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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市场发源地考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40 年的艰难探索历程.作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产权市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应运而生,是正常和必然的.

本文为产权市场诞生期提供一个有力证据.这就是“高尚全说”.我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流经济学家之一、国家体改委原副主任高尚全早在1994 年12 月就有定论:“80 年代以来,尤其是1992 年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和十四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和改革‘攻坚战’的展开,一场企业制度创新的浪潮正在兴起,按市场化运作的产权交易逐步萌生和发展,应该说,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以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为前提的产权交易活动”[1].界定了我国产权市场创建的历史时期之后,我们以高尚全同志上面这段话提到的“按市场化运作的产权交易”、“以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为前提的产权交易活动”这两条标准,再来考证我国产权市场的发源地就有了基本原则.

本文的逻辑架构是这样的:明确中国产权市场(产权交易机构)发源地的基本认定条件,再历史地分析我国产权市场发生的必然性、可能性、偶然性,再查明武汉及全国最早诞生的几家产权交易机构成立时间,再研究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成立后的历程、作为与现状,从而考证产权市场的发源地.

我写作此文的目的,一是为纪念产权市场成立30 周年;二是为回望来路,不改初心,以老产权人身份,激励后来者.

1 中国产权市场(产权交易机构)发源地的基本认定条件

什么是产权市场?中国产权交易理论体系的主要创建者之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经济学家曹和平教授给产权市场下了一个再通俗不过的定义:“产权市场在经济学上,首先是一个市场,但又不是我们日常碰到的百货市场,或者是杂货市场.硬要给一个字面的解释,那产权市场就是产权交易的一个平台”[2].

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与产权交易机构含义有时等同使用.有的省级机构的名称就直接冠以“市场”二字.

认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基本要件,至少有5 条:

(1)有批准成立产权交易机构的文件.批准机关,必须是政府,或政府体制改革主管机关,或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1998 年5 月21 日出台的《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3 号)规定:“设立产权交易机构,由设立单位提出申请,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有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有章程,属于独立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3)有市场经济赋予的市场功能和市场特征.比如,有公信力并同时具备“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信息发布渠道,以使市场交易形成有效竞争,能够有效减少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再如,有市场必需的一定规模的流动性,能够提高产权等资源配置效率.

(4)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5)有所在地政府或政府相关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

笔者提出上述“五有”,作为高尚全序言中提出的“按市场化运作的产权交易”之诠释,不是没有依据的.这“五有”,就是2004 年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04〕252 号)第五条“选择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审核的材料”11 项中的核心内容.

2 中国产权市场发源地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分析

2.1 必然性分析

我们知道,产权是生产要素商品,是特殊商品.著名产权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常修泽教授在他的早期名著《产权交易理论与运作》第三章“ 中国产权交易的客观必然性分析”中,首先对传统产权制度的弊端做了透视,在此基础上,接着从中国改革需要、开放需要与经济发展需要等三个方面论证了中国开展产权交易的必要性.他特别提出:“产权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要素市场”.“我们目前市场体系不完备的突出表现就是要素市场的不健全,因而,产权交易的开展以及由此导致的产权市场的建立,无疑会推动我国市场体系的完善”[3].很可能是常副院长的这一建议上达最高层,5年后的2003 年10 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虽然没有明确将产权市场列入要素市场中,但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规范发展产权交易”这句话,是值得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特别庆祝的.

2.2 可能性分析

产权市场出现的可行性表现在,需要有理论和政策上的突破,需要有现实的初步探索.

理论和政策上的突破方面,笔者在2009 年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中国产权交易评述:政策沿革视角》[4],其中写道:“1984 年10 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国有企业可以在指导下进行‘关、停、并、转、迁’,有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租或包给集体或劳动者个人经营.1987 年10 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更提出,‘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试行.一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休或个人’.这是党的文件中首次使用‘产权’和‘产权有偿转让’概念.这就是允许通过有偿、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了.1988 年3 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行企业产权有条件的有偿转让,使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资产得到充分利用’.”从上述政策发展沿革可以看出,产权有偿转让,在政策上已经破题.

建立产权市场现实的探索方面,其时已经有产权市场的供给方即转让方.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有几十万家国有小型企业,1 万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都需要产权流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自行探索.在中国,零星的产权转让出现较早的地区是河北保定市和湖北武汉市.1984 年,保定纺织机械厂将河北针织器材厂兼并.同年,武汉牛奶公司以12 万元的现款购买了新华路体育场的体育餐馆,企业产权作为商品,第一次在武汉实现了交易.这是自发的单个企业的行为.一些地方的企业兼并活动,是政府牵头,或政府引导,甚至是政府决定的,更多地依靠行政命令而不是高尚全同志所说的“按市场化运作的产权交易”,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拉郎配”现象.

从产权市场的需求方即受让方来看,也已基本形成.既有在竞争中形成优势的国有企业有扩张需求,也有外资和民营企业主产生了涉足国企产权的.

历史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和可行性.武汉作为辛亥革命的起源地,在77 年后的1988 年武汉有两件事件的发生,对于我国产权市场的发源,产权交易机构的设立,具有直接催生作用:一件是武汉市的企业兼并活动有了几个成功案例,在全国有了一定知名度;另一件是一场高规格的政策研讨会.

先介绍武汉市1984 到1987 年的企业兼并活动及其成效.

据《武汉文史资料》2008 年第11 期为纪念改革开放30 周年而组织的回忆历史资料专刊,有一篇时年70 岁的胡宏江口述、徐志刚整理的文章,题为《开办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的经过》.胡宏江曾任武汉市体改委企业处处长、市国资局副局长.胡宏江介绍,武汉市1984 年率先在全国提出企业兼并机制理论,因为当时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企业缺乏自我发展的条件.虽然政府组织过行业改组与联合,但效果不理想.优势企业扩张没有条件,亏损企业有土地但经营不善靠财政补贴过日子.在这样的形势下,“兼并”很自然地应运而生.从1984 到1987 年,武汉已有企业兼并案例出现,包括全民企业兼并全民、全民兼并集体的,集体兼并集体的;有系统内部兼并的,也有跨系统跨行业的.但跨系统就出现该系统领导干预阻拦的现象.

胡先生还介绍说,初始的企业兼并很不规范,兼并时的资产结算问题比较粗糙,有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了.但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武汉市的企业兼并活动开展很活跃,并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是武汉市进一步推进产权规范转让的内生动力.

再介绍“企业产权转让政策研讨会”及其影响力.1988 年1 月5 日,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前身)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武汉联合召开了“企业产权转让政策研讨会”,就企业产权转让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讨论.“北京声音”给了武汉市政府先行先试的鼓舞.这是外部促进因素.

这个研讨会后,由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林伯勤和任兴洲写了综述,题为《发展企业产权市场是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企业产权转让政策研讨会综述》(下称“《研讨会综述》”),发表在1988 年3 月23日出版的《经济工作通讯》上.

30 年后再读任兴洲同志的《研讨会综述》,依然激动不已,对这次研讨会的远见卓识,充满景仰之情.《研讨会综述》回答了当年人们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论述了产权交易的正确性,扫清了设立产权交易机构思想的和理论的障碍.该文分为四个部分,其中令人惊叹的观点有:(1)“企业产权转让,既是9 年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这是与会代表的共同认识”;“已有的诸项改革对社会资源存量的横向流动和重组重视不够,这些要素被按条块分割开来,形成了既定的资源配置格局,虽然几年来生产要素市场有所发展,但由于作为要素存量整体的企业不能买卖,不能成为交易对象,使真正的要素市场难以形成,实践已迫切地要求用新的微观机制,重新配置资源,已经出现的企业产权转让在这种情况下便应运而生,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选择.”(2)“一些代表还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产权转让,是继以简政放权为中心和以两权分离为主要依据的改革之后,企业改革出现的第三次浪潮.”(3)“创造必要的市场环境.……设立企业产权交易所,尽量使企业在场内集中交易,以便于统一管理和协调,并能促进较大范围内的竞争.”

胡宏江先生介绍说,这次研讨会,被国家体改委知道了,要求武汉市体改委去北京汇报.

胡宏江对这次去京汇报作了精彩的回忆:“1988年元月底、2 月初的时候,我和市体改委秘书长秦舒源一同去北京汇报,正巧武汉市市长赵宝江也在北京,于是我们请上赵市长,3 人就以武汉市的名义向国家体改委作了汇报.国家体改委主任安志文听了汇报后说,这个事情要向同志汇报.随即,安志文给领导写了材料,总书记同志看了材料后批示:‘印发经委召开的承包座谈会讨论.’”“不久,在全国经委系统的承包座谈会上,秦舒源代表武汉市体改委就企业产权转让问题发了言,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于是,武汉市的企业产权转让(做法)就在全国传扬开了.”

一个研讨会,一次到国家体改委汇报,一次总书记安排的全国经委系统介绍,极大地鼓舞了武汉市政府,时任市长赵宝江(后任建设部副部长)、副市长王明权(后任交通银行行长)加快了前进的步伐,于1988 年4 月14 日同一天,出台了两个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1988]33 号,以下简称“33 号文”)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行企业兼并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试行意见> 的通知》(武政[1988]34 号,以下简称“34 号文”).

郑板桥书斋对联云:“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武汉市政府这两个文件的领异标新,在湖北省乃至在全国,为产权市场的建立,树立了丰碑.笔者最近到武汉市档案馆查到这两个文件,反复研读,十分激动.

2.3 武政〔1988〕33 号文简要点评

(1)明确了企业兼并市场的定位、宗旨、交易原则.

(2)组建了企业兼并市场的领导监管机构、常设办事机构,指定了挂靠政府部门,明确了各自的主要职能或主要任务.

(3)制定了交易方式和程序.

2.4 武政〔1988〕34 号文简要点评

与33 号文同一天出台的34 号文,对企业兼并的原则和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新增了一些重要内容.(1)“在企业兼并的程序”中,新增了经职代会同意和债权债务处理的相关内容.

(2)在“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安置和福利待遇”部分,保证了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3)在“产权转让费的来源、代管和使用”部分,保证了兼并企业有购买产权的资金来源,明确了转让收入由谁代理、如何使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在33 号和34 号文出台,即完成了企业产权转让场所——企业兼并市场——的顶层政策设计之后,立即着手筹建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

3 武汉及全国最早诞生的几家产权交易机构成立时间溯源

3.1 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

1988 年5 月3 日,武汉市财政局以“国有资产管理局筹建小组”的名义,向市体改委和市编委报送了《关于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的报告》(武财政字[1988] 第167 号).

5 月11 日,武汉市体改委对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同意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的批复(武体改〔1988〕第012 号)》.全文如下:“武财政字第167 号文收悉,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1988〕33 号文和34 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武汉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是以服务为主的非赢利性社团法人,由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银行市分行、工商局、劳动局派员参加.请抓紧时间筹备,尽快对外挂牌开展工作.”此件抄报国家体改委和省体改办.

武汉市财政局对筹建企业兼并事务所非常积极.5 月20 日,该局任命企业处处长刘宗翰为武汉市企业兼并事务所主任,朱治平、李光明、张世林为副主任.武汉市财政局从系统内选派了6 人,市税务局、审计局、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工商局、劳动局各抽调1 人组建筹备处.

1988 年5 月27 日开业.这天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汉口前进一路举行了“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开业典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黎智,副市长王明权、吴厚溥以及各委、局、行业负责人,武汉商场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学术界、新闻界人士,共400 多人参加.大会宣读了市政府关于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的一系列文件,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章程和负责人任命文件,厂矿企业代表发了言.胡宏江同志回忆:“大会结束后,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开业,交易市场内挤满了人,在两块高大的信息发布栏上,写着30 多家要求兼并、被兼并的企业的情况.当天上午,武汉市友谊公司兼并硚口汽车运输队,武汉国棉一厂兼并武昌服装厂和美华服装厂.当事者们在事务所负责人和公证员的公证下,签定了合同.”

《长江日报》5 月28 日头版头条对此作了新闻报道,标题是:《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昨开业》,“一个新的交易场所使优胜劣汰的企业兼并行为更为方便和合理.昨日上午,位于汉口前进一路的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正式开业.这是我国第一个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商品的市场.它的作用是让发展企业‘吃掉’不景气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此间行家评论说,兼并市场开业标志着武汉市企业兼并行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我国继企业承包之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又一次新浪潮.”

1988 年9 月16 日,武汉市物价局批准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的“兼并手续费”项目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一收取.

1988 年10 月10 日,武汉市编制委员会给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人员编制的复函》(武编〔1988〕191 号),同意安排“事业编制五名,人员经费从收取的手续费中列支”.由此可证,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取得事业法人地位,并拥有事业编制5 名.

3.2 全国其他城市成立产权交易机构时间溯源

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1993 年3 月;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2 月4 日;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于1994 年1 月11 日;

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 成立于1994 年4 月20 日,1996 年3 月26 日改组为上海产权交易所,2003 年12 月18 日与成立于1999 年11 月8 日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整合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至今;

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1994 年12 月.

南昌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于1997 年1 月6 日(据《江西财税与会计》1997 年第3 期第24 页“简讯”).

关于南昌产权交易机构创立起于1997 年,已有定论,但南昌的企业兼并活动虽然晚于武汉却早于该市产权交易机构的成立时间.笔者查到江西省财政厅主办的《江西财税与会计》1997 年第3 期上,载有连樟寿、徐毅、葛孚桥撰写的《南昌市企业兼并的调查与思考》,其中写道:“南昌市企业兼并最早出现于1986 年底.这年11 月, 江西三波电机总厂兼并了南昌电器总厂,从而率先打破了‘板结’ 的产权制度,使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配置.经过两年多的发展, 到1989 年4 月,全市已有19 组共41 家企业发生了兼并行为.”“经过10 年改革……为了尽可能减少因现阶段市场扭曲等因素给兼并带来的不规范、不正常和不合理的印迹,南昌市设立了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明确规定其(职责是)在产权转让中的指导、协调作用.”我们由此就可以看出,这个设在市政府内的“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只是对产权转让活动起“指导、协调作用”,并不是具备市场交易功能的交易机构或交易场所.

结论:从成立时间看,从符合本文前面提出的“五有”标准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是中国产权市场的发源地已成定论并得到国家层面社会各界及全国同行业的认可.

4 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成立后的历程、作为与现状

4.1 历程

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作为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与“武汉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即“武汉柜台交易系统”简称“汉柜”,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前者一直存续到2008 年1 月18 日,被整合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江城分所,也可以说存续到今天.后者于1994 年12 月29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体改委备案,1998 年11月9 日被关闭.被关闭的依据是1998 年3 月25 日《国务院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 号).武汉这两家机构在产权交易业界曾经被混淆,在此郑重澄清.

1992 年12 月16 日,在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的基础上成立武汉市产权交易中心,1994 年11 月更名为武汉产权交易所.

作为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的创始人之一,黄保云同志在《中国第一个产权交易机构的诞生和成长——武汉产权市场发展历史简介》[5] 中写道:“1996 年开始,武汉产权交易所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1998 年开始产权交易所面临的处境更为困难……2003 年开始,产权交易所启动股份制改造,引进出资者成立了武汉联合产权交易所.”

1998 年6 月,笔者受命筹建湖北产权交易所,12 月18 日在湖北省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我在《湖北产权市场是怎么创建起来的》[6] 中写到,2004 年4 月至2005 年底,在省国资委领导下,以“五统一”整合地市州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全省(除省会武汉市外)统一产权大市场的经过.“五统一”是指“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2008 年7 月10 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同志在湖北省国资委主任杨泽柱、副主任邹顺明同志陪同下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调研时说:“湖北的‘五统一’,非常符合中国产权市场的发展方向.”

在完成了将全省12 个市州产权交易机构整合为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分中心之后,2006 年,省国资委和省产权交易中心启动了对全省最后一家地方产权交易机构——武汉产权交易所的整合工作.但此事受到武汉市国资委时任负责人的强烈抵制.一方面,“五统一”的效果开始显现,对经营困难的武汉产权交易所有示范效应,内心支持整合;另一方面,湖北省政府态度鲜明,省国资委推进有力,历经近两年艰苦努力,终于在2008 年1 月18 日完成对武汉产权交易所的整合,成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分所,在武汉市工商局完成工商登记.省与武汉市产权市场的整合过程,不忍回首,笔者作为湖北产权市场创始人、全省市场整合的当事人和推进者之一,将我连续担任省产权交易机构主要负责人11 年的历史,客观记载于《湖北产权市场是如何创建起来的》一文中,3 万6 千字,被收入同济大学2014 年出版的《产权市场中国创造》一书.后来从事产权事业的同志读此文,应有所收获.

4.2 作为与现状

被整合成为江城分所后,全国首家产权交易市场焕发出勃勃生机,发展迅猛:一是自身规模迅速扩大,经营业绩逐年大幅增长.2008 年1 月新张开业时注册资本100 万元,截至2017 年底账面净资产6530 万元,若加上固定资产(办公大楼)净资产已逾亿元.成立10 年来已缴纳税金2700 万元.二是继续发扬“ 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首创精神,抢抓机遇,勇于创新,拓展多元化业务模式.如2010 年和光谷联交所本部一起开拓法院涉讼资产委托评估与拍卖统一进场业务,形成了法院司法委托改革的“武汉模式”并在全国推广;又如2015 年实施国企增资扩股业务,帮助市属国企成功引入社会资本8 亿元;2016 年完成北大方正控股方正信托57.51% 股权进场项目, 成交金额50 亿元;2017 年拓展大宗非法集资案件所涉非公资产进场交易,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三是为国企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倾力服务.成立10 年,累计成交金额145.96 亿元, 挂牌交易1442 宗,累计增值金额10 亿元,为国企保值增值做出了贡献.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陈志祥董事长表示,承续中国产权市场发源地和传统的江城分所将抢抓武汉市属企业混改和长江主轴、长江新城建设机遇,不负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发源地的光荣历史,不忘初心,再创辉煌.

(作者为湖北产权市场创始人,现任中国产权协会专家)(鸣谢: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分所的大力支持,配合我查找历史文献和现状资料.他们是:董事长杨启蒙,总经理聂少成,办公室主任姚琪,员工赵越.)

市场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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