与加拿大、墨西哥等国的地理优势相抗衡,为此,建立生产质量标准体系,提高木质林产品技术含量,改善制作工艺;关注美国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系列推出新产品,强化差异性、多样性和创新性.第三,制定相应的市场进入和维护策略,最大限度地稳定中美贸易.贸易的持续稳定增长有赖于交易对象和交易额的稳定,为此,在客户的开发、挖掘和维护过程中,关注美国老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维护;建立自己的品牌和实体体验店,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渗透率.第四,树立忧患意识,规避或最小化木质林产品贸易中的各种风险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美国市场是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也是中国林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最多的市场,为此,要时刻关注美国林产品相关政策变化并积极应对;考虑到林产品体积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以及市场集中的弊端,应积极开拓替代市场,特别是周边市场.

参考文献

杨红强,聂影,付春丽.美国对华木质林产品反倾销措施的影响研究:1995—2006年实证数据[J].农业经济问题,2008(2):4953.

[2]戴永务,刘燕娜,余建辉.中美木质林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基于1992—2009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J].技术经济,2011(6):8591.

[3]张旭芳,杨红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中美木质林产品碳储量和碳减排比较[J].林业经济,2014(7):2631.

[4]戴明辉,沈文星.基于森林资源投入的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模式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0(26):171174.

[5]王连茂,程宝栋,唐帅.《雷斯法案》修正案对中美木质家具出口影响及对策分析[J].江西林业科技,2011(1):3841.

[6]韩晓璐、缪东玲.中美木质家具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分析[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7177.

[7]张寒,杨红强,聂影.中国木质家具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08(3):1718.

[8]于津平.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和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与贸易互补性[J].世界经济,2003(5):3340.

[9]朱晶,陈晓艳.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及贸易潜力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1):4046.〖ZK)〗

[10]郑洁,时小琳,戴永务.中国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4(8):1115.

[11]高广茂,程宝栋,苏佑佳.我国木质家具出口市场与世界进口市场的匹配性分析[J].林业经济,2013(1):6774.

[12]徐颖君.中国出口贸易能稳定增长吗——关于出口集中度和比较优势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06(8):3643.

[13]Love James.Currency of denomination and the measurement of export instability[J].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1986,23:106119.

产品论文范文结:

关于产品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产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1、产品质量论文

2、产品设计毕业设计选题

3、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毕业论文

4、产品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