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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菜农灌农药为韭菜驱虫获刑半年农残经检测超标61倍

本刊讯甲拌磷,别名3911.西梅脱,是透明的、有轻微臭味的油状液体.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吸收等方式侵入人体,会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属高毒农药.

为驱除地下害虫,竟然往种植的韭菜地里浇灌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甲拌磷!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韭菜的食品案件,被告人潘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介绍,2016年3月,被告人潘某某为驱除地下害虫,在其自家种植的韭菜地内,使用甲拌磷乳油浇灌韭菜,被济阳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专业机构取样鉴定,土壤检测项目中甲拌磷检测底限为O.01mg/kg,检测结果为0.018mg/kg;灌溉水检测项目中甲拌磷检测底限为0.01 mg/l,检测结果为108mg/l;韭菜检验项目中甲拌磷技术要求为≤O.01mg/kg,检验结果为0.61mg/kg,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农药含量严重超标.如果人食用该韭菜,将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幸亏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予以销毁,才避免了该批韭菜进入销售环节.济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将其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于立案当日即将其送至看守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潘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尚未进入销售环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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