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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堡长福

堡是土堡,其实就是个天然的大土山,外加一些人工的痕迹;外形像一个油篓,上面转圈儿夯着高墙.墙高五米,宽两米,很多地方已经坍塌.从前,在堡墙正南,留着一个月形的洞门供人进出,后来因为塌陷,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大豁口.老堡不同于北方常见的那种“堡”,没有明显的驻防工事,也从来没有考古学者来这里拍照、勘测.对于村人来说,老堡只是一个地名.据说,当年最早迁移来的居民就住在老堡周围,逐渐向南扩张,形成现在的村庄.后来老堡周围的人家逐渐迁走,附近的窑洞、院落也荒芜风化,只在老堡的半腰上,留着三户人家.人们提到“老堡”,口气里多少会着些厌恶和轻视,好像它总让人回想起过去的苦日子,那种最原始的饥饿的记忆.

我自小被寄养在老堡上,我的嬷嬷家.嬷嬷就是奶妈,我叫她嬷嬷,这个“嬷”字,按当地的方言读“ma”,叫起来像是“妈妈”.四岁以前,我一直认为我的妈妈就是这个快嘴快舌、干活爽利的矮个子农妇.而生我的妈妈,对我来说,不过是那个每隔一段时间才会出现的,穿着花格子衬衣、梳着长辫的漂亮女人.我在嬷嬷充足的奶水里长大,在大大(我的奶爸)的背上逐渐认识了这个世界.然后我离开,最终变成了现在这个梳着小背头的假惺惺的样子.长大后,我每从外地回来探望嬷嬷,她总是很客气地把我请到炕沿边上,用手抹抹土,让我坐下,说一些村里人都会讲的客套话.这让我常产生隔世的感觉.

我知道,我和老堡,和嬷嬷的生活是完全隔开了.那是两个世界,偶尔地相交过,终于越来越远.但我曾经多么地熟悉并亲近这种生活.我和奶弟弟二毛在土坡上玩累了,一家人坐在树底下吃一碗飘着斋斋苗的土豆饭,看着苍蝇嘴馋地飞来飞去,听着猪圈里打着瞌睡的哼哼声,我感到无比的平安喜乐.我在树上攀爬,在屋顶上跳来跳去,划破了手指,弄脏了衣服,也没有人来指责我.直到我上学时候,还经常跑到嬷嬷家,一个屋子一个屋子地翻箱倒柜.柜里瓮里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但这种混世魔王的特权,让我快乐无比.这就是穷人家的快乐,从来不用锁门,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丢;不怕弄坏东西,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好的;不用照镜子,因为这样的灰头土脸,才能跟周围的一切相配.活在这样的世界里,人的适应能力该有多强啊.嬷嬷有一次逗我:“奶蛋,你将来娶媳妇了住哪儿呀?正房哥哥要住,小东房弟弟要住.”我看了看院子,还有驴棚和猪圈,但猪圈盖得比驴棚好,便说:“我住猪圈吧.”在我看来,猪圈也很好.上学后,我还是一有机会就往嬷嬷家跑,母亲因为这个哭过好多次.我知道,她怕嬷嬷抢走了我对她的爱,或者是担心我吃得不够好.嬷嬷也慢慢有意地疏远我,她怕她那个以前的东家心里不痛快.但在我心里,知道还有另一层原因,那就是,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家庭啊.

见世事多了,我慢慢懂得了贫穷的罪恶.嬷嬷家有十几亩坡地,大大受了一辈子,也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旧房翻新一下,只是累垮了自己的身体.老两口生了病,也没有钱住院.儿子娶媳妇,用的还是征地补偿的钱.老堡半腰上的三户人家,嬷嬷家、长福家,最下面的老乞丐,一户比一户穷.城里人或许会喜欢这个地方,以为杖犁柴禾,鸡鸣桑树,农家之乐莫过于此.但是有谁能懂得那种贫穷,对人的精神和肉体造成多么大的摧残?我小心地窥探他们的命运,不见峭壁险滩,只见乱石粪土,压在曾经帅气强壮的农人背上,使他们弯曲、粗糙、干裂,变得胆怯、顺从、屈服.

对他们来说,老堡是一个贫穷的隐喻.他们挣扎了一辈子,也没有把自己从这个象征着贫穷与无能的牢笼搬出去.而对我来说,那只是一种诗意的记忆,饱含着最淳朴的爱与美好——因为我最终离开了,因为我还无耻地自封为诗人.

在“世界”最初的时候,老堡上出现了两个陌生人家的婴儿.一个来自有钱的人家,被寄养在此,那就是我;一个来自一个孤僻的家族,被弃养后又被收养在一个老光棍家.这个老光棍,是我大大的大哥;而这个养子,便是长福.长福小我两个月,却比我高半头.他饭量大、力气足、脾气倔,在我跟前却是温顺的,甚至对我有些依恋.我领着奶弟二毛上老堡顶上戏耍,长福便到堡墙下割猪草;我和二毛到谷底捉蝎子玩,他也跟着去捉蝎子、挖苦菜;我和二毛上房顶捡枣吃,他便在房子下面切草料.我带着二毛去河里耍水,长福见了,就牵上驴,到河边放驴.二毛把头从河里探出来喊:“长福,下河来.”长福听见了,坐在地上,用手一下一下扯着草叶子,嘴角撇着:“俺爹骂呀!”很生气的样子.生气半天,他还是脱个精光,下来了.他的驴却跑走,吃了人家的庄稼.回到家,我跟二毛躲在墙头上偷偷看,长福他爹把他吊在树上,用驴鞭子抽.可是下次我们到河边,他又低着头,趿拉着破鞋,跟着去了.

长福很能干.我刚学会自己穿衣服,他就懂得干家务、管牲畜、做农活.我觉得他不会累,因为他干了活儿还要抽空和我胡闹.我生活在长福身边,就像一个坏心眼的病毒,捉弄他,引诱他犯错,看着他受难,用我的优越感居高临下地指使他.我和二毛一人一泡尿,在地下“耍尿泥”.长福过来了,我和二毛就逗他:“耍尿泥,舔浑皮,舔了浑皮有力气.长福,你舔舔吧,很好吃.”长福就真的趴下去伸长了舌头舔.我们两个哈哈大笑,长福不满意地撇撇嘴,倒也不生气.玩起来的时候,长福比我胆子大.我教唆长福一起去放火,火点着了,我却不敢扔.长福抢过来,一把扔在邻家的草料堆上,把整个冬天的草料烧没了.闯了祸,长福偷偷躲在了地窖里.等人家找上门来问谁干的,我就说:“长福拉着我来放火,火是他点着的,他人在地窖里藏着呢.”然后,我跟二毛趴在墙头上,看他爹把他从地窖里揪出来,满院子绕着用铁锹追打.我出卖了长福,落了个诚实的好名声,长福却被认为是狡诈.

长福的养父是个驼子,秃顶、老光棍、赌鬼,他具有那些不幸又不甘的人所能有的所有坏脾气.而这不幸与暴躁,也是长福唯一能够感受到的爱的方式.长福三岁开始干家务,六岁开始干农活,挨他爹的鞭子挨到十八岁.但是长福并不像是觉得受难,大概他觉得,他生来本该就是这样子,就要做饭洗锅、放驴切草,就要挨鞭子.他看来快乐、勤劳、精力旺盛.往往是,他放驴回来,做好饭,洗好锅,把草料切了,挨完鞭子,还要跟着我到老堡上看星星.

这种懵懂的快乐持续到长福读初中,辍了学,在砖窑上工.打那时起,他的眼神渐渐失去了尖锐的光彩.我从外地上学回家,见了长福,他总要问:“你们念书念点啥?”而我,一边滔滔不绝讲美洲和欧洲,一边看着长福嫉妒而悲哀的眼神.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外地城市,自觉已是一个城里人,常常在见到长福后不逊地问:“你为什么不出去打拼?你还这么年轻,难道不想闯一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用那一点点可怜的骄傲刺痛着长福.我明明知道,他爹已经老了,他走不开.况且,他出去能干啥呢?命运对于一些人,是从生来就注定了的.

在村里,长福算是个好受苦人,他很能干,到二十四五的时候,就攒了足够的钱.看起来,他应该像所有辛勤的农人一样,盖房娶媳妇,生个胖娃子,过最寻常不过的幸福生活.但是一次未遂的死亡彻底改变了他.

那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在报社谋了一份差使.我从外地回乡,刚进村,就听说长福喝农药自杀了,只剩半条命.听人说,长福的房子盖了一半,媳妇也看好了,只需要再交一万块彩礼就结婚,但他爹把他的彩礼钱输光了,媳妇也黄了,长福就喝了药.

我现在脑中最清晰的样子,是长福那张再也合不拢的嘴.剧毒的农药把他的口腔和食道几乎完全烧坏,嘴巴张开,下巴上的肌肉被什么东西拽住,像是惊愕,像是恐慌,也像是嘲笑.

长福竟然认出我来,这是他服药后的第一次清醒.“奶蛋.”他含糊地喊道,瞳仁在眼眶里挣扎了一下,忽然烦躁起来.他摇摇晃晃从炕上站起来,草驴似的笨重的身躯挪到窗户边上,两只脚在炕上踢腾着,那两只前肢张开,对着虚空,好像受难的耶稣形象.“不要动,你干什么!”我吼道.我清晰地听到长福用喉咙喊道:“我要出去!”我始终没搞明白,他所说的“出去”,是去到哪儿.

村里人相信,长福喝药后,一个好的灵魂从身体里逃出去,只剩下一个恶的灵魂让他活了下来.因为在几个月之后,长福奇迹般地恢复了他野兽般强壮的身体,恢复了好饭量,只有嘴巴始终不能合拢,说话用喉咙嘶吼.人们躲避着他,传说着他的各种恶行.在之后的四五年时间里,我回乡后总是见不到长福,他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嗅觉,有意躲避着我.我只能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传闻:他买了很多影碟,和村里的二混混们聚众在家里看碟.他和几个小流氓专门跑到省城嫖娼,一晚上就花了一千块.他在家里的屋顶装上了高音喇叭,放各种难听的戏,吵得四邻不安.他甚至想要砍掉屋后的那棵“神树”——那棵神树旁,还有村人立的庙,香火旺盛.

村人厌弃他,还因为他那张可怕的脸.那张脸完全变形,肥大、弯曲,而且多毛.到脖子的部分完全肿胀起来,浮着一些树结一般的肉瘤,从脖子延伸到眼角.这张脸你看了不会觉得可怜,只会害怕.这张脸的主人,原来是胆小的.后来,那个胆小孤僻的人死掉,复活在一张魔鬼的脸上.

“就为了一个女人.这后生从小就魔魔怔怔的.”村里人说.但事后我反复思量,长福喝药自杀,绝不是因为这么简单的原因.我曾经见过那个女人,那个差点成为长福媳妇的女人.三十好几,带一个孩子,长得愁眉苦脸的.这样的女人有的是.不是某个谁让长福变成这个样子,而是这件事已经发生.长福这个惊愕的表情,这张嘴,这都是已经发生过的.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发生,只不过到这一刻才让人看见.他生命的前三分之一,就是为了把他变成这个样子.父母把他生养下来,把他丢给一个驼子,一个赌棍.还要让他强壮,好顶得住那半瓶剧毒农药,不让他死.

在我的村庄,从不缺乏畸形人,这样的脸,这样的表情.他们有的是大张着嘴,整张脸瘫在脖子上;有的拖着长长的辫子,瘸着腿在街道上走;有的神情恍惚,口中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这些人,在整个乡村世界里,到底是怎样的生活状态,我始终不能了解.我只知道,从小到大,和我一样正常的人,始终把他们当做笑料.尽管有时并无恶意,但这种并无恶意,谁说不是用一种正常人的优越感来伤害他们呢?我感到羞愧,因为我总是用我“富人家”的优越感,有意无意地伤害着长福.在试图杀害长福的人之中,也有我在里面.

关于长福未遂的死亡,已经被说成一个笑话.但在我心里,这个死亡的经历是隆重的.我曾想像那天他捧着一瓶“绿果”时的样子.他坐在石碓里,闻着弥漫在沙沟间苦艾的味道,羊粪的味道,皮肤间溢出的,灶火里烧秸秆的味道.这些东西使他着迷,让他感受着自己受罪的、卑微的肉体,甚至也让他犹豫.

我始终认为,长福选择在那个幽静的沙沟自杀,本身是一个诗意的选择.在他内心,与自然融为一体,或许是一种安慰.乡间的很多事物确实是美的,但大多数农人并不这么看.他们关心天气、收成和粮价,甚过关心云朵的美丑.上学时候的寒假,我时常想到田野里走走.每当此时,我的小伙伴们总会笑我:“哈哈哈,旷天野地有什么好看,不如在家里打打!”对他们来说,旷野是最寻常的事物,甚至是可恨的.但长福不是这样,他曾在最恶劣的天气里,长久地端坐在老堡上看天.十五年前的冬天,我在老堡上找到他,他劈头问我:“好看吧?”“啥好看?”“大自然呗.”

从长福的嘴里涌出“自然”这两个字,我十分诧异.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两个字本来就在他的肚子里,或许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或者从五岁时第一次牵着驴到后坡上放牧开始.他爱着那些不会说话的草木,胜过爱任何生命.如果他爱谁,他一定是深爱着他暴戾的爹,就是那个驼背、、无能、暴躁的爹,才与他最相像.二十多年里,只有这个不幸的老人和他一起,他们沉浸在一个被世界遗弃的深渊里,享受着这份苦难带来的快感.

长福服药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二叔家调养,婶婶看管着他.那个驼背老爹只在他出院时看过他一眼,之后依然是每天喝酒、.没有人给他做饭了,他就吃冷饭.早晨起来大声咳嗽,大声咒骂,埋怨这个不孝的、狗日的儿子.这些声音越过墙头传到隔壁,就像每天早晨固定的鸡鸣.他离不开那个让他咒骂的孽子.躺在床上,很快就下不了地.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时间里,他始终蜷缩在跳蚤、蜈蚣出没的炕角,喊着冷,训斥着儿子,直到咽气.长福身体恢复后,依然到砖窑上工,回家后给爹做饭,端屎倒尿,他爹骂他时一声不吭.

长福家那样的房子,我以后再没有见过.我见过比它更破的,但没有见过比它更绝望的.房子是五四年、还是五五年盖起来的呢?他爹也不记得的了.房子一共三间.东边的一间大屋子,因为冷,长久不住人,变得阴气森森.西边的小屋子,堆满了杂物,从后墙一直堆到门口.他爹从不让我们进去.小时候,我从门缝里曾往里张望,黑黝黝的一片,让人想到鬼.他们就住在中间六七平米见方的屋子里.黑,糊窗纸裱了一层又一层,玻璃从来没有擦洗过.老光棍和他的儿子住的地方,好像本应如此.屋里永远有一股油污和酸菜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还有脚汗味儿,烟囱里冒出的呛人的烟味儿.

那个老光棍最终死在这个屋子里.草草下葬,没人流一滴泪,只有长福,哭得声嘶力竭,咬牙切齿.就是这个驼背、残暴的老男人,和他的前半生紧紧连在一起,摧残着他,造就着他.现在他死了,而他的爱和恨紧紧纠缠在一块儿,就像伤疤一样,再也无法消褪.而长福,也就这样在我的记忆里逐渐死去,或者说,我曾长时间地,主观地在自己心里把他埋葬了.

许多年来,我一直想写一些文字,关于我曾经生活过的村庄,以及村庄里面的一些人.但是我很胆怯,因为对于故乡来说,我始终是一个外乡人.我只在故乡完整停留过八个年头,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漂流.

在我生活的过的乡村,我所见到的一些人,我所经历的一些他人的故事,常常让我既迷恋又困惑.我害怕提到回乡这个字眼.它让我爱与憎恨共存.有个词叫近乡情怯,这个怯字,在我的意思便是惧.我惧怕着一些面孔,有些在记忆里,有些现在还在某个脖子上.这样复杂的情绪,不知道是只属于我一个人,还是很多人也有.我也害怕见到长福.

2014

年春节,我专门找了个傍晚去看长福.我并不抱幻想,因为在之前,我照例听说了很多他的劣迹.不出所料,大铁门外挂着锁.我用力一推,里面“咣当”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倒地.我并不走开,然后听里面脚步声起,一只手从大门的耳洞里伸出来,开了锁.阴影里一个汉子站在我面前,然后转身就往里走.屋子里正在汹涌地往外冒着烟.长福略有些局促地说:“生火呢,柴有些湿.”我们便在屋檐下站定,仰着脖子,看黝蓝的天空和上面笔画似的枣树枝.我和长福四五年没见,他的脸居然比原来端正了一点,说话也清楚了很多.几间水泥胚子房粗粗地盖起,还没有装修.长福说,这些都是他自己盖起来的.我问,怎么不生炉子?他说一个人,炕热了就行,冻不死.

站一会儿,烟雾散去.他冲进去揭开锅盖,就着一个大锅吃面.那景象是十分残忍的,他不用咬,而是大口大口地吞,几乎将锅底也吃掉了.冰窖一般的房子,他只穿着秋衣秋裤,额头上、脖子上都是汗珠.他还是有着草驴一样健壮的身体.空房子,一张土炕,一口大锅,一台DVD,一箱子地摊上买来的光碟.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他的房间里还有一堆书,居然整整齐齐地码在床角.有《史记》、《三国演义》,还有一本中医学的书.那是他死去的亲叔叔给他留下的遗产.那天,他和我谈了很多,主要是书,还有书上的事情.他的脸上,短暂地焕发出十多年前的光彩.

“奶蛋,明天上午再过来吧,我给你看点东西.”他说.

第二天,我在堡上见了长福.长福拿着锹,在挖地道.从嬷嬷家到老堡顶上,当年塌陷的地道,长福又给挖通了.在老堡顶上,长福又挖了一个深三米,广五米的大坑.我问他做什么用,他说上完工没事干.他在老堡上种了几百棵杨柳树,但大多数都干死了.但他说,还要继续种,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力气用不完.

不管如何,他是准备要老死在这里的.他的孤独和丰富,或许要在这些没有多大意义的劳作中,得到某种解释.

靠近城镇的村庄,如今很多已经变得半死不活.村里有些很新鲜的东西,有些东西却十分破旧.新的和旧的混杂在一起,反而有一种破碎不堪的感觉.濒死的村庄也有,比如王祥夫小说中的《上边》.那样的村落,在北方广袤的、平面的乡村世界中,并不鲜见.中国是一个巨大的乡村世界,六百多个城市,被庞大的国土一消化,便成了几个碍眼的界标.但这界标是很吸引人的,村里人,读过书没读过书的,都爱往城里跑.跑进城的,有一些成了作家,写一些乡土诗歌,一些乡土小说,在一些小说和诗歌里,农村总是鸡犬相闻,很有一些这样和那样的味道.

但我知道,我们在文学作品里熟悉的乡村,正在一点一点败坏掉.有些是被时间剥蚀,有些则是被人为的、那些山寨的现代化东西给毁掉了.一家能源公司在村东的山下和村西的河边建起了采矿场和冶炼厂,高架桥跨过河流,污水夜夜顺着钢铁的肠道,输送到村北高地上巨大的排污池.我站在老堡上俯视村庄,看到一张新旧混杂、污损而艳丽的年画,感觉整个人都破碎不堪.

我有时想,在那些乡土变异的历史中,那些原始或愚昧的畸形存在,他们真的没有价值吗.比如我的弟弟长福,他的爱恨,他的不被人理解的行为,将在何时何地得到一种合理的解释?我不知道.或许他们会成为一种标志,随着村庄的老去和新生,慢慢成为化石.

老堡长福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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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喜福会论文

2、小福尔摩斯杂志