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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二题

卡特琳娜·芭布吉娜(Kateryna Babkina,1985 -)是目前乌克兰全境最炙手可热的青年作家、记者、剧作家,,她著有四部诗集,一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她还专门为儿童写了两本书,在乌克兰掀起了阅读的狂潮.她的小说以明快的节奏,简洁的语言以及对人类温情的敏锐捕捉为人瞩目,她的作品现实性很强,关注当代生活,同时也融入她个人和集体的回忆,然而却永远能提供看待日常情景的全新视角.她的作品已被译作英语、瑞典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等超过十种语言,目前尚无中译.《科斯塔》和《光着的人最开心》选自其出版于二O-六年的最新短篇集《光着的人最开心》,由本文译者从安娜·莱丽芙(Hanna Leliv)的英译本转译,在重要的细节,语体选择等方面都得到莱丽芙的讲解和协助.,莱丽芙是海明威、石黑一雄等著名作家的乌语译者.这两则短篇的翻译已获得原作者的授权.

事情是这样的,我童年时的衣服全是爷爷帮我做的.战争爆发前.他就喜欢用车床割东西,割出来的都是特别精致的玩意儿一一他有一双无比灵巧的手.可惜他在战场上弄瞎了双眼.对,是看不见了,而不是断胳膊断腿.看到他回来,奶奶特别高兴.虽然他们之前不过是舞伴,并没有这么亲,但战争结束后,我的爷爷,有体温,活生生,四肢健全(虽然瞎掉了)的爷爷,已经被看作是极其幸运的人了.

爷爷不仅舞跳得好,脑子也特别活络,所以他总能够找到活儿,通常是退伍老兵协会让他到技校里做讲座,讲讲马列主义之类无关紧要的东西.他甚至还在讲座之余上了夜校,拿到个历史学的学位.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拄着他那根细长,咔嗒作响的拐杖,戴着他那副花里胡哨的眼镜.人人都愿意帮他.

爷爷想死了他以前的车床.奶奶的波多利斯克牌缝纫机总让他想起那些工厂岁月——尺寸和高度刚刚好,手感舒服,响着金属的刮擦声,上过油的零部件闪闪发光.奶奶用这台机器把1日被套翻成了床单,又把旧床单翻成枕套,再把磨破了的枕头套翻成麻布袋.她从没做出过比装荞麦的棉布袋更高级的东西,她也不想试.说到底,她还在军人服务社里当会计呢,这意味着她不差钱也不差关系,她能找到任何人给她做衣服,做随便什么衣服.

爷爷深爱这台缝纫机,没事就要摸摸它,拍拍它.他慢慢转动手轮,听机针走着;他也会在台板上摆张纸,然后触摸机针留下的小孔.他学着怎么穿线,学着怎么用耳朵和双手感知针线的长短和机针的快慢.他花了大把的时间在研究这机器怎么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做这么多事,他反复转着手轮,试着不同花样的缝法.其实,我根本不清楚这些,我是瞎编的,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我的盲爷爷已经是摆弄缝纫机的好手了.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过来的,但苏联解体时我爷爷的手艺对我们家至关重要——那时我们啥都没有,吃也吃不饱,爷爷和奶奶都已经退休,我妈在学校做老师,教的是毫无希望的俄国文学,这是个甚至都没人愿意花钱请家教的学科.所以,我家没有额外的收入.学生们很爱我妈妈.逢年过节他们都会送鲜花来,即便在他们毕业很多年之后,可花又不能当饭吃.

以前,爷爷做缝纫纯粹是出于好玩,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世界.他会给我做衬衫,绿色或黑色的,针脚细密,尺寸总是正正好,纽扣孔挑不出任何毛病.有时候他也会给我做布偶——就是那种你可以把手指套进去,然后自导自演,假装你是棕熊或大象的那种.它们的眼睛和嘴巴总是用一种坚韧无比的绣线缝合的,这些线永远是深棕色的.

就在那时我决定把爷爷的手艺变成一项活计,我们私下订了协议,这协议同样是坚韧无比的,它把我俩拉得很近,也因为它,我们都不至于发疯——那年我快满九岁了,而我的爷爷,差不多七十了.

“奶奶把那些零头布放在哪里?”有一天我问爷爷.

我知道自从奶奶到军人服务社上班起,我们家就有了很多“零头布”,一些上等布料的卷边.爷爷对奶奶的散布从来都没有兴趣,他喜欢那些普通的,来路正当的料子,多数是厚棉.不过他当然知道这些零散布藏在哪里;假如你有什么东西找不到,你只需要问问爷爷就对——他对家中的一切比谁都清楚,他会立马告诉你上哪儿找,而且几乎从不出错.

我选了一块栗色的丝绒,或者按他们的叫法,是长毛绒.这东西豪华极了,像时尚杂志里印的——我妈妈总会想办法托人从外国搞来几本时新的杂志,在家里放上一两天,只为过过眼瘾.不过那个时候奶奶已经顾不上这些零布料了,她开始到集市上卖糖和谷物,把它们装在她以前做的布袋里,所以我们还算不上完全在喝西北风.我妈妈从学校下班回来后还要学英语.她觉得只要她能通过硕士文凭的考试,然后换个专业,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那时候所有人都想学英语,她花了好些时间终于把“衣橱”、“废弃”和“教育”这些单词记熟了,甚至考试也考过了,但她从没真正掌握这门语言.

长话短说,没有人有这个空来留意我跟爷爷.他耐着性子,专注地听我描述我理想中的裙子的式样:当然穿起来要笔挺,不过可以收一点儿腰(就一点儿),前面打些褶儿(“娜塔沙,这是为什么呀?”爷爷会笑着问我),要有垫肩(我们是从奶奶的夹克衫里拆出来的),三颗纽扣(这个我可以自己钉),要圆领,中袖,然后裙摆要收到膝盖上面,但也不能太短.

爷爷用手指细心地量出我的尺寸,摸出我肩宽,臀围,臂长和锁骨的间距.如果家里没人,我们就把地毯卷起来,他把栗色的长毛绒铺在地板上,人趴在布上,用一把专用的双刃刀裁出只有他知道怎么裁的布条子——裁刀也是很久以前他自己做的.裁刀的印子剜进了实木地板,随着年月累积越来越多的疤痕留下了,被地毯掩在下面.爷爷做衣服很慢,但等待永远是值得的.

我穿去参加第一次校园舞会的裙子是最好的.那时候,过膝的长筒袜正流行.我剪掉几双旧的厚黑袜子,爷爷把它们做成拷边.这些袜子老是往下滑,不过当你穿着这么漂亮的裙子,没人会注意袜子这么细小的事儿.

爷爷从没问过我穿那条裙子的感觉怎么样?他等不及想知道我要的下一条裙子是什么样的.

之后的三年,我们就是这样过的:我把妈妈偷带回家的时尚杂志翻了个遍儿,解释给爷爷听我看到的所有衣服——料子,纹理,款式,褶皱,领子,大小,长短.我们一起用手感受着奶奶的零布料,慎重地做出选择.然后我们就等到其他人都出门之后,卷起地毯,铺开绒布,爷爷靠着触觉裁剪着,那些特殊的疮疤刻在地板上.直到今天我还没给地板重新上过蜡,地毯是早就不见了,而那些做衣服的印记,随着岁月被家人的脚步抹平,但仍能看到.爷爷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知道我的所有想法,所有秘密,甚至在得知我把他做的一条裙子卖给班里的同学玛丽安娜之后,也能原谅我.我对这笔最初的买卖很是得意,但爷爷不喜欢.他苏联时期的老观念让他没法接受任何地下交易.在那之后我还在倒卖衣服,当然,我没再告诉爷爷,他也从没问过这条或那条裙子放哪儿了,或者我到底有没有在穿.我把赚来的钱——小额的纸币——塞进妈妈的皮夹,弄得像它们本来就在那儿的样子.如被问起,我就说我是从街上捡到的,也有一些钱被我浪费在小甜点,可乐,唇彩或海报上.

慢慢地,我需要的裙子越来越少,我有了喇叭裤,更多时候穿的是衬衫,T恤和汗衫.我和爷爷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他不喜欢听我那台信号微弱的收音机上播放的音乐.而且,我也不敢像过去那样什么都跟他讲了,他所有的故事我都已经听厌.奶奶老了,走不动了,没法再去集市.她时常坐在爷爷身边,他拨动缝纫机的手轮,她深情地望着他,就好像她后悔以前没有好好看过他,而今她要加倍补偿.

爷爷还在给我做裙子,只是越来越慢.他做的所有衣服,就算到最后一件——我穿它去参加音乐学院的独奏会——都漂亮至极.他走得很安详,趴在他的缝纫机上.他那时一定寂寞极了,而我们是很久以后才得知的——他寂寞到会在旧书页和旧照片上刺图案.

那些留在我这里的裙子我一条也没扔,它们满溢着无私的爱和无法赎回的记忆.如果可以,我甚至想买回那些我只穿了一两次就卖掉的裙子.

大概过了二十年之后,科斯塔,一个在斯卡斯提亚战役中双目失明的人,机缘巧合来到了我家,只是整个会面过程尴尬极了.

我是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五点去接他的.他还要到医院定期复诊,虽然他己开始学盲文,也开始找事做,甚至已经在做一些志愿者工作.我们的计划非常简单:到河边散个步,闻闻树上嫩芽和鲜花的香气,听听鸟叫和孩子的笑声.我也可以带他去商店买几件衣服——几件百搭的外套之类.但我很快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动他.到头来,我只好送他去河右岸他父母的家,科斯塔打算在那儿过周末.

我付了科斯塔的医药费,虽然掏的是自己的腰包,但这是我能为这些从战场归来的军人做的最简单的事情——这场可怕的战争发生在我们的国家内部.有位志愿者对我说,科斯塔想见我,可我想既然我们中有一个是看不见的,我们怎么可能“见到”彼此呢?

快到河岸的时候,来了一场骤雨,稀里哗啦的.我尽最大可能保持心情开朗,嘴角边一直挂着微笑,弄得好像科斯塔能看见一样——我笑得像个傻子.我不太知道如何应对这种场合,只好一个人絮絮叨叨地找话题.科斯塔看起来自信沉稳,反应很冷淡,他大概不太喜欢我.

下雨之后,我感到我俩谁都不想再散步了.我们把车开去大桥,开去科斯塔家的方向.可我猜这座城所有的人也都打算过河,所以我们遭遇了可怕的拥堵,看情况要堵到明天早上.我必须想点法子让我俩不至于无聊,让看不见的科斯塔,不太喜欢我的科斯塔,不至于太闷.

“想不想看电影?”我问他.话说出口后我才意识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很长时间我们都沉默着.科斯塔的年纪比我小很多,我估计大概要小十岁的样子,可能更小,接着他突然大笑起来.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爽朗的笑.我也跟着笑了.忽然,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我.

“电影就不看了.”科斯塔说,“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啊?”

“嗯……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科斯塔重复道.

我们在等红灯,磅礴的大雨敲打着挡风玻璃,雨刷被调到最高档,呼哧呼哧地来回摆动.

“我想回家.”我坦白说,“今天好累,我做了很多事情,肚子也饿扁了,我现在只想回家,真的.”

我通常不带男人回家,但科斯塔对我来说不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他坐在餐桌边,身上有种单纯却高贵的气质.我往煎锅里扔了两块牛排,打开抽油烟机.他扶墙起身,摸到陈列架,开始逐层感受架子上的东西:烛台,我的笔记本,轿车的备用钥匙,来自世界各地的小摆设,没有加框的照片——妈妈,奶奶,刚打仗回来还穿着军装的爷爷,还有一些我的朋友的相片.抽油烟机隆隆作响,牛排在锅里煎着.我打开窗,点上一支烟,雨还在哗哗地下.我们会一起吃饭,然后我会开车送他回去.所幸我们之间没有生出任何敌意,我刚还在担心他会赌气说要挣钱把医药费还给我之类.还好这些都没发生,我们反倒轻松自在了很多.

刚开始我完全没有意识到科斯塔是在对我说话.

“什么?”我问,抖了抖吸了一半的烟,把烟灰撒到楼下,然后把头从窗外的雨里缩回来.

“娜塔沙,我爱你.”他重复道.“我的双手仍然记着你,直到现在也一样.”

听到这些,我简直火冒三丈,我准备叫辆出租带他走:“你滚!失明了不起啊?你以为你是谁?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但很快我意识到对我说话的人不是他.是另一个人.是有人以前就说过那些,而他不过是在把原话再说一遍给我听.

科斯塔手里拿的是一张我爷爷的照片,上面刺着几个小孔——我过去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可悲的老头儿在脑经不太清楚的时候会做的事情.

科斯塔的手指抚摸着照片上的针孔,又说了一遍,这次说得很慢:“娜塔沙,我爱你.”

他在多少书上留下了他的笔记和箴言?等着我去摸?他用他的方式保留了多少没能跟我分享的情感?又在多少照片上留了话,或严肃或只是逗我开心的话?

“我的双手仍然记着你.”

那些我不认识的人寄来的1日明信片,他戳了洞想告诉我他们对他的意义,或也是他们对我的意义.有多少他留给我的爱我要到时隔多年以后才能发现?隔了这么久,这么久的时间?我甚至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留了这些无价之宝给我,我可能永远都读不懂这些文字,但是他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看见,也会明白.

科斯塔说:“直到现在也一样.”

光着的人最开心

在布鲁塞尔的球戏广场我用七十欧元买下了那些相片,事实上我买下了整本照相簿.洛玛经常说我乱花钱,他大概是对的.我不喜欢跳蚤市场,我更钟爱那些外表光鲜的新玩意儿,可洛玛跟我是反的.所以我把布鲁塞尔之行唯一清闲的早上全花在球戏广场完全是他的错.那儿很脏,全是些邋邋遢遢的老人和游客,把脑袋伸进成箱成箱的二手书和旧盘子,旧衣服挂在大太阳底下——这些衣服要是出现在我儿时的家,父母准把它们扔掉,甚至都不会想要捐给穷人.不知为何那儿有很多皮革,虫蛀过的狐狸皮,眼睛的地方留下两个空挡——我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要把这东西缝在他们的大衣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贵得离谱:小贩多数是老头儿,假装不会讲英语,所以顾客——多数是游客——最后只好按照他们的要价付钱.

我能用法语数数,可并没有什么值得我讲价的东西.浪费了一整个上午在这个旧货市场上让我窝火,可洛玛跟我念叨了不下千遍,所以我怎么也都要来看一看.他以前在这儿买过东西,买了件旧的比利时羊毛衫还是一个带指南针的教鞭?反正他肯定没收在家里,但一直惦记着.球戏广场的所有东西都让我恼火,洛玛不能陪我来这儿旅行已经够糟糕了,他还糟蹋了我的大好时光.

就在那时我看到了这本相簿,最简单的那种,甚至都不用把照片固定到相框边角,只要用胶水沾到纸页上就行了.因为胶水的关系,相簿会发黄.里面全是些不雅照,充满了低级趣味,但是因为实在太好玩了,所以小贩开价多少我就照给,甚至都没管封面上还黏了个东西.回酒店取行李时,我用指甲把这东西抠出来,它很快就碎成了齑粉,好像是干掉的烂苹果渣.

这群人大概在一起度假,彼此不很熟——多数的相片都是六个人,有男有女,都上了年纪发了福.还有两个小孩(应该是他们的孙子辈),正围着一栋乡村小别墅绕圈圈,花圃该修剪了,有几棵树,还有一个小游泳池.从这些黑白相片提供的线索推断,他们那整个夏天都在喝酒——不过只是微醺——他们放了两次风筝(有一次没飞起来),经常在花园里烧烤(那个负责烤肉的男人,出于安全考虑,用围裙遮住了他的老二,他的皱巴巴的屁股晃悠在围裙底下),给一个孩子开了生日会(三岁,三根蜡烛插在一个从商店买来的蛋糕上),他们从不穿任何衣服.是的,他们光着,像那些对一切都坦荡荡,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们不指望从生活中得到任何东西,而是坦然接受生命里所有的赐予.

我回来后,洛玛没有嘲笑这个破相簿,他反倒说起他爸妈也有一些类似的照片,他是在他们过世以后发现的.照片上的他们已经不年轻了,在林间的空地上和朋友打羽毛球——盘子上摆有萨拉米香肠切片,还有几瓶便宜的酒,所有人都光着,所有人都很开心.

洛玛的父母竭尽全力过上和其他人一样的日子.但假如他们真的知道其他人是怎么过的,他们应该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只是他们不知道,所以他们就过成了之后那样子.洛玛的爸爸搬进皮革工厂分给新结婚夫妻的宿舍时,年方二十,他买来三张崭新的床垫(都很薄,第三张垫在另两张当中,衬在底下,这样晚上睡觉时假如两张垫子滑开了,你的屁股和后背不至于贴到地板上),他把书装进一个原本用来回收牛奶瓶的缺了角的深色木框里,有三排,每排装四瓶,一共可以放十二个牛奶瓶.在百货公司,洛玛的母亲买了张外壳上一个字都没有的英国流行乐队的黑胶唱片,然后排到另一条队伍里准备再买台留声机,“既然他们在偷卖唱片,肯定也偷卖留声机,对吧?”等她终于把这些都带回家,他们就让洛玛坐在床垫上,背景乐是披头士的《自我》.为感谢洛玛的妈妈给家里添了孙子,洛玛的奶奶从军人服务社给他们搞来四大卷花色墙纸.就在那个一室户里,在印着白色小花的墙纸中间,在一台黑胶唱片机,三张床垫,还有一筐奇怪的书旁边,洛玛从这些他笑称是总被生活打垮却永远打不死的人身上,学到了真正的爱是不需要也不存在条件的——他该永远记得这个才对.每当我伤心的时候,我总说跟他怎么讲他都不明白.我好希望能在他的父母健在的时候就认识他们.我现在很懊悔把钱砸在那本相册上,回来后我才发觉它不堪入目,尤其是想到如果我是跟洛玛一块儿去的话,我根本不可能买下这东西.

自从和洛玛一起后,他没有显示出有多在乎我.或许就是这种缺憾让我更渴望接近他,我觉得如果我能有办法填补这个缺口,像逮住家中老鼠这么直接地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那么我就将得到一个全新的洛玛,他会永远快乐、温柔地守在我身边.我们的生活也会变成一连串的幸福时光,一幕接一幕,像是电影里那样.我们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我们不喜欢的事情上,不会有那些不情愿的分别(更多是我感到难受,洛玛似乎没这么在意),也不存在被挖去双眼的狐狸皮毁掉的夏日早晨,不存在花这么多钱去买陌生人的旧相片.

和洛玛吵架的时候我像个赌徒,无理取闹,气急败坏,可只要他突然抱住我.吻我,或是随便做出什么亲昵温柔的举动,或是毫无原因地大笑,接着给我解释是什么这么好笑,就好像他急于把快乐传递给我,像做人工呼吸那样.那些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他的那些细小,寻常却真挚的小动作让我确认他爱着我,也给了我继续跟他吵架的底气.

然而,洛玛不想任何人跟他吵架.

只有一次我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洛玛的弟弟死在了乌克兰东部的战场上.我们在西班牙的布拉瓦海岸住了六个月,这样洛玛就不会收到入伍通知,但是他的弟弟赫刺收到了.他入了新兵训练营,给我们寄信,嘲笑军队里的各种荒唐事情,他说那里面乱成一团,每个人都在偷东西,而后他接着训练,结束后被送到了一个荒谬的,毫无意义可言的战场上,再没能活着回来.

我还记得我当时连跟洛玛说话都不敢,更别说要向他提什么要求了.直到那个秋天的尾梢我们走在公寓里还是轻手轻脚的,像两个还没受洗就夭折的婴孩的亡灵.我怕洛玛会想死的应该是他而不是赫刺;洛玛怕我会觉得他是个胆小鬼,逃避他的命运而其他人却毫无选择(但是这个说法不对,赫刺也完全可以逃脱,只要他想)——那时候我俩都尽最大可能关怀对方.然而更多时候我们怕我们中的一个会说出口:已经发生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发生毫无意义.

事情在慢慢地被淡忘.不,我们没有忘记赫刺,但是失去他的痛苦在逐渐减弱,生活回到了原本的样子——洛玛在家工作,我画画,挣不到几个钱,不过至少开始有地方愿意展示我的海报和插画了.洛玛从不陪我去我的展览.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所有事都在变得不可收拾.

从布鲁塞尔回来的第二天早上,我说等我老了,我希望能像相簿里的人那样过日子,我说洛玛和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生活过,我吃着吃着早餐就哭了起来,而洛玛还在写该死的邮件.我以前也经常哭,洛玛几乎无暇留意.有时候我也说不清我为什么落泪,我总是渴望他给我一个温柔的表情,或是在我身上轻轻地捏一下,一下就好.

接着,洛玛说他想带我去滩涂.可问题是,洛玛讨厌“滩涂”——这座城有好几个湖边都铺着沙子,插上几把条纹伞,再摆上几把沙滩椅,灌木被修剪成整齐划一的样式,咖啡和水比外面贵上十五倍.我感到羞耻,好像洛玛只有在我哭的时候才会想到为我做些什么.二话没说我就收拾好东西准备走,然后我等着洛玛,等了他很久.我预感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果真如此.

看到他把车开到一个工业区而不是湖边的时候,我再次发作.半小时后,洛玛掉头,把车开进树林,道路两边都是茂盛的灌木,远远地可以看到有民居,我突然觉得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我每天的生活都是一个样,就算发生了什么精彩的事情,它带来的也不过是一种模糊的喜悦,褪了色的,好像是偷来的,好像是我在看别人的相片,不过即便是那种感受我也没法和洛玛分享.

我们已经结了婚,好在没有孩子.我们有过一次不小心,但我流了产.就算这样,我们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虽然我们应该开始计划的,因为没几年洛玛就要四十了.

我们驶出灌木丛,上了一条几乎没人在用的绕城高速,洛玛把车停到了路肩上.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采石场,过去这儿应该有沙子或是某一种石头,而今满盛着清澈的水,水面平静,看起来比湖更怡人.香蒲勾勒出河堤的轮廓,我看到里面有小鱼儿.在采石场的对岸,远处的草地上有房子和轿车——其他人肯定也发现了这个地方,他们正在那一头享受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宁静,澄澈的河水倒映着天空.

但这不是滩涂.

洛玛告诉我:他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常常带他去乡间,去河边,远离都市.他的父亲会逗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会大笑着追他的父亲,而小洛玛也跟在他俩身后跑但永远也追不上.他总是觉得那个夏天仍旧太过短暂,那些洒满阳光的幸福总是不够.他们三人累得满身大汗的时候,就一头栽倒在草地上,把彼此搂得紧紧的,搂很长很长的时间.据洛玛所知,他的父母朋友不多,也不喜欢开派对,所以总是他们三个待在一起.他们仨:洛玛和他的父母.就在他父亲打算要退休的时候,他下岗了,他只好到外地工厂去打工,而后他就染上了恶疾,客死他乡,他的尸体甚至都没有被送回来.洛玛的母亲不久后也跟着去了.这之后,洛玛跟着他的祖父祖母过,他再没有拥抱过其他人.绿色的印花墙纸,夏日余晖,两个相互追赶的晒得黝黑的身影,金头发,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的年轻的肌肤——是的,那些都被他记在心里.

我把我的包扔到草地上,开始沿着河堤走,不说话.从眼角的余光我看到洛玛在脱衣服,他蜕下所有衣服,欢快地跳进水里,游远了——水应该还很凉.

我们以前是一起,而今要分开了.我心想,有什么大不了呢?可问题是我仍盼着能占有更多的他,这个永远无法满足的需要最终会结块,堵在我心底.我肯定会再认识别的人,再度恋爱,或者我会出国,又或者洛玛会懊悔,然后想办法把我追回来——如果是那样,如果我真的又回到他身边,所有一切会变成理所应当的模样:全心全意,和睦相处,爱.我们会有我们自己的相簿,有我们的孩子,他会飞来看我的画展,我们会有我们想要的一切.

洛玛游着,吐着水,快乐得像水獭.

我沿着采石场漫无目的地走了许久,看着水里远处房子的倒影,灌木钩绊着我的脚,我走回停车的地方,坐在草地上.洛玛爬上岸,浑身、湿透,他躺在地上.

“我要离开你.”我说,“我想离婚.”

洛玛什么都没说.他身上不断有水珠淌下来,闪闪发光,他可能觉得有点儿痒.

突然,他坐起来,盯着我看.这下他终于明白了,我想.

“我们的东西哪儿去了?”洛玛问.

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们的东西全没了——我的包,洛玛的T恤衫和牛仔裤,裤子口袋里的车钥匙.甚至洛玛的运动鞋也不见了,草地上只有他的灰袜子,翻卷着的,孤零零的,只剩下一只袜子.

洛玛站起来,朝公路走去,没再说话.

“洛玛!”我喊着,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罪咎,我怪自己没有看好这些东西,但同时也不全是这个原因.“洛玛!”我不断喊着.

他头也不回地走着,不一会儿,已经走到了公路上,正驶过的一辆小货车朝他按喇叭.作为回应,他扭了扭他光着的屁股,像街头的.

“洛玛!”我起身,开始追他.“你上哪儿去?”

“回家!”他喊道.

我受够了,我疾步走着准备一把抓住他,可他忽然跑了起来.他的脚丫子原先只是湿,后来因沾满了沙子而变得粘乎乎的,现在这些脏兮兮的脚印留在了泥泞的公路上.他跑着,瘦削的身体一耸一耸,亮闪闪的水珠从他的头发上抖落,他的老二左右摇摆.

我追着洛玛,尘土飞进了我的鞋子.我出汗了,‘背心贴到后背,我的裙摆不断掀起,原本整齐的头发散乱了,沙子跑进我的鼻子.另一辆车开过,也对我们按喇叭,然后又是一辆——几个穿着大裤衩的方脸男人故意减慢车速,从他们老旧的奥迪车里打量我们,一阵哄笑.我很想对他们吼几句脏话,但我却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就在那时,我像他们一样大笑起来,笑得很响.止都止不住.我仍在追赶洛玛,沿着破敝的高速公路,沿着采石场的堤岸,平静的湖面倒映着房子.我吐出沙子,用毛躁的手捋了捋着碎发,仍旧跑着.我很开心.

洛玛跑得更快了,他一边加速一边回头望我.我看到他也在笑.

责任编辑:易清华

小说二题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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