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相关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跟宁蒗县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有关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土地确权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宁蒗县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摘 要] 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关系.就我国目前很多农村都存在了土地确权的问题并且因之而产生了较多的矛盾,云南省宁蒗县的农村土地确权同样也有许多的问题,例如人口和土地的分配问题,分配原则问题等等,本文就以宁蒗县来探讨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和以及改善这些问题而针对性的提出建议.

[关键词] 土地确权 所有权 使用权 宁蒗县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2-0039-01

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级颁证工作是由领导部门做出的重大决策,在完善基本的土地经济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农民土地经济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以及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建设中起到了基本的并且也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在保持家庭承包关系非常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是不改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上的起止年限,二不改变土地的的承包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查实农民承包土地的面积、范围和空间位置,通过调查情况来完善承包合同,更换新版承包经营权证书.

近年来宁蒗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工作一直在积极展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确保土地承包工作的正常进行,但在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 宁蒗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前些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每个村民小组根据了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各个村组几年来的实际调查情况,并且在于村民商量获得认可之后,形成了统一的决议.但是近年来人口流动太大,农民外出务工的数量明显增加,所以导致了土地的收益降低,甚至有些土地的荒废.另外还有一些村民因为家族纠纷、移民、重点工程和政府调整等,土地的调整的步伐逐渐停止下来.随着城乡建设的工作的展开,其他村的村民或者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土地,导致了出现了土地的私下交易.因此在土地确权工作中遇到很多的问题.

1.1 因个人的问题导致需要重新进行土地确权.

村民的个人问题,在国家实行二轮承包的时候,作为农民家庭成员参与了土地的承包,但是在后来上学上班的过程,走出了农村,或者成为了国家的公职人员,在对这类人的土地承包的确权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土地因为个人脱贫,或者是国家征用其土地时,要对原来的承包进行确权.农村的妇女外嫁,随着户口迁到了男放,而且在男方取得了承包耕地,那么在未确认其土地权的情况下,就有双重承包性质,所以要对此类人进行土地承包确权.

1.2 地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土地承包确权.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村民规定了对土地每隔几年进行调整,导致了无法进行确权的问题.在二轮承包之后,由于移民、重点项目和土地征用的原因,没哟进行二轮承包的土地如何进行确权.因为农户私下转让承包,私下交易的土地如何进行确权.

1.3 人地矛盾的问题

农户家庭中有超过三十岁但是仍然没有承包土地的成员,那么要先进行土地调整,然后在进行确权,调整的过程中,如果本户有过世的人的土地份额,那么可以要求新增人口直接顶替过世人的土地.

2 对宁蒗县在解决土地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结合我国有关精神,在土地承包上应该以农民为主,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在土地确权的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

2.1 因为人的问题使得要重新进行确权的建议

承包家庭成员在二轮承包的时候实有成员登记,因已故、外迁的人口咋登记簿中要登记清楚,新增人员予以登记,并且记录清楚.农户因为利益或者子女成家的原因分户,但是土地尚未进行分割的,按照原来的关系进行登记,承包地分割,可拼接分户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和村集体组织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更登记.

离婚夫妻一方的户籍已经迁出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但是迁入地还没有落实其承包地的,仍然按照原来的承包关系进行登记,保留迁出方所承包的份额.并且登记在册.迁入城镇的,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登记.

2.2 因为土地问题需要进行重新确权的建议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依法注销登记,并且对于被征收的部分记性变更登记,并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补偿.承包被用于村里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应该结合补偿形式确定处置.对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减少土地补偿.并且在登记簿中登记.对于给予集体土地补偿的,应该按照规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并且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在补偿尚未到位的时候,暂缓确权登记,并且标明实际情况登记.承包土地上私自改造非农业建设设施的,按照原来承包地惊醒确权登记,相关情况应该在登记薄中标记.承包地签订了征地协议的,按照补偿协议补偿到位,可以暂缓登记,在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后进行确权登记.承包放私自转让、互换土地的,在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且有书面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确权登记.没有书面协议的,要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后,再根据协议进行确权登记.对于有争议的土地,要在正义解决之后在雨衣确权登记.在土地没有被整改,分界明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确权.对于土地被整理并且分界不明确的要对所承包的度低进行测量还原后进行确权、对于与农户之间私下买卖的额承包地仍有原来的承包户进行登记,同时由国土部门进行依法出发.被依法审批用于建造房屋以及其他的建筑的承包的土地要按照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2.3 人与地的矛盾

矛盾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在尚未展开第二轮承包的村组,因为要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城堡工作,以现有的承包关系作为基础,然后进行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然后进行登记,并且颁发农户经营权证书.因为历史问题导致承包户对于承包有争议的,要待问题解决之后,才进行确权,防止矛盾激化.

参考文献

[1]论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罗明梅.中国集体经济. 2017(01)

[2]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J]. 张悦眉.吉林农业. 2016(08)

土地确权论文范文结:

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土地确权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土地确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