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自考开题报告范文 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机构历史沿革类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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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机构历史沿革

土地革命时期,位于我国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的广大地区,在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人领导下,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铭记这段历史,延安市编办的高峰同志多年来根据史料和文献收集整理出《陕甘宁边区政府机构历史沿革》一文,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本刊将全文分成三部分逐期刊登,本期刊登第二部分.

——编者

◎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峰

(接上期)1939年1月17日-2月4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召开,出席会议的议员146名,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开幕词,、洛甫、陈云、王稼祥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林伯渠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以的方式选举高岗为边区参议会议长,张邦英为副议长,南汉宸为秘书长,徐彬如为副秘书长;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子亮(女)、王观澜、高述先等9人为常驻议员.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高自立、周兴、王世泰、周扬、曹力如、刘景范、闫红彦、雷经天、霍维德、马锡五、王兆相、贺晋年、李子厚、乔钟灵等15人为边区政府委员,雷经天为高等法院院长.

2月6日,新当选的政府委员宣誓就职,并举行了第一次政府委员会,决定:

高自立兼民政厅斤长;

曹力如兼边区政府秘书长及审计处长;

张慕尧代理财政厅厅长,艾楚南为副厅长;

周扬兼教育厅厅长;

刘景范兼建设厅厅长;朱开铨为副厅长;

高岗兼任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王世泰兼副司令;

周兴兼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及边区保安处处长.

会议对各厅、处、院编制确定如下:

秘书处68人民政厅29人财政厅61人教育厅68人

建设厅128人高等法院29人保安处128人

关于各县的机构设置,会议确定:

设立一科(主管民政工作) 二科(主管财政工作)

三科(主管教育工作) 四科(主管经济建设工作)

保卫科(主管治安工作)

边区政权由三部分组成,即参议会、政府和法院.

参议会是边区的权力机关,有以下职权:1、选举边区政府主席、边区政府委员及边区高等法院院长;2、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之政务人员;3、批准关于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及地方军事各项计划;4、通过边区政府所提出之预算案;5、决定废除或征收地方税捐;6、决定发行地方公债;7、议决边区之单行法规;8、议决边区政府主席或政府委员会及各厅长提交审议事项;9、议决边区人民及民众团体提交审议事项;10、督促及检查边区各级政府执行参议会决议案之事项;1 1、决定边区应兴、应革之重要事项.

政府是边区的行政机关,边区政府由边区政府委员会、边区政府主席和各厅部处办事机关组成.

法院是边区的司法机关.边区高等法院由院长、检察处、法庭、书记室、看守所、总务科组成.

2月(10日前),边区政府决定由秘书处领导恢复总务处,成立统计科、干部科;建设厅成立统计科,办一所农业学校(3月学校成立,朱开铨兼任校长).

2月25日,边区政府任命强晓初为三边分区专员,曹胜祥为边区粮食局长.

3月3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任命汤振廉为边府巡视团主任,谢怀德为建设厅公路局副局长,建设厅副厅长朱开铨兼任该厅农牧科科长.

3月,边区政府在定边设立银行办事处.

4月,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规定边区政府委员会由边区参议会选举委员13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边区政府内设:

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

保安司令部保安处审计处

《条例》还对边区政府委员会和政府主席的职权及各部门应管理的事务、人员编制等作了具体规定.《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规定边区高等法院受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之管辖及边区参议会之监督和边区政府之领导,独立行使其司法职权,高等法院设院长一人,由参议会选举,内设:检查处、民事法庭、刑事法庭、书记室、看守所、总务科.

并规定了院长及各机构的职权.

6月20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六次政府委员会议,进一步研究政府机关精简问题.会议决定秘书处由68人减为62人,民政厅由29人减为7人,财政厅由61人减为20人,教育厅由47人减为9人,建设厅由128人减为83人(包括附属单位)

总计边区政府各机关及附属单位的干部、勤杂人员由2653人减为2544人.

7月27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八次政府委员会议,重新审定各厅处人员编制问题.决定,秘书处、教育厅原定编制不变,民政厅由原定7人增至10人,财政厅粮食科改为粮食局,编制24人,财政厅编制5人,建设厅由原定20人(不含附属单位)增至27人,保安处由原定83人增至90人;

8月15日,鉴于乡级组织形式过于复杂,不适合地广人稀的特点与战争环境的要求,边区党委政府联合发出《关于乡村级党委和政府及群众团体组织问题的决定(草案)》.对乡村党支部委员会、乡政府及乡村群众团体组织的建立、人员组成、任务、工作分工及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提出了应注意的问题.

12月21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任命霍维德为财政厅厅长,习仲勋为关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

12月22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十七次政府委员会议,讨论边区财政工作和经济建设工作,并作出如下决议.①除粮食由财经部管理外,边区的其它一切财政收入由财政厅统一管理,为此,要健全和充实财政厅机构,增设有关科室;为加强边区税收工作,由王子宜、唐洪澄、陈应中、冯绍绪、朱开铨、张维培等人组成税收研究委员会;财政厅成立税收委员会,负责对税务工作的具体领导.②将边区政府所管一切工业移交财经部管理.建设厅主管边区农业和合作事业.

1940年:

1月(6日-10日)边区政府批准成立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归财政厅领导,总局下设庆环、关中、延安市、延川、神府、张家畔等分局,将定边税务局改为支局.

1月24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十九次政府委员会议,推选高岗、王世泰、刘景范、高自立、周兴、唐洪澄、霍维德、张邦英、曹力如9人组成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研究与指导边区财政经济建设工作.

1月27日,财经部、边区政府联合发出调整三边分区财政机构的命令,指定由贺晋年、强晓初、白治民,梁爱民、任元志、王世雄7人组成三边分区财经委员会,贺晋年为主任.

1月29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二十次政府委员会,决定将庆阳、合水、镇原等3县收归边区管辖,成立陇东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上述三县及宁县.

边区政府发出通令,规定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编制:分局6人,县局4人,分卡2人.

2月3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二十一次政府委员会议,决定成立边区教育委员会.作为边区最高教育领导机关,成立行政学校,林伯渠为校长.

2月10日,陇东分区专员公署正式成立,王维舟为专员,朱开铨为副专员兼庆阳县县长,高郎亭为合水县长.

3月19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二十三次政府委员会议,讨论边区各分区专署机构设置及干部培养管理问题;①专署内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专署各科同时兼专署所驻县各科工作;专署设财经委员会,由专署各科之负责人和分区保安司令员、裁判员、税务分局局长等9人组成.②各县所缺区长、科长、科员由各县自由提拔;所缺秘书、文书、司法书记员等由边区政府解决.③正式开办行政学院.

4月22日,为加强边区税收工作,边区常务会议决定以霍维德、冯绍绪、陈应中、李大明、李根兴五人组成税收委员会.

4月30日,为加强统计工作,边区政府发出训令.决定各县第四科增设脱产统计员1人,乡分别设统计员1人.

5月6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为提高各分区专署领导工作效率,决定各分区专署兼所驻县政府,即三边分区专署兼定边县政府,关中分区专署兼新正县政府.庆环分区专署兼庆阳县政府,确定上述各县府原设各科亦为专署之各科,取消给各专署委派特派员制度.

7月2号,边区政府举行第32次政府委员会议,讨论行政区划分,决定将庆环分区与陇东分区合并,名称仍为陇东分区,由原陇东专员王维舟、庆环专员马锡五任正副专员(7月11日发布命令)

11月7日,边区政府第37次会决定在民政厅下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白如冰任主任;成立边区财经处,曹力如兼处长.

12月2日,边区银行委员会正式成立,林伯渠为主任.

12月16日,边区政府第42次委员会,决定延安市区划为东至桥儿沟,北至杨家湾医院,西至裴庄候家沟,南至阳马家沟、背马家沟.

12月23日,边区政府第43次委员会,决定健全高等法院组织机构,高院内设秘书处、法庭、检查局、书记室、看守所、巡视员、警卫队.

1941年:

2月21日,边区政府发出通知,决定成立边区贸易委员会,曹菊如为主任委员.

3月3日,边区政府第50次委员会,确定各项经济建设的次第为:农业第一,合作事业第二,工业第三,商业第四,交通第五.

4月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局组织规程》.规定了各级税务局、所的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

5月10日,边区政府决定成立食盐督运委员会,高岗为主任委员.

5月16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粮食局组织规程》.粮食局——处——科一一中心仓库.

7月9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林务局组织规程》规定了林务局的机构设置和编制.

9月1日,边区政府第76次会议,决定政府组织编整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机关及分区、县、区、乡的行政组织机构进行调查,拟定编整计划.9月6日,政府发出通知,决定由高自立、刘景范、南汉宸3人组成边区一级编整委员会,刘景范为主任.Il月又增周文、周兴.共五人.

1941年11月6日-20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在延安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参议员200余人,候补参议员16人.、朱德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典礼,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作了政府工作报告,高岗致闭幕词.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检讨政府工作;(二)确定今后的大政方针;(三)改选政府和参议会领导机构.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9个条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

议长:高岗副议长:安文钦、谢觉哉

秘书长:南汉宸副秘书长:刘景范

常驻议员:高岗、崔田夫、安文钦、谢觉哉、李丹生、乔松山、伍韶宇、王锡成、刘培基

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

秘书长:周文

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

民政厅长:刘景范副厅长:唐洪澄

财政厅长:南汉宸副厅长:霍维德

教育厅长:柳浞副厅长:贺连诚

建设厅长:高自立副厅长:霍子乐

保安处长:周兴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通儒

法制室主任委员:张曙时

大会在讨论财政经济问题时,边区参议员人士李鼎铭等1 1人提出了“精兵简政”的提案,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在表决时,以165票(出席大会的参议员209名)的绝对多数通过,并决议 “交政府速办”.

12月上旬,边区政府第二次政务会议,重点讨论精简方案,会议明确精兵简政的方针是:一方面要紧缩组织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改变政府组织头大脚小现象.会议初步确定各部门裁减如下:秘书处250减为1 15人、民政厅系统由763减为549人、建设厅系统666减为290人、教育厅系统3033减为2965人、财政厅系统1372减为988人、高等法院系统390减为305人、保安处系统1780减为1494人.警卫部队、留守兵团、群众团体分别裁减500人,取消边府总务处、改设总务科,保安处各部改为科,扩大、健全了边府法制室.

边区政府训令各厅、院、处,确定边区一级各机关干部及杂务人员裁减1/4到1/3,编余人员一律交由编整委员会统一安置,其中有的休养、有的学习、有的回乡生产,大部分人员拟扩充实到县、区、乡行政机关,要求各机关重新制定编制.

12月4日,边区政府就精兵简政问题向各专署、县发出指示,要求各级政府按照边区编整委员会新规定的人员编制数目切实缩编,并指示了编整原则及余编人员的处理办法.

12月,民政厅制定专署以下各级政府编整方案

专署:正副专员一一秘书处、民政处、财政处、教育处、建设处、粮食处、保卫处

县政府:县长一一秘书及1、2、3、4、5科(丙等县不设五科)和保卫科.

编制:甲等专署25人,乙等专署20人,丙等专署30人(含新设裁判处、审计员);

甲等县27-28人,乙等县22-26人,丙等县19-20人.

1942年:

1月5日,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行政管理督察专署组织暂行条例》规定,行政分区辖县须在2个以上,专署正副专员之下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粮食科、保安科等.专署与中心县府同驻地的,专员兼任所在县的县长,专署与县府实行合署办公,但职权与文件应明确划分;合署办公的县府各科室分别并于专署相对应的科室.《条例》对正副专员及专署各科室的职权、会议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县政府由县参议会选举县长以及委员6-1 0人组成县政府委员会,为县政府的权力机关,县长、县政府委员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县政府设秘书室及一、二、三、四、五和保安等科,分别管理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粮食、治安等工作;另设审计员及保安大队,分别负责审计和自卫军工作,在未设立地方法院的县,设司法处,受理各项民刑案件. 《条例》对县长、县政府委员会及所属机构的职权作了规定.

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暂行条例》,规定各县所辖面积至多不能超过纵横百里,辖乡3—5个;区公署设区长1人,助理员3-5人及自卫军营长1人.同时规定了区公署的任务.

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规定乡市参议会为乡市政权最高权力机关,任期均为1年,乡市政府除乡市长1人和文书1人脱产外,其他人员均不脱产.为工作需要,乡市政府可设优待救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锄奸等固定或临时的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由乡市政府聘任.《条例》对乡市政府管辖区域的等级划分及区划设置等也作了规定.

边区政府举行第六次政府会议,讨论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务会议暂行规程》、《陕甘宁边区政府合署办公暂行办法》及《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处务暂行规程》等规程办法,会议还决定:①边区政府成立文化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边区各文化团体的管理.②批准延安华侨救国会成立华侨实业公司,帮助其开设华侨工厂.③成立禁烟督察处,专司全边区禁烟工作.④目前,在林伯渠、李鼎铭外出巡视期间,由秘书长周文代行政务管理.

1月6日,边区政府发布通令,为了健全各级行政组织,加强区划管理,依据人口、富力、自然环境及政治环境等条件与标准,将分区至乡之各级行政区划分别规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绥德、陇东专署为甲等专署,关中为乙等专署,三边为丙等专署.县级人口在8万以上的为甲等县(绥德、清涧、延安、延川、庆阳、定边);人口在4万以上的为乙等县(富县、靖边、安塞、环县、志丹、延安市等14个县、市);人口在4万以下的为丙等县(新正、固临、甘泉、盐池、华池、赤水、同宜等7县).区公署的等级人口在7000人以上者为甲等区;人口在4000人以上者为乙等区;人口在4000人以下者为丙等区;乡政府等级:甲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500人,面积纵横不逾十里;乙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000、面积纵横不逾20里;丙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000,面积纵横不逾30里.

1月中旬,边区政府编整委员会决定,除绥德分区和延安市成立地方法院外,方在陇东、关中分区分别设立地方法院,编制均为8人.

1月,边区政府政务会通过《陕甘宁边区政府合署办公暂行办法》,确定边区政府设立合署、各厅、处、院并入合署办公(保安处、高等法院暂缓并入);合署办公后,政府设立总务处、交际处、调查研究室、法制室、参议室.

2月28日,边区政府决定将安定县改为子长县.

5月16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二十次政务会议,重点讨论政府机关第二次编整方案.确定各部门人员编制:秘书处、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工作委员会、交际处共89人,减少50人;民政厅(含附属的卫生处、招待所)63人,减少20人;财政厅56人,减少5人;粮食局36人,减少24人;税务局15人,减少14人;禁烟督查处1 6人,教育厅44人,减少9人;建设厅撤销原设各局,编制95人,减少103人;粮食局划归边区银行领导,裁并审计处,其工作划归财政厅.编余干部的处理,80%派往县区.

边区政府召开精兵简政动员大会,决定动员边区一级机关编余干部200余名到县区工作(20%到县、80%到区上),林伯渠作了讲话.

6月12日,边区政府第二十三次政务会,讨论通过了边区政府机关编整委员会提出的“边区政府第二次精兵简政实施方案纲要》,确定边府机构的合理原则是“紧缩上级、加强下级、政事分开、合署办公”,重新确定了各厅、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下设秘书主任、秘书、总务科、文书科、收发科、工作团、统计材料室、特别会计室、法制室,编制52-54人;民政厅设正副厅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及第一、二、三科,编制23人;财政厅设正副厅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及第一、二、三科,编制17人;教育厅设正副厅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及第一、二科,编审室、督学,编制22人;建设厅设正副厅长各1人,下设秘书室第一、二、三、四科、技术室,编制19人至26人;保卫处原定不变;高等法院设院长1人,下设秘书处、司法行政科、法庭、监狱、卫生所,编制26人;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1-3人,文化工作委员会和防疫委员会编制8人.民政厅卫生处、通讯站及财政厅粮食局、税务局、禁烟督察处等均实行缩编.

6月16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宣布在华池、定边、靖边、志丹等县交界地区划一新县,定名吴旗县,归三边分区.

8月19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教育厅增设干部教育科;保安处在鄜县、瓦窑堡市分别设局、审计处,编制12人.

9月18日,边区政府召集各专员和部分县区长座谈会,研究专署以下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进一步简政问题,会议确定简政的总原则是:精干、统一、效能、节约,反对官僚主义,建立制度,健全机构,调整干部,改变作风,加强领导,精通业务,厉行节约,改善各方面关系.

11月16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决定成立边区物资局,取消财政厅属贸易局.将该局属盐业、土产两公司及边区银行所管光华商店划归物资局领导,任命叶季壮为物资局长.(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1、宋金寿《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史》,陕西人民出版社

2、王晋林《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党史出版社

3、甘肃省社科院历史研究室《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集》,甘肃人民出版社

4.《陕西省志政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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