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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投简成华两县诸子》诗题、系年辨正以唐代赤县制度为中心

杜甫有诗《投简成华两县诸子》,诗题中究竟是“成华”,还是“咸华”,存在着争议,进而对“两县”所指、创作时间,也演绎出诸多说法.本文在梳理该诗相关分歧的基础上,通过考辨,认为本诗题目仍当作《投简成华两县诸子》,“两县”指的是成都府附郭之成都、华阳两县.并推测本诗应为在乾元三年(760)初,杜公新来成都,向成华两县诸子寻求接济所作.

成华咸华赤县杜甫杜诗〖等于〗

杜诗《投简成华两县诸子》(以下简称《投简》):

〖等于GK(〗赤县官曹拥材杰,软裘快马当冰雪.长安苦寒谁独悲,杜陵野老骨欲折.南山豆苗早荒秽,青门瓜地新冻裂.乡里儿童项领成,朝廷故旧礼数绝.自然弃掷与时异,况乃疏顽临事拙.饥卧动即向一旬,敝衣何啻联百结.君不见空墙日色晚,此老无声泪垂血.①〖等于〗

诗题中两县究竟是“成华”还是“咸华”,历来聚讼纷纭.进而对“两县”所指、系年,也产生诸多说法.本文拟在梳理该诗相关分歧的基础上,具体联系唐代赤县制度、杜甫生平以及本诗情境,对本诗题目、系年加以辨正,以就教于方家.

一、相关分歧之形成

历来注解、评点杜诗者众多,大都认为本诗题目应作《投简成华两县诸子》,“成华”当指成都府附郭之成都、华阳二县,创作时间当杜甫居成都时.然诗中“长安苦寒”“杜陵野老”“南山豆苗”以及“青门瓜地”却是京兆之风物.自南宋黄鹤始提出本诗创作于天宝十载(751)、“成华”当作“咸华”的异见②,遂生疑窦,后世学人更就“两县”所指、创作时间判断衍生出诸多看法.

(一)“成华”抑或“咸华”

首先,对于诗题中两县究竟为“成华”还是“咸华”,诸家产生分歧,并随之形成不同的文本.

从上表可知,宋元杜集皆作《投简成华两县诸子》,明清以后分歧开始显现.单复率先于正文中改诗题为《投简咸华两县诸子》.其后,明人傅振商《杜诗分类》、清人卢元昌《杜诗阐》、刘濬《杜诗集评》、仇兆鳌《杜诗详注》、浦起龙《读杜心解》、杨伦《杜诗镜铨》均赞同黄鹤之补注,亦径改诗题为《投简咸华两县诸子》.其中,仇、杨等皆为有清注杜名家,他们的选择对后世影响很大.及至建国后,萧涤非、聂石樵等都赞同“咸华说”.在其编订的文本中,诗题亦作《投简咸华两县诸子》.③

然而,在最近出版的两部杜诗校注中,则显示了这一分歧依旧存在.萧涤非、张忠纲主编的《杜甫全集校注》中,径作《投简咸华两县诸子》,认为“鹤说近是.但‘咸’似非指咸阳,而是咸宁”.④而谢思炜所著的《杜甫集校注》,则提出“咸阳、华原方向各异,杜甫在长安时亦未尝至华原,不应无故两县并称”.认为“臆改原文无据”,在文本上其仍依《杜工部集》中的原诗题——《投简成华两县诸子》.⑤

(二)两县具体所指

在诗题产生分歧的基础上,就“两县”具体所指,更衍生出多种观点.赵次公云:“京畿倚郭谓之赤县.《史记》邹衍所谓‘神州赤县’.成都当此时号为‘南京’,故公诗指两县得谓之赤县.”郭知达认为“明皇幸蜀,故成华得称赤县.”⑥赵、郭二人都认为成华两县指的是唐成都府的成都、华阳两县,因成都府当时为南京,故成华两县即为诗中的“赤县”.但黄鹤补注杜诗时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等于GK(〗梁权道编在上元二年成都作,是以成华为成都、华阳两县.此两县,《唐志》故云次赤.然诗云‘长安苦寒谁独悲’,又言南山之豆、东门之瓜,皆长安京兆事,当是天宝间在长安作.今以‘乡里儿童项领成,朝廷故旧礼数绝,自然弃掷与时异’之句,意是十年召后,送隶有司参选时作.疑是与咸阳、华源二县,咸误作成也.〖等于〗

因本诗中出现长安风物,黄氏提出了“成华”当作“咸华”的说法,并确认为此“咸华”指的是唐代京兆府的咸阳、华原两县.而清人杨伦更认为“咸华”当指“咸宁、华原”.今人王朝华著文《杜诗<投简咸华两县诸子>诗题“咸华两县”所指应为咸宁、华阴辨》⑦,从诗意的角度,考辨“赤县官曹”应指“两县诸子”,进而提出“咸华两县”所指应为咸宁、华阴.由是,该诗题“两县”具体指向,形成了“成都、华阳”“咸阳、华原”“咸宁、华原”以及“咸宁、华阴”四种观点.

(三)系年之分歧:天宝之时,还是上元、宝应间

杜诗中,多有未明言时间者.据谢思炜估计,“杜诗中约有百分之五十的作品是可以准确编年的.”其中一些诗歌,因停留时间较短,亦可断定年限.然而对于居留时间较长者,诗歌系年的断定总有着争议.而在具体考证中,诗歌系年的断定,往往有赖于诗题、内容中地点时节等信息.但在对诗题存在争议的基础上,本诗系年的判断亦产生了分歧.

坚持两县所指为“成华”者,因“成华”为成都府附郭之县,认为其诗当作于杜甫居成都之时.北宋鲁訔《杜工部诗年谱》于本诗:“上元元年庚子,公年四十九.”⑧清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则系于上元宝应间公居成都作.⑨

而赞同两县为“咸华”说者,则认为其诗应为老杜居京兆时所作.黄希、黄鹤父子《补注杜诗》于诗题注“天宝十载作”.明人单复认为该诗系于天宝六载(747).张綖《杜工部诗通》赞同黄氏“咸华”之说,但其却将本诗系于《九日寄岑参》(小注天宝十三载)与《哀王孙》(小注天宝十五载,即至德元年)之间.今人陶瑞芝判断本诗为杜甫天宝十三载(754)冬,从奉先返回长安后作.曾晓云则以为诗乃天宝十三载(754)秋后,老杜仍居下杜时所作.

是故,因两县所指有“成华”“咸华”之疑,而学者对本诗有成都诗、长安诗之争.具体到诗歌系年,认同“成华”说者,系年有“上元元年”“上元二年”以及“上元、宝应间”诸种判断.而“咸华”说,则有“天宝十载”“天宝十三载”和“天宝十三载至至德元年间”等意见.

二、诗题、系年之再考

由上可知,以上之分歧多因诗中“长安苦寒”“杜陵野老”“南山豆苗”以及“青门瓜地”等长安意象.但实际上,这些意象究竟是实事,还是用典,还是一个问题.

对于“长安苦寒”,蔡伯世云:“此成都诗不应言长安.其夜字之讹,故误作安耳.况卒章之意明甚”,将其改为“长夜苦寒”,置于诗中亦甚妥帖.而“杜陵野老”,据曾晓云考证,杜诗中多有以“杜陵”自称之句,大历年间亦有杜陵念乡之诗,则“杜陵野老”也可能是杜少陵自况之语,此诗未必作于定居长安之时.至于“南山豆苗”,传统看法认为南山、青门当确指终南山、长安城青门.但此“南山豆苗”“青门瓜地”也可能是用典.若亦以此二意象,认定杜公本诗即写于长安,则可能过于泥古.

既然意象无法确知为虚为实,那么不妨从本诗投简之对象来探求.

(一)杜诗“赤县”之含义

从诗题来看,此诗应是杜甫给两县诸子寄信之内容.历来注家对于首句“赤县官曹”指涉诗题中投简对象之“两县诸子”并无异议.然自清人仇兆鳌认为“诗作于长安明矣.赤县官曹本谓长安贵人,不指两县诸子.盖投简诸子者,另有其人也.朱注误认两县为赤县,故有畿县之疑.《正异》不知长安即赤县,故欲改为‘长夜’.总错在诗题‘成华’二字耳”,使得问题更趋复杂.实际上,我们可以发现仇氏之说实为调和之说.其见“咸华”不为赤县,而“长安即赤县”,赤县官曹本谓长安贵人,不指两县诸子.今人王朝华则从诗意和投诗惯例等角度,考辨“赤县官曹”之指向,力驳仇说,认为应指杜公投简的“两县诸子”.笔者以为其论证可以信服.

而唐人诗中“赤县”一般有二种含义:一是指政区等第中的“赤县”(次赤县),如钱起《和万年成少府寓直》之“赤县新秋夜,文人藻思催”、韩愈《崔十六少府摄伊阳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之“崔君初来时,相识颇未惯.但闻赤县尉,不比博士慢”、白居易《权摄昭应早秋书事寄元拾遗兼呈李司录》之“丹殿子司谏,赤县我徒劳.相去半日程,不得同游遨”;二是指“中国”“天下”,杨炯《奉和上元酺宴应诏》之“赤县空无主,苍生欲问天.龟龙开宝命,云火昭灵庆”、李德裕《寒食日三殿侍宴奉进诗一首》之“赤县阳和布,苍生雨露膏”.

具体到杜诗,王朝华发现“赤县”一词一共出现过三次.除见于本诗外,另有《桥陵诗三十韵因呈县内诸官》“居然赤县立,台榭争岹亭”、《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闻君扫却赤县图,乘兴遣画沧洲趣”.两诗所写皆与奉先县有关.其后,王氏径信《旧唐书·地理志》“奉先县,本同州蒲城县,以管桥陵,改属京兆府,仍改为奉先.开元十七年,制官员同赤县”,认为奉先制同赤县,即是次赤县,故两诗中“赤县”皆指奉先.但检《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庚申,亲飨九庙.辛卯,发京师.丙申,谒桥陵.上望陵涕泣,左右并哀感.制奉先县同赤县.”另据《唐会要》卷七○《州县分望道》载:“新升赤县……奉先县,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升,以奉陵寝,以张愿为县令.”则此时所谓“同赤县”,即升格为“赤县”.所以,两诗中“赤县”皆确指奉先县,含义上指的是政区等第中的“赤县”.

就唐代县之等第而言,有赤县,又有次赤县.据齐子通考证,次赤县由赤县分化而来,而这一变化当以元和初年(806-807)可能较大.而杜甫卒于大历五年(770),时间远在元和之前.是故,杜诗中“赤县”应当指的是政区等第意义上的“赤县”.

(二)唐代、玄、肃三朝赤县之展开

那么,要确定本诗中“赤县”所指,就要看终杜甫一生,唐代赤县都有哪些.

《通典》卷三三《职官十五·州郡下》载:

〖等于GK(〗大唐县有赤、三府共有六县.畿、八十二.望、七十八.紧、百一十一.上、四百四十六.中、二百九十六.下、五百五十四.七等之差.京都所治为赤县,京之旁邑为畿县.其余则以户口多少、资地美恶为差.〖等于〗

其中,解释赤县为“京都所治为赤县”,而“京之旁邑”则为畿县.而这里所说的“三府共有六县”,三府指京师京兆府、东都河南府、北都太原府;六县分别是三府附郭之长安、万年、河南、洛阳、晋阳、太原.每府有两附郭县,即有二赤县.

而玄宗之前并无三府.玄宗开元元年(713)十二月庚寅,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随后,开元十一年(723)正月,改并州为太原府,太原、晋阳也升为赤县.此时三府共有六赤县,其余属县为畿县.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赤县的范围也不断增加.据上引史料,可知开元十七年(729)十一月,奉先县因奉睿宗桥陵而升为赤县,享有同京师附郭县一样的待遇.另覈《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天宝四载(745)十月,“丁酉幸温泉宫.壬子以会昌县为同京县.”《唐会要》卷七○《州县改置上》:“天宝三载十二月五日,析新丰县于会昌山,令置会昌县.四载十月二十八日,以会昌为赤县,以薛融为县令.七载十二月一日,改会昌为昭应县,仍废新丰隶入昭应,以薛伯连为县令.”则温泉宫(华清宫)所在的会昌县亦升为赤县.

其后,肃宗在“安史之乱”期间,渐次设立成都府、凤翔府、河中府、江陵府,赤县的数量也为之变化.

《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有至德二载(757)十二月戊午制:“改蜀郡为南京,凤翔府为西京,西京(长安)改为中京,蜀郡改为成都府.凤翔府官僚并同三京名号.”肃宗升玄宗避难之蜀郡为成都府,建为南京.同时,肃宗也将自己平叛期间驻扎的岐州升为凤翔府,建为西京.开始了升天子行在州为府的故事.至于“凤翔府官僚并同三京名号”,成都府未被提及,或史有所缺.然京兆、河南、太原三府所属诸县为赤县、畿县,按此处“凤翔府官僚同三京名号”的记载,援引三京制度,凤翔府、成都府属县亦当依次升为赤县、畿县.

又《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载:(上元元年九月甲午)“以荆州为南都,州曰江陵府,官吏制置同京兆.其蜀郡先为南京,宜复为蜀郡.”则此时成都府不仅被取消都号,而且也被降级为蜀郡.那么其领有的赤县、畿县则应恢复为原来的等第.然《唐会要》卷六八《诸府尹》载:“成都府上元元年九月七日,去南京之号.”且查今人郁贤皓所作的《唐刺史考全编》,可知益州自至德二载(757)十二月升为成都府后,其长官系衔均为成都府尹.那么,成都府虽被取消都号,但府的制度依旧存在,其属县等第应当还为赤县、畿县.

又《册府元龟》卷一四《帝王部·都邑二》载:“上元元年九月,诏荆州大都督府宜改为江陵府,仍为南都.江陵县为赤县,诸县为畿县,长史为尹,司马为少尹,余官属名位并同京兆府,及京畿赤县并依旧.”诏书仅记江陵县为赤县,其实另还有一赤县—长宁县.《旧唐书》卷一八五下《吕諲传》云“析江陵置长宁县”,而《唐会要》也指出长宁县为赤县.

同样,肃宗升凤翔府、河中府时也有类似举措.岐州原以凤翔县为附郭县,但至德二载(757)岐州升府时,又析凤翔县置天兴县.又《旧唐书》卷一○《肃宗纪》载:“(乾元三年三月甲申)以蒲州为河中府,其州县官吏所置,同京兆、河南二府”,又割朝邑来属,改为河西县,而河西县地位与河东县并列.

另外,因奉皇帝陵而升赤县的案例也在增加.广德元年(763)五月一日,因奉肃宗建陵,升醴泉县为赤县.

至于王朝华提出华州华阴县也为次赤县,“咸华”指的是咸宁、华阴.但实际上,是其误读了《唐会要》的记载.该书卷七○《州县分望道》“关内道新升次赤县”条载:

〖等于GK(〗新升次赤县:华州郑县,光化元年六月升,至天祐四年闰十一月,复为郑县.华州郑县、华阴、下邽三县,开元四年(716)二月二十六日定.同州冯翊、朝邑、蒲城、澄城、白水等县,开元四年(716)二月二十六日升.歧州雍县、扶风、陈仓三县,同上年月日升.灵州回乐县,至德元年七月十二日升.宁州安定县,至德元年十二月九日升.邠州新平县,贞元十年十二月升.〖等于〗

然据齐子通考证,《唐会要》所记“华州郑县、华阴、下邽三县”以下内容,当属“新升望县”条,而非“新升次赤县”条.换言之,开元四年(716)二月二十六日,华州华阴县应是定为望县,而非所谓的“次赤县”.则王氏所提出的“咸宁、华阴”说也是靠不住.

至此,笔者考察出在杜甫度过的五十九年时光里,唐代京兆府的长安、万年(天宝八载改为咸宁,乾元元年复为万年)、奉先、会昌(天宝八载改为昭应)、醴泉、河南府的洛阳、河南、太原府的太原、晋阳、凤翔府的天兴、凤翔(至德二载改雍县为凤翔,宝应二年裁入天兴)、成都府的成都、华阳(乾元二年改蜀县为华阳)、河中府的河东、河西(乾元三年改朝邑为河西)、江陵府的江陵、长宁(大历六年省入江陵县)等十七县先后可称为赤县,而附郭两县简称为“某华”者,则只有成都府下的成都、华阳两县了.换言之,《投简》完整的诗题当为《投简成华两县诸子》.

此外,据诗中“饥卧动即向一旬,敝衣何啻联百结.君不见空墙日色晚,此老无声泪垂血”等句,此诗应当是请求两县诸子救济所作.那么在时间上,很可能是在到达成都之后,也可能是在计划离开长安、动身前往成都之前.但如果是身在长安,而给远在蜀地的两县诸子写信请求接济,则在情理和交通上是不通的:首先,益州远在千里之外,纵有奥援,也是缓不济急;其次,杜甫在长安亲友众多,舍近求远,甚为荒谬;最后,杜甫于至德二载(757)以前生活在长安,彼时蜀郡还未升府建都,其附郭两县怎能称呼为“赤县”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诗应当是作于居留成都府之时.以此观之宋本《杜工部集》所整理的文字不诬,宋人梁权道等将本诗归入成都诗也是十分妥帖的.

(三)本诗系年之推测

既然本诗为杜甫居留成都期间所作,那么能否将创作时间更加精确呢?

据谢思炜考证,杜甫曾在以下时期居留成都:乾元三年(760)正月初抵成都,宝应元年(762)七月严武还朝,四川兵马使徐知道作乱,杜甫去往东川梓州;广德二年(763)正月,严武再镇西川,征辟杜甫为幕客,春末杜甫自阆州再往成都,永泰二年(766)四月严武卒,五月杜公离开成都.

而本诗云:“赤县官曹拥材杰,软裘快马当冰雪.长安苦寒谁独悲,杜陵野老骨欲折.南山豆苗早荒秽,青门瓜地新冻裂.”则此时天气当为雪天,农历时节应在冬春两季.那么可能的时间段应如下:乾元三年(760)初、上元元年(760)末至上元二年(761)初、上元二年(761)末至宝应元年(762)初、广德二年(764)末至永泰元年(765)初、永泰元年(765)末至永泰二年(766)初.

其中,广德二年(764)至永泰二年(766)初,杜甫为严武所征辟,出任幕府职,生活当有所凭借,不应有诗中那般凄怆之语调.那么,现在就只存在着乾元三年(760)初、上元元年(760)末至二年(761)初、二年末——宝应元年(762)初这三种可能.幸运的是,杜甫著有《说旱》一文,其云:“今蜀自十月不雨,抵建卯,非雩之时,奈久旱何.”诗题小注云:“初中丞严公节制剑南日,奉此说”.蔡兴宗、黄鹤、张忠纲都认为本文当作于宝应元年(762)建卯月(二月).那么,上元二年(761)十月至次年(宝应元年)建卯月期间,蜀中应该是大旱未雨的,则二年末——宝应元年(762)初恐亦无冰雪.是则,乾元三年(760)初、上元元年(760)末——二年初两种可能.

据谢思炜考证杜甫《成都府》,乾元三年(760)正月初,杜甫才来成都.而本诗有“饥卧动即向一旬,敝衣何啻联百结.君不见空墙日色晚,此老无声泪垂血”之语,则杜甫初来乍到,应当是急需当地人士的接济.成华两县为成都府附郭之县,诸子为两县官曹,杜甫向他们投简,寻求接济,理固宜然.揆诸史料,可以发现,杜甫这一期间于“朝廷故旧”颇多需索.是年春,得成都尹、西川节度使裴冕的援助,在浣花溪畔营建草堂.表弟王十五郎亦出资助修.其后,又分别向萧实、韦续、何邕、韦班、徐知道等求索各类树栽以及大邑瓷碗等物资,写有《萧八明府实处觅桃栽》《从韦二明府续处觅绵竹》《凭何十一少府邕觅桤木栽》《凭韦少府班觅松树子》《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诣徐卿觅果栽》等诗篇.得此救济,年末至二年初这一期间,杜甫的生活应当是过得去的.以此推之,乾元三年(760)正月初,冰雪纷飞.杜甫初来成都,创作此诗,投简成华两县诸子,寻求接济,是十分自然而合理的.

三、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杜诗中“赤县”的意涵以及唐代的赤县制度,杜甫此篇《投简》诗,完整题目仍当如宋本《杜工部集》,作《投简成华两县诸子》.“两县”指的是成都府附郭之成都、华阳两县.通过对杜甫生平以及本诗情境的分析,本诗当创作于乾元三年(760)初,为杜甫初来成都,创作此诗,投简成华两县诸子,寻求接济所作.

但笔者囿于学力,对于《投简成华两县诸子》一诗中意象、字句解读不够,系年判断可能存在误差,敬盼方家、师友指瑕.

注释:

①(宋)王洙、王琪:《杜工部集》,《续古逸丛书》本.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②(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卷七,《四库全书》本.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③萧涤非:《杜甫诗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6页;聂石樵、邓魁英:《杜甫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④萧涤非:《杜甫全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62页.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⑤谢思炜:《杜甫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612-613页.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⑥(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卷七,《杜诗丛刊》,台湾大通书局1974年.

⑦王朝华:《杜诗<投简咸华两县诸子>诗题“咸华两县”所指应为咸宁、华阴辨》,《杜甫研究学刊》,2013年第3期,第54-58页.

⑧(宋)鲁訔:《杜工部诗年谱》,《四库全书》本.

⑨韩成武点校:《杜工部诗集辑注》,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18页.

(明)张綖:《杜工部诗通》,《杜诗丛刊》,台湾大通书局1974年.

陶瑞芝:《杜甫<投简咸华两县诸子>系年考辨》,《杜甫研究学刊》1993年第2期.

曾晓云:《杜诗<投简咸华两县诸子>诗题、编年考订》,《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第49-51页.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版,第194页.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9页.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齐子通:《次赤、次畿县的成立与唐宋府制变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1辑,2015年,第247-276页.

(唐)杜佑:《通典》卷三三《职官十五·州郡下》,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版,第919-920页.

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50-2966页.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一四,中华书局,1960年,第159页.

郭声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40页.以下出自此书者,不再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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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hua;Xianhua;China;DuFu;DuFuspoems〖等于〗

责任编辑张宏

杜甫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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