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有关毕业论文范文 与论利科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批判类在职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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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科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批判

杨生平 刘龙伏

摘 要:利科根据马克斯·韦伯关于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的契约论,总结了意识形态的五种特征,认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是将意识形态与阶级统治联系起来,其不足在于未能准确说明阶级意识形态的起源与内容.通过对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种种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的批判,他认为解释学特殊“处境”问题决定社会历史理论不可能是科学式的,只能是解释学式的,其中永恒地伴随着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批判.尽管利科揭示了意识形态与历史发展、群体意识与政治权利的关系,但由于他不懂得历史规律的客观内涵,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又缺乏深度研究,因而其理论存在明显的抽象历史观与意识形态泛化论错误.

关键词:意识形态;保罗·利科;虚假意识;唯物史观;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B5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6)12-0018-06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1913—2005)是法国著名哲学家、解释学的重要代表,其在《解释学与人文科学》和《历史与真理》等著作中批判地吸收了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近代认识论解释学和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代本体论解释学,做到了解释学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统一.鉴于利科解释学有着深厚的理论积淀与广泛的国际影响,2004年他被美国国会图书馆授予有人文科学领域诺贝尔奖之称的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按理说,意识形态问题并不是利科研究的长项,但由于它是解释学绕不开的话题且对历史研究有着重要影响,再加上利科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过较集中和系统的研究与批判,故而本文以此为题进行研究与评论.

一、关于意识形态的特征

利科认为,尽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至今最有影响的意识形态理论,但对意识形态起源问题的讨论还必须回到马克斯·韦伯关于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那里.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当单个人行动时并不产生意识形态,只有当个人行为面对他人时才产生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是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的产物.利科指出:“社会关系概念使有意义的行为和相互面对的双重现象增加稳定的思想和意义体系的可测性.正是在这个有意义的、相互面对和社会的结合行为特征层次上意识形态现象完全暴露其本来面目.它使用戏剧性语言自立形象、自我描绘和自我认识的社会群体必然地联系着.”① 正因为意识形态一开始是由社会行为与社会意义决定的,而不是由个人行为与个人自我认识决定的,所以利科认为它就有了以下特征:其一,意识形态起一种使社会记忆与必然重复的开创事件之间拉开距离的作用.任何社会都会把先辈开创的事业当成价值坐标并试图超越他们,一旦社会出现问题或倒退,政治人物就会以恢复或回忆先辈事业形象的意识形态方式激发民众,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和社会稳定性.其二,意识形态不是教条,而是增强社会合理性的理由以及激发人们行动的动因,它

* 本文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后现代主义思潮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4ZXA005)的阶段性成果.

可以通过学校与企业等部门实现教化功能.其三,意识形态不是关于社会全部问题的论述,它是简化式的纲要,往往表现在格言、口号和精确的公式中,它比任何科学更接近于最具说服力的艺术——修辞学,但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就会渗透到社会问题的所有领域,让一切事物都打上意识形态的烙印.其四,意识形态具有一般否定性特征.意识形态不是题目式的,而是背后运转式的.因为没有人在思考事物时可以把事物的所有特征都考虑进去,他只能有意无意地按意识形态方式去归纳与思考事物.其五,意识形态具有复杂性.意识形态一开始就确定了评判事物好坏的标准并规定了社会发展方向,由于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意识形态就逐渐表现出惰性与落后性特征.原初不被意识形态接纳的事物渐渐壮大,它与意识形态的矛盾也日益尖锐,意识形态就必须在不断防止并克服与新事物的摩擦中维护自身.这就决定了所有意识形态都有掩饰特征.

利科认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在于揭示了意识形态与阶级统治特别是统治阶级统治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分析了意识形态在其中的掩饰作用.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所提供的新东西是什么?从本质上讲是歪曲的思想,被倒置的畸形儿.”② 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具有明显不足:首先,它没有正确揭示意识形态能为统治阶级的统治起到辩护作用的原因.既然意识形态是通过掩饰作用为统治阶级的统治辩护的,那么为什么人们会接受这种“歪曲”的思想?对此,利科认为马克思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事实上马克思明显是以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契约论为前提的.他说:“马克思提供的新东西显然是以这个先前的一般社会契约和特别权力关系的符号结构的天幕为背景的;而他所增加的是意识形态的辩护作用,优先地适用于基于分裂而转变为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统治关系的思想.我们是感谢他的这个关于阶级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作用的具体题目的.”③ 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观点,任何权力都需要合法性作为基础,可是靠权力发出的主张和报答它的信任之间的关系却是不对称的.来自权力的主张往往比转向它的信任要多得多,意识形态作为权力供给与民众信任之间剩余价值的传播者,以及同时作为证明统治体系合理性的理由,它是不可抗拒的.正因为意识形态与权力关系早于阶级与阶级统治,所以阶级社会才可能利用并强化意识形态的掩饰功能.其次,马克思没有正确揭示意识形态的内容.利科认为,根据马克思的思想,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关系颠倒的反映,似乎只要克服了这种颠倒现象,它就可以与“科学”联系起来,可这明显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在利科看来,意识形态不管如何反映现实都不可能完全摆脱“颠倒”与“掩饰”作用.因为它总要通过符号体系去反映现实,可任何符号体系都是“非透明的”.他说:“我们不能谈到前意识形态或无意识形态的能动性”,“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和其他意识形态的标准的联接能够释放出这个标准的批判的潜力,并且它最终转而反对我即将检验的马克思意识形态的使用.但是这些次要的后果不必遮掩统治这一基本观点,即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不可逾越的现象,至于社会现实带有符号结构并组合成解释,在反映和说明中,组合成社会契约本身的解释”.④

二、关于意识形态的科学性

利科认为,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时,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解释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一般思想,似乎最终可能形成与“颠倒”和“掩饰”不同的科学意识形态⑤.对此,利科明确反对并用逐步论证的方式一一加以反驳.

首先,关于以实证主义方式建构科学意识形态.在利科看来,若能按实证主义方式建构起科学意识形态,那自然应该是最有说服力的,因为实证主义是目前人们普通能够接受的关于科学建构的方法.但利科认为社会理论无法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因为它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是跟人的情感等因素无关的纯粹观察,社会理论都带有明显的“道德弱点”.同一种社会理论在一部分人看来是科学的,可在另一部分人看来却是非科学的.社会理论从来都无法摆脱人们从特定情感或利益角度去评述的“解释性”.由此,他还专门引述了托马斯·阿奎那关于“社会学科是靠协议而不是靠本性而存在”的论述.⑥

其次,关于由马克思主义激发的以批判形式建构科学意识形态.这也是利科重点反驳的对象.根据利科的理解,既然意识形态具有歪曲与掩饰特征,那么只要找到它歪曲或掩饰的关键点或找到建构正确认识的支点并对它加以批判,科学意识形态的建构还是有理论上的可能的.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这么做的,并依三种可能性对其进行诘难.其一是“党派”理论(即以阶级意识为基础建构历史发展科学).利科认为这一理论显然是经不起历史特别是时展检验的.一方面,这种“党派”理论无法正确解释当代西方社会出现的新阶层现象.另一方面,它也无法解释社会主义条件下出现的阶级结构.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党派”理论自形成后就已经变成教条,严重阻碍着对当今社会阶级变化与新阶级现象的解释,最终滑向马克思一开始就加以批判的“歪曲”与“掩饰”趋势之中.其二是回到客观现实的理论.利科认为马克思在批判以往意识形态特别是商品拜物教现象时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即以往意识形态都是对现实或社会关系的颠倒反映,因此,只要超越以往意识形态并对它们实行颠倒的颠倒,就有可能客观反映社会现实关系并最终建构科学历史理论(在他看来,客观上说,包括马克思在内的马克思主义者也都是这么做的).可是在利科看来这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里不仅会碰到像“起源”、“终结”和“主体”等概念的形而上学问题,更会碰到上面所说的用符号体系去揭示现实的“非透明性”等问题.其三是“正确”反映现实的总体理论.利科认为,由于社会历史现象是复杂的,用实证主义相对简约的方式无法揭示的东西,从理论上讲确实有可能通过对社会历史总体反映的方式来揭示,而且马克思主义也的确是如此做的.可这里也会碰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利科认为,根据琼·拉德里莱尔的解释模式理论,总体理论无外有两种模式:一是用工程术语(即对象术语)解释现实,二是用系统术语解释现实.就第一种模式而言,它存在着解释者暗含解释倾向的弱点.就像上文论述实证主义方法时所说,由于每个解释者都带有价值取向,因而对同一个对象就可能存在明显不同甚至对立的解释.尽管每个解释者都可能不断论证自己的观点并批驳对方,但想让对方彻底认同或接受自己的观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第二种解释模式而言,表面上看它比第一种解释模式更客观、完备,但事实上同样存在着暗含解释者解释倾向的弱点,只是这种弱点更隐蔽一些而已.所以,他说:“用系统术语作解释并不比用对象术语作解释更好.对象术语解释仅仅借助心照不宣的能够履行总体反映的前提,能从每一种意识形态情况抽象出历史.用系统术语作解释同样有其前提——虽然在不同的方面——认识主体能提出能够表述总体性的观点,以及提出关于别的前提的相等于总体反映的观点.这就是为什么社会理论不能完全从意识形态条件下解脱出来的基本理由:它既不能实现总体反映,又不能提出能够表达总体性的观点,而且此后本身不能从包含其他社会集团成员的意识形态中介中抽象出来.”⑦

不过,在利科看来,有一种理论似乎让人们看到建构科学意识形态的希望,那就是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根据曼海姆的观点,尽管意识形态是虚假的意识,但它对一个社会特别是对一个阶级或阶层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意识形态是意义与希望的根据,没有它,社会中的一切都会变成碎片.他认为马克思正确揭示了意识形态与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但可惜的是马克思主义只把意识形态指向别人,而从未指向自身.其实,在曼海姆看来,任何阶级、任何政党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尽管意识形态都打上了阶级利益与阶级意识的烙印,但通过意识形态与不同阶级、政党之间关系的梳理是可以找到建构科学社会理论的框架与支点的.那就是通过仔细研究与甄别,让意识形态中的科学成分从阶级利益与阶级意识中剥离开来,并将不同意识形态中的科学成分按特定方式组合在一起.并且,有一个阶层可以承担这项工作,即自由知识分子.曼海姆指出:“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动力可以如此加以引导,使它不把‘环境决定’的概念绝对化;确切地说它可以以这种方式来引导,即正是通过随手拈来的观点中环境决定的因素,人们将向解决环境决定本身的问题迈出第一步.……不断扩大知识基础的观点,它本身的不断扩张和把各种有利的社会论点结合进知识过程的观念(即所有基于经验事实的观察),以及将要被寻求的无所不包的本体论的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在朝这一方向前进.……但这种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倾向仍然是与环境决定思想的理论相一致的,因为,进行这种思维的主体决不是绝对自主的‘头脑本身’,而是一个比以往更包容的主体,他中和了先前特殊的和具体的观点.”⑧ 利科认为曼海姆的理论貌似合理,其实是一种幼稚天真的想法.因为,任何人都会受到认识条件的制约,能够不带偏见地思考问题的人并不存在.

三、关于意识形态的解释学性质

既然建构科学意识形态的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现实中的意识形态都带有一定歪曲与掩饰成分,那么,是不是人们只能永远生活在远离真理的虚假意识的迷雾中了呢?对此,利科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在我看来,解决的要素包含在关于全部历史的理解的条件的解释特性的谈话中.……我已经推荐一条认识论方面的反映关于意识形态知识可能的条件的,以及反映关于在社会科学中使解释性谈话有充分根据的条件的漫长而困难的路线.我已经通过总体反映工程的失败或意识形态的差异的完全知识,从另一种类型的谈话的必然性中,如此努力地重新发现历史理解力的解释学”⑨.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与分析由海德格尔开启、经伽达默尔加以拓展的认识过程的性质问题——解释学处境问题.

利科认为海德格尔提出的存在论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哲学问题,它不仅对以往哲学进行了彻底反思与颠覆,还开启了新的哲学研究路径与方向.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一开始就提出“存在”与“存在者”的关系问题,并认为前者比后者更根本.因为,任何“存在者”首先必须“存在”,“存在”是任何“存在者”都具有的根本性质.由此,他进一步认为整个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都建立在错误的方法论基础之上,即用对“存在者”问题的研究代替对“存在”问题的研究.若要把握“存在”,就必须追溯到一种特殊的存在者——人的存在(即此在).此在虽然具有对存在问题研究的优越性,但他不能由自身随便决定存在的问题与性质.因为,此在是在“被抛”的处境中认识和把握存在的.此在“被抛”的处境决定他只能在“先有”、“先见”与“先把握”(它们共同组成海德格尔所谓的“前理解”)中认识存在.由此,利科认为海德格尔这一基础存在论思想宣告了以主体为核心的传统知识论的破产,自然也宣告了建构所谓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可能.因为,传统知识论要么把笛卡尔式的“我思”当作建构科学认识论的依据,要么以主体为核心去建构关于世界的所谓“科学”的知识理论.既然海德格尔已经发现任何主体都是带有前理解的,那么,正确的做法就是不能把主体建构的一切当成纯粹科学式的,而是要认识到任何主体的认识都会带有“成见”.海德格尔虽然对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带来了一次根本性变革,但利科认为他并没有为人文社会科学建设提供具体思路.这一工作是由伽达默尔来完成的.

伽达默尔在继承海德格尔事业的同时,发现了人类历史经验的共同性(隶属性)与陌生性的关系,并用“视域融合”、“问答逻辑”和“效果历史”思想诠释了历史经验的真理性问题.利科认为,虽然伽达默尔为人文社会科学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他回避因知识论局限而导致的方法论问题,因而他无法正确回答人类历史经验共同性中有没有错误意识以及怎样对待这些错误意识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却被哈贝马斯抓住不放,并以此为核心提出了批判解释学理论.利科认为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看到人类历史经验的间距性,而这种间距性包括四个方面,即文本与自身的间距、文本与作者意图的间距、文本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的间距以及文本与最初读者的间距.他认为虽然文本是作者创造的,但它的真实内涵却又不等于作者的原意,更不能说文本仅仅是为当初读者所写.一切文本都是为一切有阅读能力的人所写,文本传达给读者的意义不只是其语言中的意义,而更是其精神意义.正是因为人类历史经验的疏异间距化,人们对以往历史经验的共同性既熟悉又陌生,而这种陌生性恰好为现实主体重新认识与把握自我提供了条件与基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利科看来,读者对文本的阅读既不是自己完全掌控文本的过程,也不是把自己完全交给文本的过程,而是在投射到文本的“世中之在”的同时重新认识与扩大现实自我的过程.他把这一复杂的运动称之为“占有”.他说:“占有不再表现为一种拥有,作为一种掌握方式……相反,它包含了一种自恋的自我被剥夺的因素,这种剥夺过程,是那种由说明程序包含的一般性和暂时性的作品.只有那种满足文本内在联系的解释追随意义之箭去努力达到和它‘一致的思想’,产生一种新的自我理解.我想把在对文本的理解中出现的‘自己’(self)和要求先于这种理解的‘自我’(ego)作一比较,正是文本用它的普遍的揭示能力把一种‘我自己’(self)给予‘自我’(ego).”⑩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主体的自我占有都是正确的,这其中也有虚假与值得批判的问题.这里就必须借用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理论.利科指出:“这种批判,不是在弗洛伊德的传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指导下,构成了对‘偏见’批判的现代形式.”“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主体的批判是一般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方面”,“根据弗洛伊德的传统,主体的批判是‘幻觉’批判的一部分”.

利科认为,尽管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理论有助于批判虚假主体意识,但它们并不能保证建构绝对正确的主体意识.为此,他刻意作了如下几点声明:其一,由于人们对他们所从属的社会、阶级与文化等不可能有完全正确的反映,因而就不可能建构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其二,一切关于历史的具体知识都是在“前理解”条件下取得的,因而只具有相对自主性;其三,尽管意识形态批判有助于正确历史主体意识的形成,但每一次批判提出的主体意识并不能保证其绝对正确性;其四,意识形态批判应该是一项经常开展且永无止境的工作.

四、评论

客观地说,作为一名非专业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思想家,利科对意识形态问题(包括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问题)的把握还是很精准的,体现了一个著名思想家发现问题和揭示问题本质的能力与水平.总体来看,尽管他看到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未能涉及到的如意识形态与历史发展、群体意识与政治权利等复杂关系问题,深化了意识形态理论研究,但也犯了历史唯心论与意识形态泛化论错误.

首先,关于意识形态的性质问题.表面上看,的确如利科所分析的那样,马克思没有全面系统研究意识形态问题,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贡献是集中分析了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而对意识形态原始雏形的探讨也许应该回到马克斯·韦伯关于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的契约论之中.抽象地说,单体个人之间谈不上意识形态问题,只有形成群体意识并要求他人服从与遵守之时才会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一旦要求他人服从与遵守的群体意识形成,其中自然就会出现真实与虚假以及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问题.而这恰恰是意识形态涉及的核心问题.但利科却犯了两点错误:一是抽象历史观.历史研究并不能像利科所分析的那样从个人谈起,而必须尊重历史发展规律.从历史规律的角度看,人们首先产生的并不是个人意识,而是群体意识.群体意识之所以先于个人意识,并不是历史开始时不尊重个人,而是由人类面对的自然压力导致的——只有借助群体力量,才能战胜来自于自然与其他民族的异己力量.个人问题的凸显,那是到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的事情.即使此时,个人价值的保护与实现也离不开群体力量的帮助.利科不但把个人行为与社会关系的契约论当成意识形态分析的基石,还进一步认为它应该是马克思关于阶级社会意识形态理论的前提.这些显然都是错误的.二是意识形态泛化论.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从人类一开始就存在并伴随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这其中自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关系问题(若过分要求个人行为服从社会并把社会权力让渡给某个人或某个群体,那其中自然就存在利科所说的虚假问题和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但这并不是意识形态的本质.意识形态的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反映,最终维护的是某个或某些阶级的根本经济利益与政治权力.因此,在一个真正的无阶级社会中就不存在意识形态,但此时仍然存在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此时个人行为与社会关系的处理过程中也许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等现象,但它可以通过协商等办法得到解决.

其次,关于意识形态的科学性问题.尽管利科承认意识形态存在的必然性,但他与其他意识形态研究专家一样认为它是虚假意识并强调人文社会科学最终建构的不可能.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有本质区别的.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意识形态与虚假意识有一定的关系,但他们这里的虚假意识是指以往的意识形态(因为以往的意识形态建立在以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基础上,因而它们都是错误的),而不是指所有意识形态(列宁就曾提出社会主义“科学”意识形态的说法).当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利科意识形态理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历史科学建构是可能的,而后者认为是不可能的.要解决这个问题,自然像利科所说的那样绕不开海德格尔提出的解释学处境问题.与海德格尔类似,马克思也提出了一切认识的实践条件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认识,一切认识都是在一定的实践条件下取得的.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尽管马克思认为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但与海德格尔认为“前理解”无法彻底澄清是非,正确的做法只能是以一定的方式进入解释学偱环不同,马克思认为实践的条件是可以厘清的,人们可以确定哪些条件是合理的前理解、哪些条件是不合理的前理解,然后再通过对这些认识条件与认识结果关系的分析进一步确定哪些认识是正确的、正确的限度是什么等,最终可以得到对客观事物相对正确的认识.马克思之所以能海德格尔式的解释学处境问题,是因为马克思认为实践是物质活动,而物质活动及其条件都是可以通过正确方式得到客观揭示的.正因为马克思又把实践进一步区分为社会实践(处理与改变社会关系的物质活动)和生产实践(征服与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因而他能够在把社会关系归结到生产关系,又把生产关系归结到生产力高度后,发现历史发展的科学——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发现后,人们就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认识条件与认识活动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到正确认识.作为历史科学的唯物史观并不像利科所认识的那样只是用一种系统理论的方式解读历史,马克思在把历史当成一个有机体进行研究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历史经验的深入研究,并认为唯物史观是否正确最终还必须不断经受历史发展与历史经验的检验.人类历史发展事实证明,唯物史观不只是一种抽象的系统理论,它是一种被若干次历史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理论.当然,历史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所从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又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唯物史观不能穷尽所有认识活动的前理解问题,因而在一定条件下被证明为正确的认识到另一条件下也可能被证伪.但这一现象并不说明人们对于具体历史现象不能得到正确认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些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至于利科说到的语言符号体系对认识过程与认识结果的影响问题,也需要辩证看待.尽管一开始语言符号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工具,但随着它们的不断发展,其相对独立性会越来越强.语言符号体系独立性增强的过程,也是它们对认识过程与认识结果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的过程.此时人们的认识过程可能会更受这些符号体系中介的影响,而离它们要揭示的“物”却越来越远.但这并不说明人们无法认识客观事物,只是说明了认识客观事物过程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人们对语言符号体系的认识越来越深,他们最终会不断揭示它们的性质与客观事物的本质.语言符号体系并不像利科所认为的那样是永远无法穿越的“迷雾”.

再次,关于意识形态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关系问题.按理说,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由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因而人的问题(即主体问题)自然是任何意识形态都需要正确面对并揭示的问题.主体问题进入意识形态存在人文与社会两个层面,前者主要揭示意义世界(即人的精神世界问题),重点由人文科学来完成,后者主要揭示现实合理世界,重点由社会科学来完成.解释学对主体意义世界的建设有巨大作用,不同民族的人文传统对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有巨大影响力(这也就是利科谈到的人文传统的“隶属性”问题),它是民族的精神家园与价值追求.不同民族在维系自己的精神家园的时候确实存在着利科所说的“占有”问题.利科将“占有”理论与意识形态批判思想结合起来是颇有价值的,但有一点他却忽视了,那就是社会关系对主体意识建构的影响.尽管人文世界的建构对主体意识建构十分重要,但相比社会关系而言,它应该是第二位的.不同的社会关系会要求建构与它相一致的人文世界,甚至在一定条件下社会关系的变化可能会造成传统人文精神的失落或摧毁.

正如德国学者阿佩尔所说:“我们不能忽视在关于历史理解是对传统的阉割这种谈论中所包含的真理性因素.当然在这里,我们关心的并非一种作为传统之中介化本身的对历史的阉割而是对前工业或前科学时代的某种在内容上共同的‘传统’的阉割的划时代的过程.在这一时代危机中——这个危机对20世纪的非欧洲文化所起的作用显然要比对19世纪的欧洲文化所起的作用重要得多——包含着(虚无主义的)历史主义的实质性问题.” 利科之所以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分析上否定建构科学意识形态的可能,跟他只看到主体意识的人文性而看不到主体意识的社会性有关.因为,若单从人文世界的建设来看,的确很难看到哪个民族的精神世界更好,但若从社会关系上看,人们自然就会看到其中的优劣.因此,正确的主体意识建构必须把先进的社会关系与传统的人文世界有机结合起来,在弘扬传统的同时又批判和超越传统.意识形态批判应该既包括以传统人文精神对现实主体生活的批判审视,也包括用先进社会关系对传统人文精神的批判性改造.

注释:

①②③④⑥⑦⑨⑩ [法]保罗·利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陶远华等译,曲炜等校,第234—235、239、240、241、231—232、250、254、200、197—198页.

⑤ 在利科看来,意识形态一定具有歪曲与掩饰特征,不具有歪曲与掩饰特征的社会理论不能叫科学意识形态,只能叫科学社会理论.换言之,在他那里,科学意识形态是一个不能成立的概念.但为了行文和理解的方便,我们这里把利科称为科学社会理论的东西统一称为科学意识形态.

⑧ [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07—308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德]卡尔·阿佩尔:《科学主义、诠释学和意识形态批判》,载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371—372页.

作者简介:杨生平,男,1965年生,江苏盐城人,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刘龙伏,男,1965年生,湖北松滋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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