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方面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与泸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相关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这篇土地承包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泸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

杨兆梅

(泸水县国土资源局, 云南泸水

673199)

[摘 要] 通过对泸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现状的调查了解,了解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本人的解决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确权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3-0024-02

2013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提出,经过5年的时间,已经基本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很好的对农村土地承包中所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进行了解决,此外还解决了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的调查,这样就加快了确权登记工作完成的进度.现根据笔者长期进行的调查,关于泸水县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所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遇到的困难,提出本人的建议和对策.

1 泸水县土地经营权登记现状

泸水县隶属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全县国土面积3203.04平方公里.全县辖3乡6镇 ,73个村民委员会,全县共有承包耕地面积19.2万亩,其中水田4.5万亩,旱地14.7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5亩.至2014年底,全县人口17.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32万人,农业户口32421户,共办理农业土地承包合同31772本,未进行土地承包经营农户649户,登记承包土地面积18.43万亩,耕地面积与承包土地面积不符7700多亩.

2 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根据当前泸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在确权登记中主要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1.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确权登记时,所提供的信息仍不完善;2.泸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录的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3.承包土地调整的如何确定承包地的面积?4.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5.新增加的地块,6.农户开垦的土地的确权登记,7.农户流转土地的确权登记,8.农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的确权登记,9.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纠纷的确权登记,10.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确权登记,11退耕还林的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等

3 问题原因分析

3.1 政策执行上的原因

主要的政策原因为:一是在实行第二轮的土地承包制时,过程太过简单,主要是采用续包的形式来实现过渡,在第一轮基础上来延续到第二轮,这就容易导致农户在土地承包上出现不公平;二是在乡、镇、村,没有实行统一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不同地方所采用的制度也存在很大的不同,进而使土地承包权无法公平的实行.

3.2 基层干部素质原因

目前,许多的村干部的文化水平不高,对许多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意识都不高,无法完全理解;在办事、解决问题时,大多是凭借其主观意志进行解决;再加上村干部过分的考虑自身利益,导致土地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甚至许多农村在发放“两证”时,常常出现发错以及他人代领的现象,这都是由于村干部动作不认真导致的.另外,一些乡村还存在办公地点、人员的频繁变动,导致土地承包档案的丢失或损毁,进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更难执行.

3.3 农户自身原因

大多农民的知识水平都在初中以下,对法律、政策的意识不强.一是不注重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经常随意的代签、变更承包合同,甚至不签订相关的合同.二是不注重土地承包权.主要因为农民认为种地收益要低于承包土地的费用,认为土地承包的越多,自身要担负包袱也就越多.所以,在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很多村民放弃了部分土地承包权.近几年,随着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使土地的收益逐渐的提升;再加上农产品的日益上涨,导致很多农民又以各种理由向政府所用之前放弃的承包土地,严重忽略了承包土地的确权.

4 解决对策

为了解决上述原因引起的二次土地承包的确权问题,笔者认为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 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的领导

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具有较高知识水的干部,成立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领导.

4.2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在农村要想做好土地的确权登记,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乡(镇)和村级干部,其中村干部更为关键.目前,换届后基层干部的变动较大,特别是村干部;另外,由于时代的进步,导致农经管理工作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都需要对新上岗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业务流程的培训,从而来提升基层干部的办事效率.

4.3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

在执行工作时,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一是承包中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合同与证书,这是进行确权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依法确权的凭证.二是在进行二轮承包时,如果合同上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所存在的差异不大、矛盾不突出且群众认可,一般都以实际测量面积稳准,进行确权登记.但,如果存在的差异较大,就要进行协商,把多出部分用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确权登记.三是确权土地中涉及到共有人,一般为以参加承包的人口.四是二轮承包时有资格但没有获得承包地,现要求承包土地的,有集体耕地的经集体清查后有可用于分配;如果没有集体耕地,则只能通过候地的办法予以解决.

4.4 积极采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在遇到刺手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上,经常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广泛充分的采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意见与成员代表建议,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5 建议

5.1 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5.2 对实测面积,要有确权部门进行公示,才能据实登记,并如实填入登记簿中进行存档,所要填写的有“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如果二轮承包的实测面积中存在折亩的地块,必须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进行确切的备注;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

5.3 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协商、村民议决.因为土地承包只有只有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才能在规定的手续下,并根据实际情况顺利施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存在任何异议,就必须依据法律,在争议解决后再进行.

5.4 对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

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如果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5.5 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已经作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5.6 农户通过互换进行流转.这一过程,需要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流转协议或合同,并进行规范的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制定书面协议,则要经双方达成协议后,由村集体进行核实备案并签订流转合同后,才能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仍存在争议的,必须解决争议后才能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农户转让承包土地,必须要由承包方出具书面的申请以及发包方的书面认可,才能确权登记颁证,否则仍由原承包方所有;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

5.7 如果承包方的家庭成员采用的是分户申请,并分别签订了规范的承包合同,发包方也必须进行分别签订,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

5.8 如果地块承包中存在争议与纠纷的,比如由于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等问题,就需要确权登记小组进行实地测量,并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如果无法协调的,要经由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直到纠纷解决后才能进行确权登记.

5.9 部分迁入城镇的村名,如果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需要进行规范的承包地确权登记.

5.10 对于退耕还林,如果农民已经领取林权证的,就不用进行确权登记.虽未领取林权证,但如果领取相关补贴的,就要依据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或是等待领取林权证;但如果也没有领取任何补贴的,就必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相对于农业以及农村工作比较重要,是贯穿农村工作的支柱,同时可以促进相关政策在农村的落实以及稳定.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一些认识,希望能够对泸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一些帮助.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结:

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土地承包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