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方面论文写作技巧范文 与鲍勃-迪伦事件让我们反思什么相关硕士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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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事件让我们反思什么

赖大仁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35(2018)-023-04

DOI:10.13399/j.cnki.zgwxyj.2018.01.004

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了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这无疑是一个颇为重大的文学“事件”.由于诺贝尔文学奖的世界性声誉和影响,这一事件引起人普遍关注和热议,显然也在情理之中.如果用当今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文学观念来看这个事件,许多人都会觉得出乎意料匪夷所思;而反过来如果从事件的角度来看文学,则也可以引起我们对于文学本身的反思.然而,对于这一文学事件及其带来的影响,我们究竟应该反思什么?是应该质疑这个事件的合理性呢,还是应该反思我们的文学观念?笔者以为,我们也许可以从几种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反思,从中或许能够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在这里,我们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提出一些问题来进行反思和探讨.

第一,对这一文学事件本身的反思和认识.

从诺奖评委会宣布鲍勃·迪伦获奖这一刻起,它就成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学事件,随之引起巨大的争议.有人认为他不应该得奖,诺奖评委会评得莫明其妙;有人认为他应该得奖,而且早就应该得这个奖,是诺奖欠他一个公道.

对于这样一个颇为吊诡充满争议的文学事件,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作为一个评奖结果,而且在许多人看来还是一个“超出原因的结果”,也许不必太当真、太看重.实际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历来充满争议,正如迪伦本人在受奖演讲中所说的那样,几乎没有哪个获奖者是完全不受世人质疑的,正因此他也就可以坦然面对.评价文学艺术跟评价科学技术无法相比,真可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文学史上不少享誉世界的杰出作家并未获得过诺奖,而那些获得诺奖的作家也未必全都得到人们认可,或者说也未必真正产生了世界性影响.人们对于文学,永远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各自都会有自己心目中不同的评价标准,分歧永远存在.但另一方面,当然也不能对这个事件完全不当真,其中还是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追问和思考.首先,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世界性声誉影响的奖项,应当说它的评选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严肃性,对一个评选对象往往要关注和研究很多年,对他有足够全面的了解和判断.曾有诺奖评委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说,诺奖评委会对迪伦早已关注并有多年研究,事实上他在1996年和2006年曾两次获得诺奖提名,可见这次评奖并非草率之举.那么这里的问题在于,诺奖评委会关注和看重迪伦作品中的东西究竟是什么?究竟根据什么把这个奖颁发给他?从诺奖评委会给迪伦的颁奖词来看,认为“他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诺奖评委霍拉斯·恩格道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们有意于拓宽对文学的定义,这是一个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的话题——不仅扩展诗歌的概念,将音乐诗歌包括进来,同时,文学应该将非虚构作品囊括进来,只要这些作品在形式和创作上带有文学品质.这次把奖颁给了迪伦,就说明我们认为歌词应该被看作文学的一部分,我们相信迪伦的歌词体现了最高水准的诗性表达.还有,1996年迪伦获得诺奖提名,推荐意见说他不只是作为一个音乐家而闻名,同时也在文学上有非凡的成就,音乐和诗是联系着的,他的作品异常重要地帮助我们恢复了这至关重要的联系.2006年,迪伦再次获得诺奖提名,当时对他的评价是:“他把诗歌的形式以及关注社会问题的思想融入到音乐当中,他的歌充满地表达了对民权、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严重的全球问题的关注.”看来诺奖委员会对迪伦一直有比较明确的判断评价,我们不能指责评奖者有自己的文学观念和评判标准,而只能质疑这种判断评价是不是符合事实,是不是真有道理和真有意义?其实对于任何一次评奖事件,都可作如是观.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应当对诺奖的文学观念和评判标准,以及从它的角度所推崇和张扬的文学意义,进行专门深入的研究,从中获得某些有益的启示,这比简单地争议某人是不是应该获奖,可能会更有价值.其次,如果把一定时期多次诺奖评选事件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就会发现诺奖似乎并没有某种单一和固定不变的评价标准,有时会显得不合常规反差很大,就像这次迪伦获奖一样.这似乎也未必是一件坏事,由此而冲击一下人们习以为常的文学观念,促使人们转换各种视角来认识和理解文学,或许不无积极意义.

第二,对于文学观念问题的反思.

任何文学活动的背后,应当说都有一个文学观念的问题,区别只在于人们是否具有这种自觉意识.文学评奖活动背后肯定会有文学观念在起作用,同样,我们在看待和评论此类文学事件时,也会反映出一定的文学观念.问题在于,从来就没有所谓统一和公认的文学观念,而只有各种不同的文学观念.各种文学事件中的争论,包括文学评奖事件中的争议,也都是根源于文学观念的差异与冲突.

从历时态角度来看,无论中外文学观念的演进变化,都呈现出历史性和时代性的差异.理论界通常把这种文学观念的历时态演变,概括为前现代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文学观念的变化,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从西方文学观念的历史演变情况来看,据英国学者彼得·威德森在《现代西方文学观念简史》中的看法,西方社会在18世纪末以前,总体上是一种“小写的文学”(literature)观念,把各种具有一定修辞性和文采的著述都包含在内;直至19世纪前后,以法国批评家斯达尔夫人和英国批评家马修·阿诺德的看法为标志,才逐渐形成现代的即“大写的文学”(Literature)观念,把那些特别富有艺术创造性、想象性(包括虚构性)、审美性(总体上称为“文学性”)的作品类型,才称之为“文学”.①中国文学的情况也大致相似,在晚清以前,总体上也是一种比较宽泛混杂的“杂文学”观念,把各种诗文文体都包含在内;直至王国维《文学小言》等论著的阐述作为标志,才把超实用功利性的具有游戏、审美特性的文体类型看成是真正的“文学”,②这种“纯文学”观念显然受到西方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无论中外,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比较纯粹的文学观念一旦建立,便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文学实践和文学批评(包括文学评奖)活动.然而从20世纪后期以来,在西方后现代文化转向的背景下,这种现代性文学观念受到挑战,逐渐向后现代性“泛文学”观念发生转变.在一些人看来,文学性、艺术性、审美性之类的东西,并不是那些高贵典雅的精英艺术的专属品,而是在各种大众文化艺术中也普遍存在;而且,真正的文学艺术,既不应当是上流社会所垄断的东西,也不应当是塔里所供奉的东西,它应当面向普罗大众,进入人们的文化消费和日常生活,这样才会更具有生命力.这种后现代文学观念,无论是在大众文化艺术生产中,还是在传统文学研究向当代文化研究的转向中,都有比较充分的体现.我国当代文学实践和文学批评,应当说也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这种后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

如上所述只是文学观念的历时态演变,然而从当今时代的实际情况来看,或许并不像历史进化论所看待的那样简单,也就是说,今天还不能简单说是哪种文学观念占有主导地位,而恰恰是各种文学观念多元并存.现代性文学观念与后现代性文学观念的交织纠缠自不必说,即便是前现代性的杂文学观念,也并不能说已经完全湮没于历史之中.我们从后现代性的泛文学观念里面,岂不多少能够看到这种历史循环的身影,或者听到这种历史足音的回响?话说回来,如果我们承认当今各种文学观念多元并存的现实,那么,发生不同文学观念之间的冲突便在所难免.一方面,我们从这次诺奖颁发给民谣歌手鲍勃·迪伦,以及诺奖委员会和评委对其歌词意义价值的评价阐释中,可以看出他们有意于拓宽对于文学(诗歌)的定义,努力将音乐诗歌与非虚构作品包括进来,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对当今时代已然盛行的后现代文学观念的一种默认乃至推崇呢?不仅如此,他们在对迪伦音乐诗歌的解释中,还要特别强调其与美国歌曲传统的关系,以及与西方古老诗歌之间的相似性,强调这些古老的诗歌也是被歌唱或吟咏的,这又是否意味着对前现代性文学观念的一种回应和兼容呢?对此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上述这些迹象来看,至少表明诺奖所秉持的文学观念和评价标准并不是那么单一和固定的,而是复杂而不断变化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评奖结果虽然并不符合一些人的理解和愿望,但也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它即使不具有特别充分的道理,也至少具有某些方面的道理.另一方面,再从人们对迪伦获奖事件的各种反应来看,其实也正反映了不同文学观念之间的差异与冲突.对于这些争议,同样不能说哪种意见更有道理,从不同的角度看,也许各有一定的道理.我们未必要仅凭自己的文学观念去否定这个评奖结果,当然也没有必要依据这个评奖结果而怀疑和放弃自己的文学观念.笔者以为,我们当今仍有必要坚守现代性文学观念,但也不必完全拒斥其他的文学观念,可以做到秉持而不保守,开放而不迷失,多元并存而有所倡导,这样或许更有利于当代文学的健康繁荣发展.

第三,对于文学功能问题的反思.

从鲍勃·迪伦获诺奖这一充满争议的文学事件,不仅可以从文学观念的角度进行反思,还可以换一个角度,从文学功能的角度进行反思和探讨.通常人们对于文学的认识评价,往往偏重于从作品文本的品质特性着眼,注重静态性的文学价值判断,而相对忽视动态性的文学功能考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认识的局限性.这次评奖对迪伦创作的评价阐释,在很大程度上把文学艺术的功能性意义凸显出来了,也能够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迪伦创作的重要特点之一,无疑是诗歌与音乐的有机结合.一方面,他所创作的大量歌词首先是诗,是一种具有很高文学价值的诗性表达;另一方面,这些诗与音乐结合则又获得更充分的艺术品质,并且借助于音乐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为更多人所欣赏接受,使诗歌的功能更为突出,这未尝不是一种值得重视和肯定的贡献.诺奖委员会高度评价说,迪伦的作品帮助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其中所隐含的某些深意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我们知道,古代诗歌大多都是能够合乐歌唱的,后来即使诗歌与音乐分离,也仍然重视诗的节奏韵律即音乐性,这样更有利于诗歌的诵读传唱.然而随着现代诗的散文化和口语化,乃至走向后现代诗的口水化之后,不仅诗意诗性诗味尽失,而且背离诗歌的节奏韵律和音乐性也越来越远.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迪伦事件重新引起人们对于诗歌传唱功能的关注,从而重建诗歌与音乐之间的重要联系,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则是迪伦诗歌与生活实践之间的有机联系.正如有评论所说的那样,大部分流行艺术都不精致,而精致的东西又大多不流行,而迪伦的诗歌则让我们看到了,精致的东西也能够广为流行.其中原因之一在于,他的诗歌并不只有媚俗的风花雪月和低吟浅唱,而是把对人类社会问题的关注融入到充满的诗歌与音乐之中.有评论说,迪伦把民谣变成了犀利的诗和揭示现实的寓言诗,深刻介入了当下的生活实践,以其充满现实感的诗性表达感动了无数人,从而开启了新的诗歌时代,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迪伦的诗歌是否达到了足够高的艺术水平堪当诺奖又当别论,但由这一事件引起人们重视诗歌与生活实践之间的有机联系,倡导强化诗歌(文学)介入现实的功能,无疑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注 释:

①(英)彼得·威德森:《现代西方文学观念简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6页.

②王国维:《文学小言》,《中国近代文论选》下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766—7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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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抄袭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